关于启动应急预案

王明刚老师

  启动应急预案1

  一、概述:

  我公司按照技改进度,需对主通风机启动开关进行更换(两天时间),为了保证主通风机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二、矿成立了应急指挥部

  组长:李文碧

  副组长:霍树友

  组员:禹彦峰贾建伟赵建红杨华荣张华兵

  三、相关职责:

  1、组长:对主通风机的正常供电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负责主通风机的正常运行和供电相关技术工作,当主通风机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倒电操作,并对整个操作过程进行统一指挥。

  3、组员:负责对主通风机各运行环节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当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操作指导,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确保现场整个操作过程的安全。

  四、预案启动程序:

  当主通风机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井下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作业地点的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主进风巷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进行汇报。

  应急指挥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倒电操作:副组长进入现场进行统一指挥,各成员应按各自的分工到现场指导操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线路切换操作,启动完毕后,对故障线路进行检修。

  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严格按《倒闸操作规程》和《主通风机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停送电期间,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五、相关应急措施和要求:

  准备工作:

  改造前对发电机进行一次试运行,如供电系统双电源都有故障,由发电机供电。

  做好改造前期准备和设备调试工作,每台电控装置改造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加强巡回检查:

  ⑴、地面配电室、主通风机司机要严格按设备巡回检查图表中规定的`加强对供电设备及主通风机作好全面、详细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机运区值班人员。

  ⑵、电工要加大主通风机及地面配电室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做到设备隐患早发现早排除,防止因供电故障而停机,及时处理好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主通风机的安全运行。

  2、遇有故障停电时必须立即汇报制度:

  ⑴、故障停电后通风机停止运转时,风机工必须马上报告矿调度室,调度人员接到报告后,必须通知所有下井人员全部撤离工作面。

  ⑵、故障停电后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调度室、配电室、主提风机房、等相关人员必须学习本预案,熟知相关应急措施和要求。调度人员必须熟知预案的启动程序。

  5、如期间运行风机一级发现故障,将另一级进行通风,停止井下生产作业,带恢复生产后方可恢复生产。

  启动应急预案2

  (1)医院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2)院医疗组或总值班接到相关救援信息(上级部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

  (3)预案启动决定:

  一级响应: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启动并负责。

  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或医疗组启动并负责。

  三级响应:医疗组或医院总值班启动并负责。

  (4)预案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全院响应。

  二级响应: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

  三级响应:急诊科响应。·

  (5)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等级。

  请示报告制度

  (1)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有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和请示。

  (2)院总值班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3)院领导小组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向市卫生局和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中心报告。

  启动应急预案3

  1、应急预案的启动

  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包括:人员通告,应急指挥中心的启用,现场通信、联络,场外通信、联络,救援设备和技术支持、公众和媒体信息发布、应急级别的确定等。

  一旦事故识别并确认,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由该级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按事故分类分别启动各级预案,按照对应级别通知地方应急组织机构,以快速启动地方应急预案。应向地方应急组织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现场状况、现场即时处理措施等,并说明需要救援的内容:如政府部门现场紧急协调、公安部门紧急围控(安全警戒)和协助居民疏散、消防紧急布控(消防人员数量、消防车类型、人员救护所需设施等的增援)、医护现场救护、交通管制区域及方位等。

  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和个人均可拨打“110”,“119”、“120”求助;事故负责单位接到报警,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事故所在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接报后应立即启动燃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向上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省、市建设厅燃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省、市燃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省、市级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预案的终止

  只有在下述几方面的工作完成之后才能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结束:

  (1)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因素,以及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已经达到规定的安全条件,生产、生活恢复正常。

  (2)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为防止事故次生灾害的发生而关停的水、气、电力及交通管制等恢复正常。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对现场进行检测,确认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因素,以及事故引发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已经达到规定的安全条件,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终止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通知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危险解除,由地方政府通知周边相关部门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