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王明刚老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xx]197号)要求,经研究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

  1、领导小组

  组长:陈云芳

  副组长:

  成员:侯影、袁芳、魏秀兰、姚永梅、曹芳艳、邓晓燕、曹长永、田保虎、李芳、马琳及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主要职责:全面指挥、全面统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定期督导各工作小组、工作环节落实情况;负责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人员配合相关协调工作。

  2、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侯影

  副组长:袁芳

  成员:魏秀兰、陈召、田保虎、戚东杰、曹长永、李辉、王晓磊、王芹、唐朝伟及护办室人员、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隔离转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相关规范要求;做好院感工作,指导医务人员做好消毒及个人防护工作。

  3、消毒工作小组

  组长:支海峰

  成员:魏秀兰、于志豪、姚永梅、朱丽丽、冯晓真、

  主要负责中心及公共场所消毒、疫区消毒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于超

  成员:曹芳艳、刘超

  主要负责疫情防护应急物资储备、各组后勤保障工作。

  紧急电话:

  预检分诊室专职医生:陈召魏秀兰

  院感防控:姚永梅朱丽丽冯晓真

  健康监测:于超

  健康教育、信息报告、人员培训:支海峰于志豪

  流调和信息汇总报告:支海峰

  应急物资储备:曹芳艳

  转诊用车辆:

  值班司机:唐朝伟

  二、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后勤保障小组负责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规范转诊流程等。

  三、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并采集咽拭子送县疾控中心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诊疑似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七)设置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

  (八)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临时隔离观察室,并按转诊流程送至县发热门诊。

  (九)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一)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刻按规范转诊流程送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二)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四、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哨点诊室复测体温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哨点诊室,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五、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一、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社区及各有关单位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措施

  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参照本预案执行。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单位所在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单位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三、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