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精选五篇)

王明刚老师

  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1

  1. 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回转窑发生烟气超标排放事故。

  3. 事故类别及识别

  3.1 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 工况不稳、水泵压力偏低, 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3.2 严重超标:

  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 小时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4. 应急机构

  4.1 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准。

  4.2 职责:

  1)负责对日常回转窑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5. 事故预防措施

  5.1 防止回转窑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回转窑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 有问题尽早发现, 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5.2 要保证除尘增湿塔水压及管路的畅通。链运机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5.3 检修材料准备充分, 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 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6. 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1 接警

  6.1.1 巡检工发现问题后, 应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 并由主任报告技术动力部,

  如发现严重超标, 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6.1.2 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6.1.2 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技术动力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6.1.3 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6.1.4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6.2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接到汇报后, 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 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6.3 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 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 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6.4 救援行动

  6.4.1 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车间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6.4.2 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车间主任,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6.4.3 如发现严重超标,由技术动力部汇报指挥部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6.4.4 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回转窑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收尘袋→除尘管路→增湿塔→沉淀池→水泵→空压机。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6.4.5 在事故现场抢救中, 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 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6.5 应急恢复

  6.5.1 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6.5.2 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点火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6.6 应急保障要求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组进行相应落实。

  7、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 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1000 元。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给予奖励5000 元。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给予奖励2000元。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1000 元。

  7.2.2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处以责任人100-200 元的经济处罚。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处以责任人100-500 元的经济处罚。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处以每人5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

  (7)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处以责任人5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开除厂籍。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处以责任人100-200 元的经济处罚。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2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及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我街道根据“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先控制后处理”等原则制定本预案,协助区、市环保局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一、适用范围

  我街道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二、职责划分

  1、环保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组长:王一军 成员:薛景辉 刘志鹏 李计山 邢会娅

  主要职责:宣传上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负责办事处各部门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等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应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质等;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指挥:邢会娅 成员:李琦 李宜恒 赵建民 王凤贤 高梅

  主要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分队处置现场,分配任务,及时疏散应急现场受污染的群众,并及时向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以下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报告事故发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数量、种类、性质及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事故危险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清楚的情况。

  三、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办事处环保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

  2、快速出动。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领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控制。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配合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小组要配合区环保局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派出所、消防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时间现场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并增调有关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应急终止。只有同时实现下面三个条件,现场应急救援方可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才能撤离:一是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得到控制并处于稳定安全状态;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三是获得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

  四、事件总结

  应急中止后,办事处环保所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并形成系统书面材料报开发区环保局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积累经验。

  五、后续处理

  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宣传纪律,努力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3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公司简介和污染物处理

  2.1本公司基本概况

  深圳艾意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万安路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18栋1-2层西侧,租用建筑面积1870平方米,职工总数50人;公司年生产银油通孔产品约50000平方米、银油飞线产品5000平方米、高阻产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处理设施

  本公司污水处理站由深圳市罗湖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m3/d。

  2.3污染物分析处理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泥)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本公司与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签订处理工业废物合同,污泥由东江环保公司定期派车运走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2现场总指挥:总经理

  3.3现场指挥:行政部

  主要职责:在事故现场对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员进行抢救疏散。

  3.4主要负责人:刘武仕

  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污水处理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对污水处理站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发现污染物出现泄漏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先迅速通知总经理,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抢修设备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处理操作员:

  职责:定期对设备的保养、定时定量添加药品、经常检查污泥存放处是否有外泄,保证污水达到达标排放。发现事故问题要迅速向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处理。

  3.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刘武仕)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得到及时抢救及设备正常运行,保护现场、协助环保部门做事故的调查工作。

  4.应急响应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4.2发现事故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报告公司负责人,报告要求(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或设备故障的起因);现场操作人员和负责人将事故通知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对设备的抢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听从指挥组统一安排部署;

  4.3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4.4本公司已经定期的对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组织过培训,使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熟悉环保知识,熟知自己的任务,在人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化时可以随时组织起抢救抢修队伍。

  5.应急安全防护

  5.1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5.2.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5.2.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2.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6.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6.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6.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环境应急队伍应该及时维护、保养污水处理站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宣传

  7.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4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二章 备案的准备

  八条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十条 企业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十一条 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十二条 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三章 备案的实施

  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十四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十五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十六条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十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十八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四章 备案的监督

  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二十二条 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二十四条 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五章 附 则

  二十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5

  一、预案目的

  为保障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高速公路复线(重庆境)路面工程综合项目部环保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及生命安全。为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渝高速公路复线路面综合工程项目部区域内,突发的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法》;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大气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划分

  1、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韩峰

  副组长:李永生、焦连模、吴云辉、潘兆进

  组 员:张洪文、仲爽、张道远、谭伟、林梦岩、张升、李贤平、郑红明、于庆忠、胡劲松、赵金龙、翟新华、周少国、周长虹、杨鹏

  2、项目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框图

  略

  3、应急抢险领导小组职责

  (1)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全面的应急抢险工作;

  (2) 副组长:具体负责排险、抢修、救护、抢险物资供应、事故通报、疏散安置工作的组织指挥;

  (3) 吴云辉、郑红明、张升、杨鹏:协助副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代表组长处理相关事宜;

  (4) 张洪文、仲爽: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清除和监测工作;

  (5) 李贤平: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接待工、车辆调配等工作;

  (6) 胡劲松、赵金龙、周少国、周长虹、翟新华:负责人员疏散、除险、隔离污染源等工作的组织指挥;

  (7)张道远负责抢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在接到污染事故发生的警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抢险。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经综合情况制定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抢险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抢险。

  1、现场污染控制

  (1)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 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 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2、实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

  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污染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应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附近和受事故影响区域的通道实行有效的人员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确定水体中污染物质的种类、性质后,建议当地有关组织果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疏散周围群众,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人数范围,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现场调查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

  (2)进行技术调查取证。

  (3) 配合环境监测部门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

  六、应急救援保障

  (一)内部保障

  为能在污染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控制波及范围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1)落实应急抢险组织,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和抢险专业队伍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抢险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抢险等器材,上述各种器材由物质、办公室专人采购、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定期组织抢险训练和学习,各队按照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抢险能力。

  (二)外部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在自身救援条件受限,无力控制事故现场时,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求援,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

  (三)医疗保障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可就近送至医院救治或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也可送至现场指挥所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七、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项目应急抢险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抢险救援联络电话如下:

  a) 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xxxx。

  b) 向上级报告。项目经理应根据事故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指挥部、业主、政府等)报告。

  c) 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八、事故发生后注意事项

  (1)稳定职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中毒或受伤人员亲属探视,由办公室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中毒或受伤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九、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程序的终止

  1、应急抢险救援终止

  当事故现场势态被完全控制,确信已消除毒物扩散污染的根源,警戒区内无毒害危险时,伤员撤离现场后,由事故现场总指挥确定并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报告和发布信息

  由通讯联络人员通知本单位各相关部门,以及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周边社区、人员发布危险解除的信息,若事故发生时有请求政府协调的程序时,由指挥人员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危险解除。

  十、应急培训计划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本预案制订后实施前,所有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救援队成员应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明确在抢险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抢险救援专业队成员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培训,学习抢险救援专业知识和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的处理办法。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每个人都应做到熟知抢险救援内容,明确自己的分工,业务熟练,成为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

  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由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响应培训,了解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能够在现场第一时间做出判断事故大小,是否符合事故应急预案响应条件,以便下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根据有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印制宣传材料,向员工发放,了解相关的应急响应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