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阿林老师

  城中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一、成立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成立街道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流调、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有流行病学史和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时应立即联系中大惠亚医院送医诊治,并报告区疾控中心。

  2、配合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中大惠亚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三人工作小组”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并主动报告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根据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合各村(居)委会做好病例所在村居、楼栋、活动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公共活动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村(居)民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计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村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基层医务人员要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各村(社区)“三人工作小组”负责片区村(居)民健康登记,做好村(居)民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计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村(居)委会、街道三人领导小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聚集性疫情。立即报告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由应急处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卫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专家意见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三)暴发疫情。发现暴发疫情,采取更大范围的隔离封锁措施。14天内,某一村庄出现有流行病学关联的2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病例时,该村庄全部隔离。具体由应急处置小组结合现场情况决定。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并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预案终止。

  城中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我区疫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和防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的各项命令指示,迅速组织开展城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市容秩序和公共卫生管理,有效预防疫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指导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及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全体工作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守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防止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疫情蔓延事件发生。

  3.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自觉维护疫情防控大局,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快速反应,协同处置。接到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后,按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指挥有力、行动迅速、人员到位、措施得当、信息通畅,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三、职责任务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强化便民市场、流动摊贩、店面商铺等场所的执法检查,坚决取缔非指定场所活禽销售等行为:

  1.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和疫情防控标准做好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收集清运车、中转站、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的清洁管理和消毒消杀工作,落实病媒防治要求,破坏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高效收集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做好疫情防控废弃物(如口罩等)的专门收集处置。

  牵头领导:张世华、程国平;监管部门:监督指挥中心

  2.加强重点区域集中治理。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清理卫生死角、落实病媒防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牵头领导:张世华、程国平;监管部门:监督指挥中心

  3.加强流动摊点、便民市场等执法检查。组织人员对自产自销点等便民市场、流动摊贩、店面商铺等场所的执法检查,坚决取缔非指定场所的活禽销售行为。

  牵头领导:陈勇军;监管部门:执法大队、法规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责任。

  2.加强排查和监管。各监管部门要按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卫生死角的排查和清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从严、从快进行整改。要加强各类环卫设施、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便民市场、流动摊点等重点部位监管。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更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支持,形成疫情防控工作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3.加强应急值守和人员管理。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按疫情防控工作对人员流动的要求,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

  4.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确定1名专人,每日下午3:30前将当日信息报送局办公室值班人员,电话:。

  城中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1.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复市复学关键期和重要节假日疫情防控形势,因时因势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

  2.编制依据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精准施策,有序防控。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息烽县复工复产复学关键期和重要节假日群众出行、旅游人员增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增高的实际,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全过程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指挥

  息烽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坚持现有框架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教育领域疫情防控组、物资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督办检查组、基层党建工作组按照《中共息烽县委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息烽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的批复》对运行机制适当调整,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境内外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重点做好精准防控,认真查找、加固防控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疫情防控建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和经济社会秩序。

  6.响应措施

  按照“控制传染源、切断扩散蔓延渠道”的疫情防控要求,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坚决扑灭潜在火星火苗,精准防控、快速处置,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确保疫情不发生新燃点。

  6.1精准做好重点人群管控

  6.1.1

  高度关注国内各地疫情信患动态。从网络、文件等多方面收集国内疫情发展变化信息动态,根据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平台及时获悉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息返息人员的管控。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本地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风险地区划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全国各地疫情风险等级以县域为单位进行划分,可以分为低、中、高三级。低风险: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中风险: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高风险: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6.1.2

  精准管控中高风险地区来息返息人员。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入息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有省内其他市、州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可直接放行);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6.1.3

  精准落实境外来息返息人员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来息返息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入息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有省内其他市、州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可直接放行)。特别加强对东南亚国家等从陆路入境人员的`排查,按规定进行管控。各乡(镇)、永阳街道办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6.1.4

  强化治愈后的确诊病例管控。治愈后的确诊病例和转阴后的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的,出院后继续在将军山医院隔离康复观察2周;外地入息的治愈后的确诊病例和转阴后的无症状感染者,没有进行隔离康复满14天的,须到将军山医院补足14天。完成2周隔离康复且达到解除隔离标准的病人回家后须进行一年的社区健康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6.1.5

  加强无症状感染者治疗管控。通过社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面对面流调三道防线,及时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做到“两个立即”,一是立即报告,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二是立即隔离,无症状感染者一经发现,立即转运至将军山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后且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需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1.6

  加强到药店购买退烧药品的人员管理。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品。对购买退烧药人员需做好信息登记,并引导发热患者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药店须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告相关信息。

  6.1.7

  加强个人健康申报。境外、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来息返息人员必须主动到乡(镇、街道)申报旅居史、接触史。乡(镇、街道)要主动上门逐一核实情况,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个人出现发热、乏力、咽痛、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就医并报备,重点做好体温和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监测。

  6.1.8

  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息返息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

  6.2强化重点场所管控。

  6.2.1

  医疗卫生机构管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强化院内感染防控,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筑牢医院感染防线。规范设置门急诊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严格工作流程,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实现分时段预约就诊,减少人群现场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制定完善探视和陪护管理规范和制度,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定点发热门诊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设置,加强发热门诊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后要立即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留置发热病人。

  6.2.2

  校园管控。按照“科学精准研判、超前谋划准备、审慎稳妥推进”和“一校一策”“一地一策”“错时错峰”等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各学校、托幼机构要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6.2.3

  特殊场所管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

  6.2.4

  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在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餐馆、食堂、酒吧、咖啡馆、茶楼、农家乐、宾馆、民宿和已备案的夜市摊点等生活服务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景区景点、运动场所,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KTV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会议、会展活动等。餐饮场所控制用餐人数,减少桌椅摆放或隔桌隔位安排就餐,使用公勺公筷。所有场所应免费提供速干手消毒剂,服务人员应佩戴口罩。城区内活禽市场继续关闭,按照《贵阳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公共场所防控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时调整。

  6.2.5小区(村寨)管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小区(村寨)扫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小区(村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执行。

  6.3落实“四早”措施

  严格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扩散。

  6.3.1

  加强健康扫码和体温检测。持续强化健康码问题反馈核查机制,继续做好数据核验、投诉处理工作。在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来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取消县内公交车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其他场所的健康扫码和体温检测根据防控需要进行调整。

  6.3.2

  全面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按照“应检尽检、适时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以核酸检测大排查,扩大检测范围,大规模开展核酸检测,坚决阻断传播链,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科技手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核酸检测资源统筹,提高检测能力和筛查速度,力争做到当天采样、当天检测、当天出结果,将疫情波及范围、导致的危害减少到最小。核酸检测范围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实施。

  6.3.3

  落实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设置,规范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做好相关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立即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格做好患者引导分流、预检分诊,严格落实发热病人留观制度。随时准备好救护车辆及急救人员,规范做好患者转运和收治。

  6.3.4

  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保持目前的防控指挥机制不散、防控队伍不减、防控机构不撤,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追踪密切接触者,将重点人群全部排查并进行集中隔离管控。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6.3.5

  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工作。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过国家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负责病例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或县疾控中心,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监测方案》要求,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订正。不得迟报、谎报、漏报和隐瞒。

  6.3.6

  精准实施应急管控。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医疗、疾控、交通、公安、消防等力量,根据病例行动轨迹、活动区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严格落实隔离、消杀、卫生检疫等有效措施,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6.3.7

  切实做好新冠病人救治。按照“四集中”原则,省将军山医院是全市集中收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集中隔离观察的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要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在保留原救治职责和功能的基础上,全面提供正常医疗服务。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要充分发挥疫情监测哨点作用,继续按照疫情救治要求,及时将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转至省将军山医院进行规范治疗。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救治床位、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实验室检测能力、防护物资等实际情况,制订包括调配人员、对口支援、物资保障、技术支持等在内的应急预案,并组建应急救治工作队,进行推演排练,确保在发生疫情时能够迅速按照预案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4开展经常性培训演练

  县卫生健康局要积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进展,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组织科普宣传教育,分级分层有针对性开展《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全员培训,确保各医疗卫生机构第一时间发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发现可疑症状,第一时间开展隔离救治。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演练,重视演练策划工作,结合实际,紧扣实战、科学、规范,优化设置演练流程,合理设置演练环节,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应急处置队伍。

  6.5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6.5.1

  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6.5.2

  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6.5.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6.5.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6.5.5

  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7.1.1

  疫情处置队伍。疫情处置队伍主要包括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和社会防控(公安、应急、民政等)队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组建和完善各类疫情处置队伍,加强队伍装备建设,不断提高疫情处置综合能力。

  7.1.2

  社会应急力量。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的作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7.2物资保障。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和生产力储备。应根据疫情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物资储备种类主要包括救治药品、消杀药械和防护、救治、检测设备及应急设施、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7.3检测保障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抓紧对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和PCR实验室条件的实验室进行改造,在短时间内形成核酸检测能力。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与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合作开展核酸检测。

  7.4资金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按规定将疫情处置应急经费保障到位,保障疫情处置队伍培训、装备补充及维护、疫情应对物资储备等需要。

  7.5科普宣教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及时宣传“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旅行期间的防护知识和服务提示,实时公布各景点信息,提前预约购票,引导错峰旅游,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远距离、勤洗手、不聚集”等健康生活习惯,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疫情。

  7.6社会监督

  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健全举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网络。

  8.附则

  8.1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根据使用情况,适时开展评估修订。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修订本辖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应急预案。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息烽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