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通用五篇)

黄飞老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

  组长:袁虹

  组员:许祖国、魏斌、杨丽文、张新华。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运部。

  二、任务

  负责营运车辆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轻伤2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及车辆严重损毁等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处置程序

  1、接报告后,工作专班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上报公司总经办发出应急处置指令。同时,专班成员迅速赴现场,组织施救。

  2、命令公司修理厂派发抢修车(按规定配备抢救工具、材料及抢险人员6人)赶赴事故现场施救。

  3、及时与交管、医疗等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受伤人员的送医院治疗。

  4、维护现场秩序,配合交管部门疏导车辆,避免交通堵塞。

  5、查找事故证明人,了解事故详细经过,并做好记录。

  6、组织清理现场,迅速转移事故车辆,恢复交通。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受害都亲属安抚工作。

  8、组织事故原因分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善后处理。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 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 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 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 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上访、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2、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业处理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举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实开展事故后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四不放过”教育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上级部门。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3

  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工程大规模的开发和扩建,机动车辆以及非机动车辆逐渐普及。但是,由于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行人横穿马路等诸多原因,交通事故也呈发展趋势。一旦发生城市交通事故,往往出现人员伤亡大、车辆堵塞严重、交通瘫痪、战斗车行进困难、战斗展开不方便、抢救难度大等弊端。为积极探索交通事故处置对策,掌握抢救交通事故的程序和方法,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做到心中有数,明确职责,快速有效地处置事故,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结合支队装备器材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交通事故的特点

  (一)车辆事故频率高

  受路况、车况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公路交通事故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

  (二)人员伤亡大

  在高速公路或高等级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数辆甚至上百辆汽车首尾相撞,直接导致驾驶员和乘客伤亡。若汽车失控后坠落江河(悬崖)等事故,群死群伤的可能性更大。

  (三)易引发次生灾害

  汽车相撞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常伴随火灾事故的发生;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并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四)车辆损坏严重,救援技术性强。

  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毁坏变形或翻车坠入河谷、悬崖,以及可能造成爆炸燃烧、危险品泄漏等,需要采用各种技术实施救援活动。

  三、灾情设定

  在福银高速公路福州某路段2辆大巴车相撞,大量人员受困于车内,接着2辆小轿车追尾撞到事故大巴车上,小轿车上驾驶员被困在车内。

  四、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一)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1、灭火救援分队:由市消防支队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及各参战中队组成。

  2、现场交通管制分队:由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

  3、救护分队:由卫生局负责

  4、通讯保障分队:由电信局、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负责

  5、勤务保障分队:由市消防支队后勤处和战勤保障大队负责

  (二)消防力量调集:

  按指挥中心等级方案调集,三级以上的出动启动此预案。

  五、处置方法和程序

  1、应急响应及力量调度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交通灾害事故救援预案。

  1)按福州支队四级预案调动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出警;(交通事故抢险救援车辆调派原则:应优先调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水罐车等车辆出动。)

  2)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通知联动单位110、120、122、高速公路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协助进行现场的.交通管制、伤员的救护等抢救工作。

  3)立即通知当日指挥长前住现场;

  4)群呼通知支队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前往现场或准备相关物资;

  5)根据现场态势调集增援力量到场。

  6)根据现场需要,在支队领导授权下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市、区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高速公路路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到场,成立现场总指挥部。

  2、组织指挥及职责

  支队组成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由支队领导和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四个部门、辖区大队领导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后勤保障等工作。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1)灭火救援总指挥部

  总指挥:到场职务最高的领导

  副总指挥:省公安厅领导、总队领导、高速公路路政负责人。

  成员: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高速公路路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

  地点:便于观察、指挥和转移的地方。

  职责:

  (一)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和分析,确定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

  (二)视情成立灭火与抢险救援指挥部,设立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划分战斗区段,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通知有关单位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五)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物资,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提供协助。

  (七)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2)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支队长、政委。

  副总指挥:副支队长、副政委、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长、防火处长。

  下设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作战指挥组:司令部副参谋长、防火处副处长、司令部和防火处各科科长、特勤大队长、辖区大队长;

  政治宣传组:政治处副主任、组教科长、监督处宣传科长;

  后勤保障组:后勤副处长、装备科长、财务科长;

  地点:器材集结处

  任务:制定相应的灭火救援措施,确立现场救援的主攻方向,调整和调结灭火救援力量,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前沿指挥部

  指挥:副参谋长

  成员:战训、通讯参谋、中队指挥员、高速公路管理处人员

  地点:事故现场

  任务:贯彻现场指挥部的战斗意图,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救援力量采取机动措施有效进行救援。

  3、处置方法

  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灵活运用抢险救援操作程序,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各抢险救援小组协同配合,迅速实施救援,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到达现场后,认真听取中队指挥员的汇报,迅速、准确部署任务。

  1)、警戒、交通疏导

  (1)正确划分、设置警戒区域,将事故现场与围观群众、道路行驶车辆分离,确保救援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封锁事故路段,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做好车辆疏通工作,维护秩序,使高速公路交通尽可能保持畅通;

  2)事故救援

  (1)如事故伴有火灾,要用水、泡沫进行冷却油箱、覆盖地面流淌油,消除潜在的危险。

  (2)利用破拆工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破拆救人。

  (3)利用撑顶设备对车辆撑顶救人。

  (4)必要时,利用抢险车牵引、吊臂设备对事故车辆进行固定,防止车辆倾斜或翻覆。

  (5)对难以很快救出的危、重伤员要让“120”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处置后进行救护。

  (6)在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责任认定后,协助拖移事故车辆,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特别强调几种情况下的救助要点:

  第一种,伤员挤、夹在车厢内的情况下:当车辆微小变形时,可用手将车门打开或使用无齿锯、撬棍等破拆开门;或使用空气式救助垫或液压救助器具等将车门撑开;或使用无齿锯切断车门上的合页(如有燃料泄漏时,注意不要引燃燃料而起火)。

  第二种,当伤员夹在车厢座位内的情况下:可使用座位的调整杆,移动座位;或将座位与其它相连部位,用破拆工具破拆;进行切断作业时,在稍微离开夹住待救者的地方,切断容易切断的部位。

  第三种,伤员夹在车辆之间的情况下:要将车的前部或后部稍微移动;或利用高压救援垫及液压撑顶器材制作间隙,设定支撑点;或用车载牵引机、车载液压吊臂等移动车辆扩大间隙。

  3)供水冷却

  (1)驾驶员要选准停车位置,保持与事故车辆的适当距离,防止发生燃烧爆炸。

  (2)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利用开花射流对油箱等危险部位进行冷却。

  六、勤务保障

  1、通信保障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以无线通信方式为主。

  2、装备保障

  (1)车辆装备和特种器材由支队后勤保障组及战勤保障大队调集备齐;在灭火救援行动中,需要紧急调用其他救援物资和装备时,由现场总指挥统一协调。

  (2)后勤保障组及战勤保障大队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的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3、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组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做好现场人员食宿、医疗、服装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战勤保障大队饮食保障车同时到场提供饮食生活保障。卫生队救护车到场进行医疗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注意发生事故车辆的类型,尤其是油罐车等易燃易爆型车辆的检测、警戒工作,忌救援车辆停靠过近。

  (二)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必须搞好个人防护。

  (三)破拆时,要选择好破拆的位置和方法,严防伤到被救人员。仔细观察待救者的状态,时常鼓励待救者。

  (四)救助行动中,注意不要给待救者造成痛苦;同时,给待救者做好适当保护时方可进行破拆,防止飞溅的火花灼伤;特别要注意撞击或者在某部位加力时,产生反作用力等造成的危害。

  (五)破拆过程中,防止金属碰撞产生火花,引起油蒸汽爆炸。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4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电力生产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机制,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在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文件和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公司各车辆使用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1.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3.1 应急处理应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提取证据。

  1.3.2应急处理要服从指挥机构命令,有条不紊,防止忙中出乱。

  2 组织结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职责

  2.2.1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协调工作;

  2.2.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2.2.3负责制定处理方案,总体指挥,部署阶段性工作;

  2.3 应急处理办公室

  2.3.1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2.3.2成员组成:由安全监察部和事故单位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

  2.3.3办公室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

  2.3.4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及事故部门负责领导。

  2.3.5成员:安全监察部安全专责及事故部门相关人员。

  2.3.6成员职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伤员救治、证据采集、责任认定、赔偿调解、保险索赔等具体处理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 .1预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制定预防事故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1.2 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知识和驾驶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车。

  3.1.3 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的日常管理,坚持定期检查和“三检”制度,及时消除车辆缺陷,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制止“带病车”上路行驶;

  3.1.4 加强车辆动态管理,严格查禁交通违法行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3.2预警行动

  3.2.1 各单位对当日派出车辆要随时掌握动向,从出发、到达、返回要形成链接,直至车辆安全回场入库。

  3.2.2 恶劣天气要严格车辆派出,必要时增加带车人员,保证车况完好,备好防滑工具,和驾驶员保持通讯联系。

  4 信息报告程序

  4.1报告程序

  4.1.1 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救援,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1.2 事故单位要迅速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公司启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4.1.3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24小时内报告市公司安监部。

  4.2通讯联络方式

  4.2.1 公用电话: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车辆保险(中保)报案:95518;

  4.2.2 内部电话: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5 应急分级

  5.1应急分级

  5.1.1 发生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的轻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1.2发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 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一般规定

  6.1.1 事故单位接到造成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后,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迅速召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6.2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6.2.1 电话详细了解事故地点、伤亡等现场情况,指导事故当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险公司报案。

  6.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置。

  7 应急处置

  7.1应急处置

  7.1.1事故单位相关人员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按照各自职责,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配合交警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设置发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标识,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疏导交通,车辆应当开启闪光和示廓灯;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对被挤压困在车内或事故引发火灾的,应立即要求消防人员排除险情。

  7.1.2 立即开展事故救援、救护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现场,必需要移动现场事故车辆或其他物体时,应做好标记。

  7.1.3 在施工现场、设备区内各类汽车、特种作业车发生事故应纳入应急事故紧急救援。事故单位、安全监察部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做好事故现场勘察记录。

  7.1.4 在设备区发生的车辆事故,涉及到人员的伤亡时,先救人,后其他,现场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运行的相关操作规程,减少设备损失。

  7.1.5 伤者已送医院的,应派人员到医院了解伤员伤情,通知事故单位根据需要垫付抢救费及安排护理人员。

  7.1.6 通知伤者家属并做好接待工作。

  7.1.7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7.1.8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救援事故车辆,领取并保管车上物品。

  7.1.9 根据现场情况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现场证据资料。

  7.1.10 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对事故损失进行定损。

  8 应急保障

  8.1 保障措施

  8.1.1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印制电话表,保障应急联系。

  8.1.2 固定值班车辆,根据事故特点,备好乘用车、吊车、拖车,随时进行车辆抢险。

  8.1.3 准备好应急工具、修理人员、拖车绳索、防滑链、警示标志,灭火器具等。

  8.1.4 做好医疗保障,备好药品,随时进行急救。

  8.1.5 成立应急抢险队,招之即来,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救援。

  9 后期处置

  9.1 后期处置

  9.1.1 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9.1.2 办理伤者出院及结算手续,致残者进行伤残鉴定。

  9.1.3 事故车辆维修并结算。

  9.1.4 申请公安事故处理部门或法院进行事故调解结案。

  9.1.5 根据调解协议进行经济赔偿工作。

  9.1.6 整理保险索赔资料进行保险索赔工作。

  10 附 则

  10.1 附则

  10.1.1 本预案从下发之日起生效。

  10.1.2 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5

  (一)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学生车祸往往大多是横穿马路,引起伤害事故,也有的骑自行车出车祸,造成伤害事故。

  (二)处置措施

  1、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学校附近发生的交通事故,值日教师或其他教师发现学生交通事故,应立即示意肇事司机停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记住该车车牌号码。

  2、马上组织力量将受伤害学生送往医院就诊。

  3、马上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让他们来查验事故情况。

  4、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孩子情况,叫他马上上医院。

  5、报保险公司,以便取得保险公司赔偿。

  6、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发生上述情况,也同样按上述情况处置。

  (三)事故的预防

  1、教育学生过马上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必须走在人行道上,严禁在路上打闹、追逐。雨天撑伞行走别让伞遮住视线。

  2、无人行道或者人行道上有障碍物时,可以在距道路边缘或者障碍物边缘一米宽度内行走。

  3、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规定;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4、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

  5、对骑自行车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促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