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节选阅读练习及参考答案

王明刚老师

早期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节选阅读练习及参考答案

  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是在原始社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因此夏商周三代是一种部族国家,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的政治制度体系。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亲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内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宗法制是西周又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与分封制密切相关。

  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天子、诸侯、卿大夫的法定继承人首先是嫡子中的长子,庶子即使比嫡子年长,也不能作为继承者,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前者是针对嫡子而言,后者是针对众子而言。

  按照宗法制的规定,周王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的嫡子和庶子应分封到地方去作诸侯;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国君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长子继承封号,其余诸子分封为士。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

  分封制下又有大宗和小宗之别。大宗和小宗是相对而言。具体来说,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是所有姬姓贵族的的大宗;诸侯对周天子而言是小宗。在封国内,诸侯对卿大夫而言是大宗,而卿大夫对诸侯而言又是小宗。在卿大夫对诸侯而言又是小宗。在卿大夫的封地内,对于士而言,卿大夫又成为士的大宗。大宗和小宗的划分,明确了下级贵族臣服于上级贵族、全体贵族臣服于天子的政治隶属关系。

  宗法制只适用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姓贵族间的关系则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周代有“同姓不婚”的约束,姬姓贵族娶妻应娶异姓贵族的女子,而异姓贵族娶妻也多在姬姓贵族女子中寻找。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互为姻亲的密切关系,是宗法制的重要补充。

  宗法制即宗族法规,是一种权力继承制度,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的形成基础是原始社会,血缘关系使得早期国家实际上带有部族特点。

  B.宗法制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家长在宗族内的地位,保证王权的稳定。

  C.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天子、诸侯、卿大夫之位必须由嫡子中的长子继承,对其余的嫡子和庶子进行分封。

  D.分封制有大宗小宗之别,它的实质是确立了一种政治隶属关系。即下级贵族臣服于上级贵族,全体贵族臣服于周天子。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宗法制是对分封制的完善和巩固,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使贵族统治集团内部始终保持稳定和团结。

  B.夏商周的政治制度体系与父系家长制密切相关,部族色彩浓厚。从这个意义上说,周天子相当于一个“大家长”。

  C.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国君位,他们与周天子有双重关系,即血缘关系与君臣关系。

  D.宗法制讲究尊卑有序,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成为当时国家政权的“稳定器”。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是西周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它适用于同姓贵族之间,等级森严。

  B.周天子位由其嫡长子继承,其他嫡子和庶子必须分封到地方作诸侯。由此可知,宗法制与分封制密切相关。

  C.宗法制是一种权力继承制度。贵族阶级把它作为自己合法继承权力的“保护伞”,以防他人凯觎贵族特权,也避免了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继承问题发生纷争。

  D.异姓贵族之间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构成关系网。这种密切关系成为宗法制的重要补充。

  参考答案:

  1.B(从文中第一段可知,宗法制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

  2.A(“使贵族统治集团始终保持稳定和团结”于文无据,原文为“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3.A(从原文“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主体”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