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肇庆小微企业补贴和免税优惠政策及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孙小飞老师

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很多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帮大家整理了最新的肇庆小微企业补贴和免税政策,可供参考!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享受条件:

1.个人借款人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含港、澳、台籍);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小微企业借款人

(1)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含港澳台、外资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资助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2.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货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货款。

3.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享受对象:符合条件人员或企业。

申请材料:

1.肇庆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借款人的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如有)、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如有)、法定登记注册证明、租赁合同或自有经营场地持有证明、担保证明材料、借款人近半年银行流水、借款人参保情况证明;

3.以重点扶持对象条件申请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该群体及证明材料分别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教养证明书)、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证)、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证)、技工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属过剩产能企业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返乡创业农民工(外市院校毕业证或外市企业参保记录)、网络商户(营业执照具有网络商户运营的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证明)及农民(户籍证明);

4.小微企业贷款的,提供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证明;

5.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程序:根据借款人经营项目法定登记所在辖区,向创业地所在的经办银行各网点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肇庆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0758-2786923。

2、科技贷款贴息

政策内容:对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予以科技贷款贴息补助。

享受条件:申报企业通过科技信贷支持创新,产品或技术具有创新性,已进入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具备法定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或检测报告佐证;正在申报或已获相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所报项目已取得银行贷款,必须提供往年或2前年的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凭证及利息支付凭证作为附件。

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含港澳台、外资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对企业科技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支持资金10-50万元,共支持300万元。

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咨询电话:肇庆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0758-2899816。

3、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完善肇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安排1.1亿元的资金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增信和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降低融资门槛,提供优惠条件,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动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享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在肇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

2.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含港澳台、外资企业)。

3.符合肇庆市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前景清晰、行业相对成熟、稳定发展的企业。

4.其他条件由各合作金融机构在合作协议中具体约定。

资助标准:当出现贷款风险时,风险补偿金承担的贷款本金损失的补偿比例为:对于一般的支持对象为20%,有抵(质)押物企业的最高赔付额不超过100万元,对不能提供抵(质)押物的企业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于纳入重点企业数据库的企业为30%,有抵(质)押物企业的最高赔付额不超过150万元,对不能提供抵(质)押物的企业的最高赔付额不超过100万元。

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申请程序: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可向相关合作银行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0758-2240778,莫炀钦。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

认定数量:无数量限制。

认定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公示与入库备案。

认定条件:工商登记并经营一年以上,企业主要产品、知识产权、科技人员比例、研究占销售比例、产品(服务)收入比例、财务管理、创新能力均有相应规定。

补贴标准: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从外地整体搬迁新落户肇庆市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4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入库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通过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5万元,并在工业园区准入、创新人才引进、企业投融资、通用厂房租赁、工业技术改造、市级科技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补贴对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请程序:按规定拨付至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需另行提出领取奖补的申请。

咨询电话:肇庆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0758-2899813。

5、知识产权创造资助

资助标准:

1.PCT申请资助,每件5000元。

2.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每件5000元。

3.涉外专利资助,每件资助2-3万元。

4.授权满7年发明专利年费资助,每件5000元。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每件资助1000元。

6.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一次性30万元。

7.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资助,每家5万元。

8.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的资助。

9.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咨询电话: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0758-271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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