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考往年信息整理

马振华老师

2020年广西柳州市中考网上报名须知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公布

市区网上报名时间、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登录柳州中考招生网报名、查询录取结果。

(一)建档立卡优秀毕业生、中央民大附中网上报名时间:

8月12日9:00至16:00

建档立卡优秀毕业生、中央民大附中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8月13日9:00

(二)定向推荐生网上报名时间:

8月13日9:00至8月14日16:00

定向推荐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8月16日9:00

(三)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报名时间:

8月16日9:00至8月17日16:00

普通高中网上统一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8月18日9:00

(四)中职学校网上报名时间:

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1:00

中职学校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8月19日9:00

(五)报名期间,23:00—8:00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网上报名方式

(一)登录柳州中考招生网。在首页点击“考生登录”,用九年级报名号及密码登录中考网上录取系统学生端(初次登录须更改登录密码)。在登录界面的“建档立卡及民大附中志愿”“定向推荐志愿”“统一网招志愿”中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并提交。“建档立卡及民大附中志愿”和“统一网招志愿”一次性可填报三个志愿,“定向推荐志愿”可填报一个志愿。在“中职学校志愿”中填报中职学校志愿,一次性可填报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一所学校,四个专业。点击“提交志愿”后整个报名过程完成。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在系统查看本人填报志愿的入围和排名情况,也可更改志愿。

(二)登录柳州市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在首页点击“中考服务”,再点击“考生登录”,其他操作与网上报名方式(一)相同。

(三)登录柳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在首页点击“中考服务”,再点击“考生登录”,其他操作与网上报名方式(一)相同。

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柳州中考招生网首页点击“网上报名公示”查看各普通高中的当前拟划线。

领取录取通知书和报到时间

获得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含保送生、建档立卡优秀毕业生、定向推荐生和特长生)于8月20日凭准考证到录取高中领取通知书并报到,报到须知详见柳州中考招生网。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执行计划数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热线电话

市区普通高中实际用于网上统一报名录取的执行计划数可在8月16日9:00登录柳州中考招生网查看(注:实际网上报名录取的执行计划数为计划招生数减去保送生、建档立卡优秀毕业生、定向推荐生、特长生等人数)

2020年广西桂林中考报名时间、方式及各项细节确定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点

1.本市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

2.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在本市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均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时间安排

2020年中考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1.4月27日-5月13日,初中学校组织考生集体报名,审验考生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流入人员”)与政策性加分材料,收费。

2.5月14、15日,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本地户籍个体考生报名,审验有关材料。

3.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报名资格审批(5月31日之后,不再受理与审核流入人员与政策性加分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户籍材料提交的均视为放弃中考报名,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考生本人户口簿。

2.需要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流入人员父(或母)户口簿(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家庭关系的须提交其他佐证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居住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屋购买合同(含纳税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主房产证和租赁完税证明)等其中一种即可;

合法稳定职业材料——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含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中一种即可。

PS:以上第2点为需要在流入地参加高中录取的才需要提交。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录取的考生不需要提交。

(二)学历(力)证明

1.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历由初中学校认定;

2.不在本市学习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学籍证明(必须注明学籍号);

3.往届初中毕业生的初中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者的有关学习证明。

(三)符合政策性加分资格的证明

1.烈士子女、“三侨”、台湾省籍、农村计生户子女证明材料;

2.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自治县与山区县考生的加分根据考生户籍信息确定,不需要另外提供材料。

三、信息填报与材料提交

(一)考生的报名信息填报与材料提交一律通过“桂林市中考信息网”进行,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M。

(二)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考生上网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指导往届生、同等学历者与不在本地学习的应届生等社会考生填报信息、上传有关材料。

(三)各学校应于4月27日前从学籍管理系统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附件1)导出考生的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添加考生的班级,导入网络报名系统,生成考生的报名号与以身份证号后6位为初始密码的账号信息。考生凭报名号与初始密码上网修改登录密码、完善个人信息。

温馨提示:进入后需修改初始密码方可进行后续操作,请考生务必牢记修改后的密码;后续在中考后的填报模拟、正式填报都需要通过中考招生信息网进行。

(四)在今年中考报名截止后、考试结束前迁入户籍的考生,可将相关材料交学校,由学校向招生考试部门申报、变更。

温馨提示:在中考考试结束前迁入户籍的考生,提交材料认证变更后,可作为迁入后的户籍所在地的考生身份进行普通高中录取。

(五)流入人员要拍照上传父(或母)的户口;

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居住证(正、反面)、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所有人页与发证机关页)、房屋购买合同(含纳税证明)(购买人、地址与签订单位页)、房屋租赁合同(首页、地址、租赁人、房主、房主的产权人与发证机关页及房主房产证、纳税证明)等其中一种即可;

合法稳定职业材料——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合同签订者、期限、签订单位页及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中一种即可。

(六)烈士子女、“三侨”、台湾省籍、农村计生户子女等考生的加分材料由家长直接拍照在网上提交,农村计生户考生还必须上传独生子女证(或父母一方的结扎证)、父母双方的户籍材料。

上传的材料必须是原件拍摄并按类别上传,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审核。

四、报名材料的审核

(一)学校负责在系统中初步审核本校考生信息与各种材料,根据材料设定好政策性加分信息与流入人员符合的流入条件,组织考生照相或者导入考生电子相片(小于64K),打印信息核对表(附件2)经考生确认后回收存档,及时向考生反馈招生考试部门的审核结果并指导考生或家长完善报名手续。

(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在系统中根据报名信息和材料最终审验本地考生的报考和政策性加分资格,根据提交的流入人员材料与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审核结果,最终确认考生流入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安排参加本年度中考。

2018中考报名时间:3月23日-4月4日

玉林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未婚。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一、二年级的在校生;

(2)具有高级中等及以上学历教育资格的中等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正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3月23日至4月4日。逾期不予办理。考生可通过玉林市招生考试网报名。

2、报名地点: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的应届生、往届生,在市招生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县(市)的应届生、往届生,分别在所在县(市)招生办公室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3、报名办法和要求: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所就读的学校报考。

(2)凡具有本市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凭我市中考成绩参加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如此类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则必须在当地(即初中就读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3)在外地初中学校借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没有参加学校集体报名的往届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凭父母单位或乡(镇)政府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或凭毕业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4)玉林市直学校、市区内民办初中、玉林市区往届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到玉州区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考生填写《玉林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卡》(简称《报名信息卡》)。

4.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证件:

(1)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

(2)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要注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等);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应交验县级或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台湾省籍青年应交验县级或县级以上_部门出具的证明。

(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的女儿考生应填写有关表格及交验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结扎证。

(5)烈士子女应交验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少数民族考生交验考生户口簿。

5.报名时考生应缴交报名考试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6.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实行电子照相。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户口、学籍、地段生、往届生学历或学力证明,由各学校负责审查,在审查户口、姓名、年龄、民族时,以户口簿为准。

2.参照桂侨政发[2011]26号文,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的证件及材料送县(市、区)外侨办,由县(市、区)外侨办审查并公示,再由县(市、区)外侨办向县(市、区)招生办提供经审核和公示后符合当年中考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名单。

3.参照桂人口发[2012]3号文,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无儿结扎户女儿证明材料,由县级计生部门审核验证公示,并由县级计生部门向县(市、区)招生办提供经审核和公示后符合当年中考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名单。

4.烈士子女证件、民族成份证件、台湾省籍青年证件,由报名点统一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县(市)招生办验证。

5.凡享受照顾分的证件,5月18日前验证结束,过期自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