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黄飞老师

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1

  在忙忙碌碌中,这学期就接近尾声了,回顾这一学期我们的工作,是有喜有忧。门卫的职业是锁碎的,细小的,但我们热爱这个职业,在工作中,我个人认为还是可以的,有口皆碑,有柔有刚。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即:责,勤,爱,言。四个字上,现分述如下:

  一、在工作中,始终围绕一个“责”字,我的工作是为学生负责、为家长负责、更是为学校的发展和老板的财产负责。所以我们在工作中,我们是坚持做到24小时不离人,不空岗,勤关门,学校虽然车辆不多,但也不少,如学生车、上级来车、送水车等等,对进出的每辆车,我们都做到笑进迎出,不厌其烦地问清来龙去脉,严格把控,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把很多的闲人等和与校内无关的车辆都拦截在校门外,把隐患根除在零点,让全校师生都有一分安全感。对来访的家长和外来人员出入,我们都做到了认真盘查、登记和引导,上课期间,社会青年一律不准入内。

  二、在工作中长期坚持一个“勤”字,勤是我们搞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尤其是门卫工作,离开了勤字是无法完成职责的,门卫工作看似轻松,实则不然,就拿我们一天的工作来说吧,一要经常开关门,二是每天进出的车辆不下50趟次,三是我们的工作是24小时,有很强的亚疲劳感,四是我们还要随时随地,打扫周边的环境卫生。五是我们还要坚守职责,防止闲杂人等潜入院内搞破坏,所以这些都要靠什么来完成呢?当然靠的就是个“勤”字,此外对于校领导分配的其它各种任务,我们也是做到随叫随到,不折不扣去完成。

  三、一直以来,我们遵遁着一个“爱”字来管理学生,把学生视同已出一样去关心他们、去爱护他们,天冷了看到有些穿少的孩子就跟他提醒一句,多加点衣服,对小孩子们就说,在放学和上学的路上要靠边走,不要走在路中间去了,要注意来往的车辆等等。这样一来,我们也有了回报,是什么呢?是孩子们在进出校门口时的微笑和问候,说实在的,当我听到孩子们的问候和看到他们的微笑,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

  四、在工作中,我们主张是个“言”字,也就是言传身教吧,在我们3月份来的时候,孩子们在上课时,总是千方百计想找理由出去,我就通过动之以情,小知以礼,言传身教的办法来说教,比如,有个孩子问我:“你以前在干什么工作、为什么来这里搞门卫呢?”我就实话实说,我以前是搞粮食工作的,由于自己的文化低,搞到了副经理的职位就再也上不去了,加上国家搞改革,所以我就被改下来了,没文化、没技术,只能来看门呀。学生听了我的讲述后,就自己回去上课去了,以后我很少看见他上课时出来。时间一长,上课时外出的学生少了,这是有目共赌的,当然这些成绩的起得是与校领导的正确指导和老师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

  以上就是我们门卫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不到之去,请校领导和各位老师批评指正。由于水平限制,还有很多内容没有表达出来,同时以上所述只是我们应该做的,离学校领导的要求还不够,我们会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在新的一年里,在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门卫工作使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防患未然,确保安全无事故,使《精英学校》有一个让精英学习的好环境。

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2

  根据6月5日全国、全省、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临统字[20xx]1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平政办字[20xx]13号文和由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平统字[20xx]10号文件及统计执法检查实施细则,于6月6日开始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我县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动员,使普法工作贯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始终。

  首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化国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平邑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把强化法制观念作为统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在统计执法的宣传中,我们重点抓了“四个面向”,即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在这次统计执法自查前,有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县<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统计法》和“两办通知”精神,并成立相应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做好“四个相结合”,即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再次,召开执法检查动员调度会、培训会传达大检查会议精神,明确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要求在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在查处统计违法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

  二是要消灭执法的空白和死角;

  三是要在执法办案、条件方面有新的改善;

  为实现这三个突破,统计执法要做到三点:

  第一,要树立敢于碰硬的思想。

  第二要善于执法,讲究执法艺术。

  第三要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案。组织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使每个统计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较强的业务素质投入执法检查工作中。四是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对在自查工作中不配合、不彻底、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进行了曝光批评,因此极大地增强了宣传效果,真正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执法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克服困难,集中精力投入执法检查,各小组要密切配合避免重复检查给基层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时调度各小组的工作情况,解决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注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结果

  六月四日全国、省、市统计执法电视电话会后,统计、监察、司法、法制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统计执法自查和重点抽查实施细则,自查抽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在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了粮食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工业产值、利税、劳动工资、投资等。

  通过自查和抽查,发现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级各部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必须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共收到自查报告166份。表现好的单位如:归来庄金矿、新华书店、临工汽车桥箱有限公司等单位。

  二是“两证”“一帐”较为齐全,即统计管理登记、上岗证书、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基本齐全。

  三是各项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的职能作为,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四是个别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不足,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的走了过场。

  五是个别私营企业台帐不健全、不规范。

  六是个别事业单位存在瞒报劳动工资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和收到效果

  1、在被抽查的140个单位中,对个别未按规定办理或更换统计管理登记证的单位进行了补办。

  2、多数单位通过近年来学法执法,对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统计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还有个别单位存在数据不实现象,表现为漏报临时用工或虚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如农发银行、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种子公司等瞒报、虚报工资现象。

  3、对存在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限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截止目前,收到书面检查35份。

  在这次宣传、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工作中,各级领导给予自始至终的重视与支持,执法人员严格认真,每到一处都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当场取得有关证据,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

  经过一个时期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阶段圆满完成。

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自查报告3

  根据州统计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统计法》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县于7月23日,根据州局要求对局内各统计专业安排了自查,从自查情况看:

  1、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依法能够正常履行。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GDP数据来源是根据各专业及各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进行核算的,我县GDP核算范围包括兵团数据和地方数据两部分。兵团数据来源是由农二师报州统计局,州局再反馈给我们县。地方数据来源,一、二产业由各专业提供数据进行核算,三产由各单位如:金融、保险、交通运输、邮政、税务、财政及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财务决算表进行核算,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来源主要是按填报范围,我局专业统计与计划、城建、经贸、水利、交通等单位经常联系了解情况,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由单位电话如实上报,不存在失真问题。

  我县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根据自设工业统计台帐,按企业上报的基层表,先算出每个企业的增加值率,再算出每个企业的增加值、总产值、销售产值,最后进行汇总。

  目前用的是(90年不变价)计算工业发展速度,新的工业发展速度(价格指数缩减法)正在试用期。

  我县目前使用的农村居民纯收入数据,是由县农经站根据各乡镇农经站上报的各乡镇农村居民纯收入,汇总出全县农村居民纯收入,数据来源是乡镇农经站根据各点调查户记帐方法取得的。

  3、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自20xx年1—6月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案一件,结案一件。

  4、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管理情况:

  我局目前使用的统计报表是由上级统计部门统一下发的统计报表,对部门统计报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统计数据的管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提供数据要有领导批准方可提供。

  5、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专(兼)职统计人员150人,参加统计上岗培训(已有上岗证)人员137人,占全部统计人员的91.33%,全部报表单位都配备了专(兼)职统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