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精选三篇)

黄飞老师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1

  我进修了区教委下发的关于典范办学行动的相干文件,并将落实到本身的举动傍边。参照文件内容对本身的平常传授行动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环境作出以下总结

  一、有偿补课方面

  异国任何有偿家教的行动和活动;逼迫策动、引诱或表现门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从异国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扬,发放招生告白,构造门生报名;异国到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按时上下课,不占用门生的歇息时候补课大略上课。

  二、履行课程筹划和课程标准方面

  在传授中能够根据既定的进度筹划进行传授;能当真履行国度课程标准,根据门生的进修实际环境有的放矢的展开传授活动;自动参加各级各种的教诲探讨活动,自动进步本身的交易本质,想方设法最大限度的进步讲堂传授效益;传授内容精密环绕课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在办理好根本题目的根本上,有针对性的对门生进行脑筋的练习和培养;自动和谐联合组内教师,严厉履行“四联合”。

  严厉履行上级法则的功课时候题目,指导门生利用好在校时候结束各项任务,对付所留功课,能够细致计划,逢留必作、全批全改。

  三、作息时候方面

  能够严厉履行“早八晚五”的法则,严厉把握门生到校、离校时候,在校期间专时专用。自发履行“三表”果然制,自动接纳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指导门生自动参加各项活动,坚定做好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展开好门生社团活动,安排好门生的课余糊口生涯,给门生富裕的解放活动时候。

  四、传授资料方面

  异国擅自构造构造门生购买或保举各种传授用书、材料等,从不策动构造门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进修资料、教辅材料,也不曾拜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门生联合购买教辅材料。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2

  为了积极贯彻执行大连市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条例的文件精神,参照文件内容对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一、公职教师有偿补课方面

  我没有对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和业余体育训练。更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外文化补习。没有为社会文、体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从没有为社会各类机构办班提供有偿体育设施、场地、器材。

  二、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方面

  1、严格按照体育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正确把握大连市初中、小学体育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不随意加大教学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设置和课时,不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擅自停上体育课或调课,不提前结束新课。根据教学内容、课型的不同,运用恰当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认真落实“四统一”即: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内容评价标准统一,年级体育考核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三、尊重学生人格方面

  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不讽刺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加强在体育课对学生的运动卫生安全教育和保护,关爱体弱患病学生,建立新型师生良好朋友关系。

  四、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方面

  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早晨学生7:50进教室,8点正式上课,中午学生休息时间90分钟。每日学生在校用于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每日大课间操活动,给学生充足的阳光体育活动时间。

  五、规范考核与评价行为方面

  根据国家各级体育课程学习质量评价标准,依据不同年级体育课内容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标准,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实施,根据平时成绩、行为表现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价学生,不片面把运动技能水平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六、规范体育教学管理

  我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体育学习用品、器材,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体育学习用品、器材,为学生提供无偿使用体育运动器材。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3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端正学校的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校就规范办学工作,按通知要求逐一梳理和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情况。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

  一、工作方法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学校成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3、补充各项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有效地管理机制,落实相关的责任人。

  4、对督导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形成自查报告。

  5、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限期进行解决。

  二、自查情况:

  学校充分认识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活动过程中进行集中自查。

  1、学校及教师不存在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公布考试名次和编排学生座位现象。

  2、学校按规定严格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没有组织联考、统考、竞赛、考级等活动;考试内容符合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3、学校不存在违规办学行为。

  4、学校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1—2年级体育4节,3—6年级3节,同时保证每天早晨师生同上早操,上午统一安排25分钟大课间活动,下午安排眼保健操和和课外活动,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课堂教学因教材而教,没有增减课程和课时,以及赶超教学进度的现象。

  5、学校能按照规定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月一天校外实践体验活动。

  6、学校能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6小时时间。书面家庭作业量1、2年级不留家庭作业,3—6年级保证30—60分钟。无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现象;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减负目标责任书,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努力打造省时高效的课堂。

  7、学校是不存在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现象。

  8、学校没有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不存在对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监管不严现象。

  9、学校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一科一辅”,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评议公告以外教辅材料等现象。

  10、我校现有12个教学班,430多名学生,平均每班人数35人。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学校分班不存在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现象。

  11、学校能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规定不存在突破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现象。

  12、在职教师没有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组织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1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存在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向学生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教辅资料,推荐或变相推荐出版物、学具等行为。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4、在职教师不存在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行为。

  15、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拒绝学生入学,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情况。

  16、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在校上晚自习以及周六上课或到校自习现象。

  17、规范学籍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实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了学生信息库,县教育局有关学生转出、转入制度,同时建立进城务工子女就学的相应档案,通过网络平台,实行动态监管。

  三、工作效果

  开学后,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1、加强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领导,;落实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措施。

  2、学校学生入学率均达到100%,确保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

  3、学校无任何乱收费现象,做到“阳光收费”,无群众因收费问题而导致的上访事件的发生。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