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自查报告

秦风学老师

尊敬的公司领导:

  xx回迁房管理处按照总公司关于《开展停车费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本月5日-13日对停车场停车费收缴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内部整治工作。现将近期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车场停车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开展

  1、根据总公司车场收费专项检查通知精神,从本月5日至13日在分公司领导统一指挥布署下,由分公司财务、回迁房管理处主任、车场专管员组成的车场收费专项工作检查组对回迁房停车场本年度8至10月份收费情况进行核查。

  ⑴检查月卡充值专人负责情况

  ⑵是否建立了相应的手工台帐与电脑台帐且收费记录是否相符

  ⑶检查是否充值无收费、收费小于充值金额、向车主收费未给发票或少给发票。

  核查中没有发现省公肥私、弄虚作假违反公司车场车辆收费管理、公司规章制度的现象发生。

  2、根据总公司对本次车场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回迁房管理处在本月十一号至十三号晚24、00点钟对车场停车收费情况做了一次摸底突击调查。由管理处主任亲自布署工作的展开,对车场的停车数量、收费登记、收费手工文档记录等工作进行检查。现场突击检查结果;停车数量与手工收费登记、车辆进出记录情况相吻合没有偏差。

  3、车场专管员按照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及现阶段停车场专项检查的要求对本月1日至12日的《月卡发放、充值登记台帐》和《停车场进出车辆登记表》填列情况进行自查。从车辆登记情况和停车费现金收缴帐目上没有发现因监管不力造成停车费严重流失的情况出现。

  二、车场现阶段运营状况与存在的问题分析

  根据总公司审计部下发的通知要求对现阶段车场收缴费内部控制不严、收费目标完成率较低的问题。岭秀城回迁房管理处通过本次自查工作,就车场收费率偏低不达标原因。总结分析了有以下几点、

  1、车主办理的停车卡已过期、拖延补缴费手续;车辆进出车场时车管员提示车主此卡过期充值后才能使用。车主表示理解与配合、同意放行后补缴充值车费。所驾车辆停在出入口、如果不及时放行疏通过道,势必影响后来的车辆进出停车场。此种情形下只能是先放行随后通知车主办理补缴车费手续。

  2、一卡多用现象,由于车辆进入小区车场刷卡时智能道闸系统只能提示缴费情况,不能显示车辆的车牌号、型号、颜色等相关数据情况。车卡上标识长时间使用后,变的模糊无法辩识。且车卡当时处于充值有效期内情形下,有些车主往往会利用智能道闸设备上的漏洞,多辆车使用同一张车卡刷卡停车消费。

  3、回迁房停车场没有开通提供给回迁房业主使用时,有些业主就以将车辆停放在车场内。至今联系不到车主本人,停车费到目前为止分文未缴。

  4、停车卡已过期,车主开车刷卡进场时,车管员提示车卡已过期需充值才能使用。应补交车卡过期时段至现今停车费。但部分车主只认可停车费收取只能从新缴费之日起计算。理由是停车卡过期后车辆没有停在车场内,不能接受补缴车卡过期后至今产生的停车费。

  5、岭秀城12—19栋商品房大部分业主收楼后,至今年5月份后逐渐处于业主房屋装修高峰期。小区业主希望开通地下停车场诉求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但商品房地下室停车场收费营业许可证开发商在申请办理中。根据当时现状,分公司领导在与开发商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面商讨后一致决定,同意在停车场收费营业许可证没有发放下来期间,商品房地下停车场免费提供给小区业主使用。不收取包括停车管理费之类的任何费用。致此一项便民措施出台也是回迁房车场停车费流失,不达标的主要因素所在。

  三、下阶段停车场收费工作治理措施

  岁末将至,针对本次车费收缴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完成总公司制定的车场收缴费目标。具体治理实施如下、

  1、对于进出车场一卡多用现象。主要是车辆进出车场出入口时智能道闸系统不能准确及时显示此车停车缴费情况,致使收费员不能正确判断进出车场的车辆真实缴费情况,造成停车费流失。签于目前智能道闸系统上的'漏洞造成车费流失状况。希盼公司尽快联系厂家上门维修更新或更换收费道闸监控系统。让收费道闸系统真正起到停车收费的监控之作用。

  2、商品房地下停车场现处于免费提供业主使用。一段时期以来回迁房停车场停车减少有相当一部分车费因此而流失。也严重影响到回迁房停车场收费工作展开,也是现阶段车费收缴不达标主要因素所在。恳请公司领导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停车场营业许可证。来减少或杜绝因此带来的车费流少现象发生。

  3、针对停车场有些车辆长期停在车场又找不到相应的联系方式通知车主追缴拖欠停车费。把此车的基本情况如车型、号牌、颜色记录下来通过车管理所,查询此车档案登记情况。然后联系车主补缴拖欠的停车费。

  4、关于车辆进出车场时,刷卡显示车卡过期,车管员提示需充值才能使用。个别车管员基于出入口车道安全畅通、“人性化管理”之考虑,先许放行通过,随后让其办理补缴车费的做法有待商讨。自查时发现有些车主事后并没有及时补办缴费手续。且补缴车费时不愿补缴车卡过期后至从新补缴车费日产生的车费。理由是车卡过期后至今没有将车停在车场内。 “车场人性化管理”不代表工作没有原则性。车卡过期后原则上(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三天之内要及时补办缴费手续或申请办理停车卡报停手续。如不及时申报上述情况,不予放行停车。且补缴停车费时计费周期应从车卡过期后算至重新补缴停车费之日。

  综上所述乃回迁房管理处开展停车费收缴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公司领导审阅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