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幼儿家庭教育的建议

张东东老师

  (一)父母要学会尊重幼儿,尊重他们享有的人格权利。

  父母不能把幼儿当作自己的附属物或私有财产,期望通过幼儿去实现自己未能实现的愿望或理想,去补偿自己已有生活中的缺憾和不足。幼儿是有意识的、有思想的独立的个体,应该得到家长的尊重与平等对待,对幼儿的人格给予应有的尊重才是父母最深切的关爱。

  父母应重视对现阶段的教育。幼儿身心、智力的发展是有自然规律、有阶段性的,父母所要做的就是遵循自然规律,在尊重幼儿的兴趣、天赋差别的基础上尽力引导幼儿的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然而许多父母考虑最多的是幼儿的明天将来会怎样,因此许多过于担忧的父母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与财力,用各种各样的特长学习班,以幼儿辛劳,没有自主玩乐时光的今天为代价来换取的“美好的明天”。

  其实,这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我们应该留心挖掘孩子的兴趣。兴趣是一个人对客体的选择性态度,是在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需要有心理方面和生理方面的。当需要得到满足时,就产生情绪的快感。这种选择性态度,称之为兴趣。所以,为顺利做好以后的教育工作,家庭教育应着重发现并配合孩子的兴趣。

  德国汉堡的心理学家格利卡。法斯说:“小孩自愿做的和给自己带来乐趣的事情,实际上可能是提前发出他们有这方面天赋的信号。因此,如果父母仔细观察孩子,并发现他们有什么爱好,这是有益的。”父母通过仔细观察婴儿潜在天赋的信号,就能发现婴儿的天赋,并进行开发,使他们的潜在天赋得以发展。

  比如说,对音乐有特别潜意识的幼儿听到音乐会传送出与音乐节拍相吻合的肢体语言,对语言有独特灵性的孩子对语言和声音的感知度优与别的孩子,当他们听到某种声音的时候会不禁模仿,在其他方面有特殊灵敏度的孩子也会有与之相应的反应。

  当家庭在这段婴幼儿时期很好的发现了自己孩子优于其他孩子,就可以采用良好的方法去诱发其相应的兴趣,从而逐渐将孩子培养成为在他兴趣范围内的良材。

  家庭教育的任务就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这种“内在潜力”的发现,并且按照其自身规律获得自然的和自由的发展。

  因此,关爱幼儿的身心发育,并不仅仅是给幼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满足的物质生活,也不是用各种所谓的知识、能力训练来灌输给幼儿,而是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自然规律予以科学、合理的引导,给予幼儿充分的尊重与自由,让幼儿在自然成长中享受快乐,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独立的意志品质与健全的人格。

  (二)父母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内容

  不少父母认为自己的知识水平差,就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对幼儿的`家庭教育,把自己作为父母应尽的职责仅仅等同于“保姆”的看护义务,只需负责幼儿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就足够了,对于幼儿进行智力开发教育的义务则完全寄托于幼儿园。

  实际上,幼儿与父母相处的时间是最长的,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幼儿的影响也是最为深刻的,所以,父母才是幼儿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教育在幼儿成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父母应加强自身的思想品德、文化修养,尽力学习一些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加强与幼儿园教师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家庭与幼儿园在幼儿教育方面的立体结合,使幼儿受到全方位、多渠道的熏陶与培养。

  当今的幼儿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事物繁杂多样,完全迥同于父母在幼儿时代所处的环境,幼儿强烈的好奇心,使得他们的求知欲也更强,兴趣也更广泛。

  这些都要求我们父母要结合现今家庭教育需要,不断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内容使家庭教育从知识上适应时代的要求。

  (三)父母应理智对待幼儿成长过程中的各种生活问题

  父母在教育幼儿的过程中必然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要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运用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

  譬如:当幼儿提出父母难以回答的问题时,父母不能给出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答案,甚至为了维护父母的“尊严”而不懂装懂,给出错误的答案,更不可用“去去去,自己翻书去“就你事多”之类的话压制幼儿探求知识的积极性,这会有意无意地压抑幼儿好奇、好动的天性。

  父母应实事求是地告诉幼儿,等看了书或请教别人后再告诉他们,也可与幼儿一起寻找答案或是鼓励幼儿自己通过查询书籍去寻找答案。

  另外,当幼儿确实犯了错误时,父母的态度、做法应一致。要紧密配合,给幼儿讲清道理,把成人社会中的道理儿童化,不能因为他们不能很好的理解而放弃对此部分生活知识加以引导。

  “把跌倒的人扶起来,给弹去灰尘,让他继续走下去——人没有不犯错误的,不要惩罚每一个错误”(柯林·鲍威尔)。

  如果家长能将孩子的特性完全考虑到家庭教育的重要因素里面去,运用合适的办法去配合孩子的成长发展,严格做到“留心发掘兴趣”并开发兴趣,就一定能完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另外一个重要部分。

  幼儿时期的孩子,成长更多的是一种健康心智的发展,所以家庭教育一定应该使用正确得当的方法为孩子打造一个熏陶孩子性格,发掘孩子兴趣的良好熔炉。

  (四)父母应营造、优化良好的家庭生活氛围。

  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陈鹤琴说:“家庭教育,对父母来说首先是自我教育”。

  父母自身具备的人格修养会潜移默化地对孩子产生影响。幼儿来到世界上,首先是从父母那里开始学会认识世界的,父母的言行举止、家庭的生活氛围,每时每刻都会给幼儿的情感、行为、道德、个性产生着丝丝缕缕的影响。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父母的人格特点还会辐射到家庭生活的各个层面而使家庭生活染上独特的色彩,继而影响孩子的人格形成。

  如父母为人热情诚实、做事认真踏实,往往会融洽家庭气氛,孩子们经常置身于亲朋好友常相往来之中极易形成热情、诚实、友爱、善于交往等人格特征;如父母心胸狭窄、斤斤计较、好算计,孩子长期置身于好贪小便宜的家庭生活氛围中,极易染上小市民、利已主义习气,将来走向社会极易养成投机取巧陋习。

  家长的教育素质和教育孩子的能力、知识、观念等也直接影响儿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