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礼仪科普知识

阿林老师

  锡伯族,是我国北部少数民族中较早从事农业生产的民族。清初,,锡伯族便开始种植水稻,清代文献中称为“锡伯米”。1766年部分西迁至察布查尔地区,至19世纪初察布查尔渠修通,锡伯营八个牛录扩垦耕地78700余亩。东北的锡伯族至清朝中后期,也以农业为主,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高粱、大麦、胡麻、油菜籽、谷子、葵花、烟草等。

  在锡伯族生产活动中,牧副业也占一定的比例。农民大多蓄养马、牛、羊等牲畜,不仅供自食自用,而且其蓄养规模也越来越扩大,出现了不少专业户。锡伯族的副业主要有园艺、渔业,还有少量狩猎业。园艺有蔬菜和果树种植,也有榆木、杨树等木材树木种植。渔业是重要的副业生产之一。察布查尔地区的锡伯族,有在伊犁河捕鱼的良好条件。

  早在清代,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等地的锡伯族均形成了村镇。西迁的锡伯族在察布查尔渠凿通后,便基本形成了现8个牛录(亦称嘎善)的聚落形式。牛录既是经济单位,也是作战单位。最初每个牛录均围以高大的围墙,开东西南北四大门,有二三百户不等。每户庭院大小不等,少者二三亩,多者四五亩。庭院多呈南北长方形,四周植有各种树木。庭院都用矮墙围成,分南北两院,南院多种果蔬,北院修棚圈、种树木及谷物等。住房多为人字形土坯斜顶房或木架结构斜顶房,多南北向。卧室均起火炕,多是南西北“三环炕”。西屋多由长辈住,东屋则为晚辈起居,中间多为隔成过道的厨房。锡伯族历来崇尚多世同堂,分家须由父母操办盖房另立门户。

  东北的锡伯族多食稻米、高粱和小米等,新疆的锡伯族则食小麦,其中发面饼是新疆锡伯族几乎一日三餐之必备食品,称“发拉哈额分”。

  在历史上主要从事游牧生产的锡伯族为便于骑马射箭,男子多穿左右开衩的滚边长袍,束粗腰带,戴圆顶帽,穿长筒靴。辛亥革命后锡伯族服饰变化受汉、维吾尔等族影响较大。年轻妇女喜欢穿色彩鲜艳的连衣裙、裙子、衬衫和翻领、高领短大衣、靴子等。男青年喜穿西服、运动服、笳克衫、皮鞋等,只有八九十岁的男女老人偶尔穿长袍马褂、礼帽、坤秋帽、绣花鞋。

  锡伯族基本保持着一夫一妻、妇随夫居的典型的'父权制婚姻形态。个别无子嗣者招婿入赘。同姓不婚,但偶有姨表、舅表、姑表兄妹婚配情况。新中国成立后,新婚姻法在锡伯族社会得到全面贯彻,纳妾、童养媳、指腹为婚等陋习逐步被杜绝。锡伯族与汉族等民族的族际婚姻日益增多。

  锡伯族实行土葬。每一个哈拉(姓)和莫昆有各自的墓地。老人死后行洗礼,报丧时行跪礼。出殡选单日,忌申日和午后。吊丧期多为三日,多者五至七日不等。墓堆上插两杆幡(一为纸幡,一为用红布或红绸制)。丧期内忌串门。祭奠期“四十九日”,远亲脱孝,直系亲属则需百日脱孝。萨满、其它巫职人员和非正常死亡者火葬,未婚男女棺材不做底,而用芦苇代之。幼儿死尸弃于野外任凭飞禽走兽噬食。

  锡伯族有讲究礼仪、尊老爱幼、热情好客、崇尚整洁的传统美德。在日常生活中,不孝儿女、不赡养老人者,要受到社会的谴责。教师在社会上受到特别尊重,本民族谚语说“不尊重教师就是不尊重父母”。尊重客人被视为体现一个家庭或家族文明素质的重要方面。保持整洁、保护水源、在公众场所保持外表形象是本民族自古延续的社会公德和个体德行方面的重要表现。礼仪礼节则被视为做人的根本。在日常生活中,对长辈应答和气,久别重逢须行“打千”礼,逢重大节日、婚丧必行跪礼及磕头礼。该传统一直传承至今。

  锡伯族的节日有“新年”(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春节多走亲串门、祭祖及娱乐活动。农历三月间的以鱼为祭供品的“鱼清明”、农历七月间以瓜果为祭供品的“瓜清明”、“孙扎拜义车孙扎”(端午节)和中秋节。欢度这些节日的方式,均以本民族的习俗方式进行祭奠、饮食和娱乐。民族化节日有“四一八”西迁节和正月十六“抹黑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