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中父母之间相互合作的必要性

黄飞老师

  夫妻之间的意见分歧通常自然而然地发生在孩子问题上,因为他们都力图用各自迥然不同的方法教育孩子。比如,父亲主张必须采用让孩子绝对服从和维护自己权威的方法,他的命令不容商讨。

  母亲则认为,有必要使父亲那经常是无端粗暴和严厉的态度缓和下来,主张采用爱抚和忍让的方法。儿子知道,可以仰仗母亲的支持,甚至借口自己只是严重错误行为的一个参与者为理由,在父亲那不加区别的一律严厉的态度和母亲那不加区别的一味容忍之间,采取随机应变的办法。结果便逐渐成为一个对于小小不然的淘气行为和严重过失没有辨识能力的人。

  为了使教育子女的工作取得成果,需要夫妻双方的通力合作与思想一致。观察一下周围情况,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在令人瞩目的大量的家庭中只有母亲负责管孩子。甚至如果母亲能摆脱家务拖累与孩子沟通思想的话,那么父亲便彻底脱离教育子女的过程。毫无疑问,这会破坏孩子受到应有的教育的权力——因为父母双方理应以他们两人不同的经验和情趣所融合成的统一的.教育观念来共同影响孩子们。

  时常见到的母亲是家务负担很重的家庭主妇。她无暇同孩子们谈心,做游戏。在这种情况下,她身上只能体现出慈母的关怀与体贴,而父亲担负着传授知识和道德教育的责任;他带领孩子们出去散步,给他们讲解大自然现象,讨论学校里的事情,讨论政治。习惯上把当母亲的看成是一架机器,一架温柔的发生器。看成是把衣服给孩子们洗净,熨好,精于做饭做菜,在孩子生病时负有精心照料并给予一大堆无关紧要教诲的使命的家庭“后勤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