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调解仲裁工作会议总结

刘莉莉老师

市调解仲裁工作会议总结

  市调解仲裁工作会议总结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精神,3月31日上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在保障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仲裁院院长薛廷秀主持,市属各县(市、区)人社局主管领导、仲裁院院长参加了会议。市人社局副局长马建月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6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学习交流了经验做法,分析了当前形势,表彰了2016年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

  会议首先宣读了省厅关于表彰河南省2016年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仲裁员的通报,我市安阳县、北关区、龙安区完成了仲裁院规范化建设任务,市仲裁院薛廷秀、林州市仲裁院杨银存获得了优秀仲裁员的称号。市仲裁院副院长郝增彪宣读了市人社局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仲裁员的决定。其次,市仲裁院副院长许恒轩宣读了关于确定林州市姚村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等16家单位为安阳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随后,安阳县、汤阴县、文峰区仲裁院从不同侧面做了经验介绍。马建月副局长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强调2017年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强化基础,进一步提高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效能;三是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四是提升能力,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五是乘势而上,提高调解仲裁信息化水平;六是抓好宣传调研,提升调解仲裁的.社会公信力。为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马局长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抓住重点,务求实效;二是开拓创新,实现跨越;三是优化服务,打造品牌;四是遵法守纪,廉洁高效。

  最后,市仲裁院院长薛廷秀进行会议总结,强调我们要以这次全市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为契机,借鉴各县区先进经验,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全面推动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实现新发展。

  市调解仲裁工作会议总结二

  3月24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全面总结回顾了2016年的工作,深刻分析当前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仲裁院院长共30余人参加会议。市人社局副局长赵友仁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友仁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系统2016年度所取得的成绩。一是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二是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提高;三是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调解仲裁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发展。同时就开展省级标准化仲裁院创建活动、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仲裁办案质量以及推进仲裁工作信息化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杨太宝安排部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着重做好《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二是着力推进预防调解示范和标准化仲裁院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市级首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做好第四批省级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遴选申报工作;提升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三是全面提升仲裁办案质量效能。通过强化仲裁办案指导、提升“一裁终局”率、仲裁文书规范化和搞好庭审观摩等措施,确保全年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四是坚持以“三化”建设为引领,着力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在谈到加强调解仲裁系统自身建设时,杨太宝院长强调:坚持以培训为抓手,全面提升调解仲裁队伍能力素质;坚持以调研为突破口,切实加强调解仲裁工作调研宣传;坚持以整改为切入点,重点深化调解仲裁系统作风建设。

  会议期间,各县市区分别汇报了去年调解仲裁工作情况,交流了今年的工作思路、打算和措施,并就健全调解组织、提升办案效能、加强队伍建设和推进信息化等提出了意见建议。会上还印发了《2017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点》、《省仲裁委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终局裁决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发布2016年度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等文件。

  市调解仲裁工作会议总结三

  3月24日,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职工会,传达学习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院长景中荣详细传达了会议主要情况并组织学习了省人社厅李强副厅长会议讲话精神。景中荣要求:全院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座谈会精神,以调处特殊群体争议为重点,提高办案效能,健全仲裁机制。要抓好仲裁信息化建设,尽快举办仲裁办案系统操作培训班,推动信息系统本地化应用部署。落实专人,按时、准确上报仲裁统计数据,为工作研判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要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依法及时处理各类争议案件,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