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计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阿林老师

  工会会计年度工作总结1

  牢牢把握“乘势而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健全工会财务制度,理顺和畅通各种渠道,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把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作为首要任务,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上半年,我州工会仍把经费收缴作为财务工作的重点,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经费收缴较快平稳增长,上半年共收缴经费537万元。

  1、强化巩固财政划拨经费工作。为扎实推进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州总工会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局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得到财政局的大力支持,继续将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年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务部已于7月份将委托统一划拨经费的相关文件和收款收据送至财政局预算预算科、国库科、支付中心等相关部门,取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此项工作已在七月份全面开展,各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已陆续上交至我单位帐上。

  2.规范完善地税代征经费工作。为规范、完善我州地税代征工作,确保经费足额收缴,上半年主要作了以下工作:一是州总工会多次与同级地税部门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共同研究地税有关制度改革对代征经费工作带来的影响及对策,及时解决实际运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了筹备金的收缴力度,不断扩大收缴面;三是认真做好与地税在经费征收工作中的对账、分成和划拨工会经费(筹备金)等工作;四是与地税部门签订了全年收缴经费的目标责任书。

  工会会计年度工作总结2

  本年度我院红十字会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全面扎实地推进工作。采取多种活动形式,通过开展各种丰富的社区卫生服务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院红十字会在年轻职工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广大有爱心、热情、能吃苦耐劳、甘愿奉献的年轻职工,提供了一个学习和实践的平台。同时促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深入到人心。现将全年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管理规范化

  1.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中心领导把红会工作看成是全院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将这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在时间上予以保证,物质上予以支持。

  2.制度保证,贯彻落实。健全建立红会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确保红会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重大事情实行集体研究通报情况。

  二、活动具体化

  1、组织我中心工作人员和上级医院技术专家、骨干、青年志愿者等,参加大型义诊活动,义诊群众10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2、在“3.24”结核病日“4.25”计划免疫日“5.12”国际护士节、“6.14”世界献血日等节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举办义诊、健康咨询等活动。采取把社区健康教育讲座和义诊咨询相结合的形式,给社区困难居民免费送医送药。

  3、向赫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家属白血病患者薛婷捐款七百元人民币。积极发动全院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今年在老年病医院无偿献血点我中心组织5人参与了无偿献血活动。

  4、积极开展急救知识培训,增强人们的急救知识,锻炼急救水平。今年我中心选派的医护人员在全区基层医务人员“三基知识”竞赛中获得了可较好的名次。

  工会会计年度工作总结

  牢牢把握“乘势而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健全工会财务制度,理顺和畅通各种渠道,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把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作为首要任务,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上半年,我州工会仍把经费收缴作为财务工作的重点,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经费收缴较快平稳增长,上半年共收缴经费537万元。

  1、强化巩固财政划拨经费工作。

  为扎实推进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州总工会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局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得到财政局的大力支持,继续将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年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务部已于7月份将委托统一划拨经费的相关文件和收款收据送至财政局预算预算科、国库科、支付中心等相关部门,取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此项工作已在七月份全面开展,各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已陆续上交至我单位帐上。

  2.规范完善地税代征经费工作。

  为规范、完善我州地税代征工作,确保经费足额收缴,上半年主要作了以下工作:一是州总工会多次与同级地税部门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共同研究地税有关制度改革对代征经费工作带来的影响及对策,及时解决实际运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了筹备金的收缴力度,不断扩大收缴面;三是认真做好与地税在经费征收工作中的对账、分成和划拨工会经费(筹备金)等工作;四是与地税部门签订了全年收缴经费的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