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年终总结三篇

王明刚老师

环保局年终总结 篇1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20xx年1—6月,空气优良天数137天,优良率为75.7%,同比增长4.4%,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富春江干流水质保持2类水体,总磷等指标出境优于入境,渔山断面出境水达标率为83.3%,同比增长33.3%,全区1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国家级生态区创建顺利通过环保部验收。

  1、做好建设项目审验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共审批项目217个,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165个,登记表39个。核发排污许可证82个。二是制订《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全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共清理出未批先建项目129个,未验先投项目1323个,主要涉及型材、化工、畜禽养殖、五金加工及基础设施类等项目。

  2、深入重污染行业整治。一是基本完成电镀、印染、化工、造纸等重高行业整治提升。其中造纸行业整治“三个一批”共237家企业,累计关停112家,整治提升109家,搬迁入园16家。目前实际保留126家,正常生产107家。出台《杭州市富阳区环境保护局20xx年度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对造纸、印染、化工等企业“回头看”共计200余家次。二是加快推进大源彩钢行业、上官球拍行业等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并要求上官乡建成特色工业功能区。

  3、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为契机,“面”上排查、“线”上执法、“点”上查处,对各类环境违法“零容忍”。截至20xx年7月底,检查企业40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累计立案145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17件,处罚金额446.6万元,警告1家,下达停产整治决定2家,实施查封、扣押8件。共移送公安11件,其中涉嫌环境犯罪类案件6件,公安机关已受理5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行政拘留类案件5件(涉及新环保法相关案件4件),行政拘留3人。共受理各类信访1623件次,较去年同期下降13.3%,其中省级较去年同期下降60%,杭州市级较去年同期下降36%,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

  4、强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出台《富阳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重点,落实措施,督促6家水泥企业加快粉尘深度治理工作。二是推进“无燃煤区”创建,开展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深度处理,截至目前已完成24家。三是全面开展涂装、化工、合成革三个行业6家企业、1家LDAR技术改造企业及11个重点行业209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工作。四是继续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上半年,共淘汰黄标车969辆。

  5、稳定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完成20xx年减排统计工作。全区纳入环境统计调查对象301家,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728.7吨,氨氮排放量1120.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50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6929吨。与20xx年相比,分别削减20.8%、15.5%、30.5%、8.0%,完成杭州减排年度任务。二是全面落实20xx年减排计划。出台年度减排实施方案,召开减排专题会议,明确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总量,安排年度污染减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水污染物项目77个,大气污染物项目13个,关停项目32个,农业项目27个。

  6、快速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截至目前,收到排污权初始申购企业175家,并经初审后报杭州审核,125家企业缴纳初始交易费,共计2.3亿元,其中浙江成功纸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完成排污权银行抵押贷款登记。8家企业新增指标进行了网上竞价交易,交易金额88万元,其中3家企业成功竞拍全部指标。

  7、大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完成企业环境行为分类。对全区310家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进行分类。其中绿色企业7家,蓝色企业188家,黄色企业96家,红色企业15家,黑色企业4家。二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我区13家涉重企业的档案整理工作,通过国家环保部核查,完成我区9家企业的重金属全口径填报工作。三是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全区共建成投运刷卡排污系统133套,共保有在线监测系统155套,共获得在线监测数据270万个。正常运行2个空气站、5个水质自动站,稳步推进5个水质自动站新建工程,其中3个已通过验收;1个试运行;1个设备已装。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环保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富阳区环境功能区区划方案》和《富阳区“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规范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二是大力推进VOC治理工作、10吨/小时以下锅炉淘汰、无燃煤区建设、自备锅炉淘汰、煤改气等工程,同时加大热电、水泥等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脱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加快建设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平台,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健全排污权抵押贷款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密切部门联系,确保抵押登记及时办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四是在深化重高行业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完成电镀、印染、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中期评估工作,建立完善行业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防止污染反弹。

  2、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与配套办法要求,加强加密对企业的执法监管,坚持“出重拳”,打“组合拳”,增强环保执法威慑性,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同作战,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办处罚力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全面遏制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全区环境安全。

  3、继续浓厚环保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及参与环保的自觉性;积极开展“多绿”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多绿覆盖面,丰富多绿细胞;在本地媒体开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栏报道,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道我区先进经验和做法,实现全区环保工作“报刊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影像”。

环保局年终总结 篇2

  20xx年,按照局党组的分工,本人负责长江镇(**港区)环保分局的工作。一年来,本人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发展,群策群力、努力工作、加强协调、高效推进、突出重点、狠抓难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推进有力。

  今年,**港区化工园区雨污管网改建和自来水水源水的管理被列为南通市环保专项行动重大挂牌督办事项,为此,这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

  2、自来水水源管理。一是严格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按照上级水源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关闭企业的入江排污口,目前已完成华泰、国鼎、东方石化、阳鸿石化等企业的接管工作,垃圾填埋场接管工作进行多次协调,目前已制定接管计划;三是要求宝众宝达停产处理应急池废水,并填平应急池,消除了可能对水源水构成威胁的隐患;四是对化工园区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制定了可行的应急突发事情的措施,年内及时有效处理了中心河浮油事件及四号港江面沥青泄漏事件;五是投资130万元建立自来水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控系统,第一时点掌握水源水水质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六是坚持每天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进行巡查,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二、服务经济,务求实效。

  一是服务项目审批。为进一步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我们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服务重大项目,采取提前介入、源头参与、过程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快了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进程。如港区的其昌镍合金、豪锦化工、宝众宝达三期、隆昌技改、盛昶化工等重大项目的报批以及沿海开发一周年一批房产项目的申报,企业在第一时点拿到了审批文件。

环保局年终总结 篇3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我局依法行政领导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创建示范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安排部署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为了抓好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姚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黄健南同志担任,成员由监察的大队、环评股和污防股工作人员组成。我局还明确细化了创建活动方法、时间、内容、目标和执法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执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办法。

  二、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

  (一)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学习国家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主要以自学和定期讲座为主,主要学习环保行政法律法规,特别学习今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服务能力和依法查办行政案件的水平。

  (二)开展多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结合《6·5环境日》和各种法制宣传日宣传《新环境保护法》。执法人员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面对面的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耐心的向企业、群众解答,发放宣传手册。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企业、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正确引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培训,认真做好案卷评查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和我局实际,今年6月份,我局4名工作人员统一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考试。环境监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环保行政执法培训班,并按执法主体对环保案件进行评查,主要评查了执法人员调查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引用法律法规处理是否准确,处理程序是否合法,处理文书是否规范,处理过程是否依法执法等。

  (四)严格执法。我局担负着环保部分主要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等执法实施行为。严格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是我们每个执法人员的准则。具体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严格执法,持证执法,严格履行执法责任,凡涉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决不能麻木不仁等闲视之。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工作中的渎职、不作为、过错等违法行为。由于严格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近年来,执法人员无违法、无渎职、无不作为、无过错追究等案件。

  (五)广泛征集意见,探索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到各乡镇、各村走访基层,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局领导班子和执法骨干积极探索如何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文明公正的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达到便民的原则。

  三、执法中存在问题。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尽管参加了一定的行政执法培训及自我学习、集中学习,但还没能完全熟悉运用,在执法过程中一些关键的法律法规还没能完全熟悉运用,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主要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我局执法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环保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二是进一步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和管理,为保护我区环境安全创造良好法制环境;三是结合实际继续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化;四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