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扶贫年度工作总结

莉落老师

  按照县委、县政府、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帮扶目标任务。现将20xx年以来社会扶贫专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明确了责任分工;县人社局统筹安排19个乡(镇)的.社保经办人员,负责各个乡(镇)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具体落实;县残联根据职责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责任股(室)和具体承办人员。

  (二)专题研究。今年以来,县民政局主要领导专题研究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10次,县人社局、县残联主要领导专题研究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均2次。同时,作为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听取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调研指导。为确保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等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和“一卡通”清理整改,不定期下基层调研、指导检查扶贫专项工作情况,开展指导督导工作共2余次。

  二、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措施

  根据民政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制定了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具体工作目标、重点工作、资金筹措、工作措施等,并细化了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同时每月召开一次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分析研讨会,听取各股室的汇报,进行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分析工作亮点和不足,确保帮扶工作科学规范和有序实施,为脱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一)农村低保。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2299户9122人,累计发放低保2714.1258万元。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全县有困难残疾567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5.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县重度残疾有667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96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四、工作成效及工作亮点

  (一)提高保障标准。20xx年7月起,我县按照全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90元/月标准执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一类每人每月24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6元,二类每人每月22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2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50元。

  (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为切实提升社会救助精准管理、精准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效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组织各乡(镇)民政助理员,不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共培训5次,培训人数达90多人次。

  (三)实行部门联审机制、共把新增低保审核关。在“受理、审核、审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过程中,有效避免拥有车辆、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等“八类”人员违规纳入低保。与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12个部门协商,制定了联合审核机制。贫困边缘户、监测户等新申请城乡低保人员中,符合条件的922多人已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乡(镇)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个别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且身兼数职,乡(镇)民政专干老处在“实习状态”,工作效率低,群众意见大。二是乡(镇)服务能力跟不上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二是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