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总结

孙小飞老师

今年4月中旬以来,XX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部署要求,自觉把活动开展作为一项管总的、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统筹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活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取得了重大成效。现将XX市人民检察院“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为活动扎实开展打牢基础

市检察院党组充分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重大意义,对活动开展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强同志亲自抓部署,把开展好活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5月,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开展,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作为当前一项管总的、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并组织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工作方案》。6月,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工作推进会,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务实抓好活动各项任务,切实加强对活动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由于强同志担任组长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由政治部、机关党委、研究室分别具体负责三个大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为活动扎实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确保三大任务落地落实

(一)聚焦10个方面深入开展“大学习”。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点聚焦**关于*治蜀兴川历史方位、总体要求、第一要务、根本动力、开放格局、重中之重、价值取向、生态重任、法治保障、政治保证等10个方面的重要论述,切实抓好学习领会。

在大学习中,市检察院精心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书目,并不断创新学习方法、拓宽学习渠道,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一是领导带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学习,分批次参加省检察院和市委组织的轮训班和读书班;院中心组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各中心组成员还就自身学习心得体会在会上作交流发言;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院领导带头在所在党支部、对口联系的基层院和扶贫村讲党课、作辅导报告。二是干部主动学。依托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院干警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开展集中学习,并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结合起来,做到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全覆盖。三是专家辅导学。根据干警所需所盼,有针对性地邀请省院检察业务专家亲临市检察院举办侦监、控申等业务专题讲座,着力提升检察干警业务水平。四是外出取经学。组织全市检察干警110余人分两批赴浙江大学学习,引导检察干警开阔视野、增强素质;部分业务处室组织干警到绵阳、资阳等兄弟市院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找准工作差距,补齐工作短板。

(二)围绕7个方面深入开展“大讨论”。市检察院紧扣“十个指明”核心要义,紧扣省委彭清华书记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提出的6个方面重大问题,紧扣当前检察工作的形势、任务和问题短板,紧扣*检察工作“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精心梳理出“如何把握*检察工作的职责使命”“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如何发挥司法体制改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作用”“如何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的问题,并围绕这7个方面的问题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题研讨,厘清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

在大讨论中,干警们围绕问题认真思考、积极发言,撰写讨论发言材料30余篇。通过讨论集思广益,深层次、多角度挖掘对策建议,提出了不少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三)抓好3个方面深入开展“大调研”。市检察院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契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重点抓好了3个方面的调研工作:一是配合牵头单位高质量完成了市委确定的重点课题。按照市委要求,配合市依法治市办完成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XX研究》、配合市住建局完成了《关于建筑领域存在的问题研究》等两项重点课题调研。二是紧扣检察工作重大问题自设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市检察院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聚焦精准扶贫、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检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等内容,自设了8项旨在推进*检察工作能力水平的调研课题,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均认领1项课题,带头开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8篇。三是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开展重大理论研究。深化同法学专家、律师等群体的学术交流,大力开展检校合作,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围绕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更广范围地借智借力。

在大调研中,市检察院领导干部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摸清实情、找准症结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下一步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三、学用结合,以活动成果助推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