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王明刚老师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加强干部职工的依法履职和廉政意识,近日,黄山市黄山区国土局组织各科室、二级机构及各国土(中心)所负责人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并对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制定监察法是以*同志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这是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监察法》共9章69条,规定了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等。

会议要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干部职工一是要加强学习,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党的政治纪律的学习,才能始终保持与党中央一致,才能依法办事,自我教育,警钟长鸣;二是要自觉履职,只有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才能廉洁奉公;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全体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做到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适应*新常态的监督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领会与学习《监察法》,结合本职岗位实际,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持之以恒抓好行业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国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