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党组书记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

孙小飞老师

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新时期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再次释放了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的强烈信号。财政部门肩负着全区财政资金收支责任,在源头遵纪、守纪上发挥着重要的“阀门”作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念好“紧箍咒”,拧紧思想“总开关”,让铁的纪律融入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

严于律己,挺纪在前。**强调:“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在老百姓眼中,干部就是“官”,“为官者,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自古以来,官德影响民德,政风引领民风,构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社会工程。而在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就是党风,党风决定政风。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将时刻以党的纪律武装自己,始终清醒的明白,党的纪律不仅是约束,更是保护;不仅是严管,更是厚爱。在工作生活中,始终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管好队伍,发好声音。要带领局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抓住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促进财政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要从小处着手,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巩固《条例》原有内容,消化吸收新编内容,特别是对照《条例》,反思被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一些在过去看来“无伤大雅”的现象现在都成了问题。必须从小事抓起,从点点滴滴做起,把住纪律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要强化履职担当,财政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要以铁的纪律凝聚正气,不断规范财政管理制度和干部行为,激发*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