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学习心得

黄飞老师

新《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必须对其学深悟透,不辱使命。

一是准确把握党员涉嫌犯罪与犯罪。在我国,罪犯、犯罪、涉嫌犯罪和犯罪嫌疑人是四个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法学概念。罪刑法定原则强调,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对任何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都不得确定有罪。

二是准确把握党员触犯刑法和其他法律。违纪不一定违法,违法也不一定犯罪,但是违法必定违纪,犯罪一定是严重违法,更是严重违反党纪。

三是准确把握几种特殊情况。在纪律审查的过程中,警惕以下情况:一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二是党员受到党纪以外处分的。三是应当终止党代表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