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公益林管护成效检查验收自查报告

秦风学老师

为巩固和拓展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做好集体公益林管护成效检查,为全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供依据,及时将补偿资金兑现到林权权利人,根据《石棉县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集体公益林管护成效检查验收的通知》(石退天办[2020]22号)文件的规定,加强集体公益林保护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全乡集体公益林管护质量,保障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效益及林权所有者和管护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公益林管护水平的提高,并为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兑现提供依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开展2020年度集体公益林管护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生态公益林面积69274.34亩,涉及6个村,个人部分24498.21亩,集体部分44776.13亩,其中:山泉村(个人8018.67亩,集体2810.5)10829.17亩;牟家村(个人3036.64亩,集体16839.25亩)19947.99亩;保卫村13442.9亩;坪头村1403.3亩;狮子村5757.38亩;方元村17965.7亩。

实际验收生态公益林面积69274.34亩,涉及6个村,个人部分24498.21亩,集体部分44776.13亩,其中:山泉村(个人8018.67亩,集体2810.5)10829.17亩;牟家村(个人3036.64亩,集体16839.25亩)19947.99亩;保卫村13442.9亩;坪头村1403.3亩;狮子村5757.38亩;方元村17965.7亩。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集体公益林检查验收工作落到实处,每一个小班、地块,结合我乡实际,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分管林业工作副乡长任副组长,各村村支书、村主任、各包村负责人、各包村人员、各村组组长、各村集体公益林巡护人员、乡林业站所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检查验收方法

1、全乡采取全查的方式对各村集体公益林进行自查,保检查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2、自查结束后,将各村检查验收结果在村、组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收到有群众反映问题。

3、上报自查报告到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内容

1、各村集体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情况,管护责任、人员落实情况;

2、集体公益林小班面积变化情况;

3、集体公益林管护成效、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情况。

4、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情况、档案资料建立、归档情况。

五、检查验收结果

1、各村已全部签订2020年集体公益林管护合同,并且落实管护人员,明确了责任;

2、集体公益林小班位置无变化、69274.34亩面积全部合格。

3、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小班内未发生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烧制木炭、乱采集林下野生植物、乱移植活立木等现象;

4、全乡集体公益林2020年发生两起森林火灾现象;

5、做好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在管护辖区内并未出现林业有害生物。

6、野生动物方面:并未发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或乱采乱挖野生植物现象。

7、森林生态效益资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天保专户”,无挤占、截留、串用;各村及时兑现了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并且建立集体公益林相关档案资料。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牟家村、方元村林地面积较大,地处偏远,大部分农户都已不再原地居住,管护难度较大。

2、牟家村六组土地流转种植药材和山泉村大佛寺修建林区防火道路进、出山人员居多,素质高低不一,管理困难。建议流转土地的四季丰生态有限公司、山泉村村民委员会加强对进出山人员林业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宣传,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做好预防工作。

3、各村都存在个别生态公益林管护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建议各村推选出的生态公益林管护员必须责任心强,定期、不定期的对各自管护区域进行巡查;管护员工资与平时管护巡查力度、管护成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