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心得

张东东老师

近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办发〔2020〕29号),《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以及对*党员干部的新担当、新作为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把“敢担当、有作为”作为锤炼党性的重要内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工作中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深入贯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创造无愧于*的新业绩。

作为包头所新竞聘上岗的党员干部,首先应做到积极担当。“担当”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二是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三是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党员干部应坚持用****思想武装头脑,增强信心,增强“担当意识”;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做到有担当,就是要在大事要事难事中有担当,增强“担当能力”;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增强“担当品质”。

其次,要做到积极作为。“作为”就是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兵工事业、无愧于包头所经济建设的业绩。坚持有为才有位,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做到“想作为”。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做到“敢作为”。同时,要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提高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服务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做到“能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