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张东东老师

6月下旬,区编办根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对我们机构编制工作者来说更是意义非凡,我们即将面临的是一场重大的机构改革,这就对我们机构改革先行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要带头学法研法、守法用法,忠诚尽责,依法履职。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提升推进改革的理论素养。要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要系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熟练掌握在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过程中出台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有关机构编制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更好地在基层灵活运用,提升促进工作。

二是强化担当意识,提高推进改革的政治站位。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同志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学习贯彻****思想的重大举措。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实施这一重大改革的具体实践者,每一位编制干部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推进改革的法制观念。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强化了机构编制部门在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的责任和担当。机构编制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增强“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法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