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省级文明村的自查报告范文

刘莉莉老师

  今年以来,在青州市委、市政府和潍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围绕年初确定的'一四六五工作思路,在做好服务发展、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等规定动作的同时,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学习型工商建设年活动,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后荣获全省工商系统创先争优联系点、全省工商系统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7项荣誉称号,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会、全省工商系统行政处罚暨案卷评审会、潍坊市市场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先后在我局召开。

  我们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按照市文明办有关通知精神,对我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建设合力

  (一)加强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是一个部门的核心,我局今年突出了班子建设,努力提高班子的领导力、战斗力、决策力和示范力,确立了对上增强执行力,对下增强领导力,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增强影响力的建设目标。我局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文明建设的首位,加强班子理论学习,对中央、省市和地方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局的各项政策及时学习研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群体决策制,决策讲科学,工作讲原则,利益讲风格,交往讲感情。在决策过程中,注意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体现民意,在建设活动中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健全建设机构。为了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局党委高度重视,调整充实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负责抓、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人员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文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政工科,提供工作经费保障,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制定工作规划。年初制定详尽的建设文明单位工作规划,并把建设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纳入到科室、所、直属局的年度目标任务中,确定文明建设目标,形成制度,实行目标量化,把文明建设活动与各项工作的硬指标一并纳入目标考核,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切实加强了三个文明建设。

  (四)实行齐抓共建。从局党委到基层工商所都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系统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格局。充分发挥局党委、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等科室的考核、督导机制和各项档案资料。

  二、重视阵地建设,深化思想教育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我局把提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重视阵地建设,狠抓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等。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参与全市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做到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在全系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青州市尊老孝亲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

  (二)重视阵地建设。我局建立健全了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保证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不断完善宣传栏,大力宣传《市民文明公约》,注重公民道德建设、生态建设、和谐建设等。加强党员培训学习,注重对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了全员学习的良好风尚。

  (三)开展诚信教育。我局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民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等建设活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文明诚信、守法经营丰富建设活动的内涵,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目前,我市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3家,潍坊市级84家;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8家,潍坊市级39家;省级文明诚信民营企业1家,潍坊市级41家,潍坊市级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10家;潍坊市级青年文明号1家。

  (四)提高干部素质。我局紧紧围绕为企业服务,保公平竞争,促经济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发扬求实创新、秉公执法、真诚服务、奋勇争先的工商精神,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设立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消费维权教育进学校等活动,大力实施净化工程,积极参与绿色网吧创建活动,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优化学校周边环境。

  三、发挥职能作用,业务工作领先

  紧紧围绕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的基本原则,立足自身职能,树立四个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落实优惠政策,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城镇精细化管理、城市拆迁改造等工作。在3.15宣传活动中,向市民散发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及工商业务宣传材料,并现场接受市民咨询。通过宣传,不但提高了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营造了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而且宣传了消费维权、注册登记等工商业务工作,展示了良好的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