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大检查的自查报告

刘莉莉老师

  工会财务大检查的自查报告1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总工会第十一届二次全委会确定的全省工会XX年度总体思路,落实“打牢工会物质基础”的工作任务,全面加强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省总工会云工[XX]23号及云狱电[XX]128号文件精神,配合监狱系统做好基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我狱积级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本单位工会财务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工会财务进行了自检自查,认真查看会计凭证账簿主要清查工会经费财政

  划拨和非财划经费是否按比例足额计拨。经与财务科、劳资科相核对工人、干部工资总额对此两年度计拨经费进行统计核实XX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1613053.00元计拨工会经费为32261.06元实际拨入数为32503.74元,干部工资总额为5563644.00元计拨经费为66763.73元,实际上拨入数为60528.35元干部少拨经费6235.96元。XX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1676xx9.40元计拨经费为33523.99元实际拨入数为33727.xx元干部工资总额为7151087.40元计拨经费为85812.87元实际拨入数82554.34元,XX年干部增资未提工会经费故少拨3260.66元,此两项经核实后将在XX年度补拨付工会。

  二、工会收到行政计拨非财划经费都按比例足额上解

  三、系统工会对下补助的送温暖款、专项补助款都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

  总之,我单位工会严格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收支,按制度要求使用会计科目,建立会账簿,按时记账,及时核对银行、现金日记账,按季编制基层工会资产负债表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表,年终编写财务工作总结,会计资料信息真实、正确、合法、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工会财务大检查的自查报告2

  根据州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州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潞西市总工会结合本市工会财务的实际情况,以查找问题,摸清情况,研究对策,完善制度,促进增收,夯实基础,服务全局为目标,在宣传、动员、布置、安排、落实和督促等各个工作环节精心筹划,统一行动,有条不紊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布置

  为确保全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总工会于20xx年4月初成立了潞西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主席闵勇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兼经审委主任李才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财务及经审办全体同志组成。根据我市工会财务实际情况下发了《潞西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潞工字〔20xx〕12号),文件对此次工会财务大检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时间作了严格规定和详细说明,强调各基层工会要把这次财务大检查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好“一把手”工程,由主席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到人。

  考虑到此次大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部分乡镇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信息不便等不利因素,市总工会专门就大检查的相关知识及要求特别是《工会财务情况自查表》的表间关系进行内部人员培训,要求工作人员都能解答基层工会在大检查中提出的凝难问题,及时催收、核对、汇总,并对5家基层工会进行抽查。通过各方积极努力,按程序、有步骤地完成了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各项任务。

  二、基本情况

  潞西市总工会共有基层工会225个,本次大检查下发自查表225份,其中行政单位67份,事业单位61份,企业97份,收回自查表167份,其中,行政事业单位67份,事业单位59份,企业41份。经过认真核实、汇总,全市基层工会20xx—20xx两年基本情况分别是:20xx年全市年末职工人数11173人,年人均工资15699元,全年工资总额17540.49万元,全年应计提2%工会经费350.80万元,实际计拨78.18万元,收缴率22%;全年应上解40%工会经费130.42万元(含10%、5%部分),实际上缴45.24万元,上缴率34%;全年财政供养人数6938人,年人均工资18424元,年工资总额12782.57万元,财政应计拨2%工会经费255.65万元,实际划拨40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办公、帮扶经费等);税务代征2%工会经费4.02万元;年度上解州总工会经费16.10万元;20xx年全市年末在职人数11710人,年平均工资17996元,年工资总额21073.32万元,全年应计提2%工会经费421.47万元,实际计拨2%工会经费93.85万元,收缴率22%,全年应上解40%工会经费158.84万元(含10%、5%部分),实际上解47.32万元,上缴率29%,年末财政供养人数7025人,年人均工资22061元,年工资总额15497.85万元,财政应计拨2%工会经费309.96万元,实际划拨45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帮扶款等)。地税代收2%工会经费44.25万元。年度上解州总工会经费18.48万元。

  依法督促企业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开设了经费集中户存款帐户,建立经费收缴台账,认真逐月逐笔登记企业上解的每一笔工会经费,并按实收比例上解州总工会经费。

  20xx年收到省总工会补助文化宫俱乐部“穿衣戴帽”工程款7万元,目前文化宫俱乐部“穿衣戴帽”工程正在实施,工程款仍留存银行,未做它用。中央财政帮扶款共到位7万元,用于困难职工医疗、生活帮扶救助及“寒窗助学”6.18万元,余0.82万元。

  三、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会财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严格报销程序,完善报销手续,规范内部控制,把工会财务工作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四、存在问题

  从此次全市工会财务大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够按照《工会法》、《会计法》和工会财务制度办事,但也有为数不少基层工会对《工会法》的执行及工会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的现象。

  (一)部分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由于规模小,人员流动大,工会组织形同虚设,不建账设户,不按实际职工工资总额计拨工会经费,甚至不计拨也不上解工会经费。

  (二)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由于同级财政困难未能依法足额拨缴。

  (三)工会经费委托地税部门代收是一种新尝试,效果不尽人意,有待于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

  (四)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会计记账方法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应用不规范,收支单据和报销手续及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力度,规范拨缴程序。

  (二)继续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切实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

  (三)加强工会财务人员培训,完善会计基础工作。

  (四)积极争取,依法将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五)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