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安全情况报告

张东东老师

  自新区成立以来,xx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特别饮用水安全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切实加大饮用水监管执法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生产环节。全区共有桶装饮用水获证生产企业4家,分别是xx乡xx水业有限公司、xx镇xx饮用水厂、xx镇xx水业有限公司和xx饮料厂,规模都比较小。目前,只有xx水业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比较先进。

  (二)流通环节。全区流通领域共有桶装饮用水经营单位10余家,均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桶装水的品种有缙云山、乐百氏、石上清泉、巴蜀奇源等,其中xx是龙滩xx水业有限公司生产为xx本地品牌,其余都是外地成品在我区销售。

  (三)餐饮环节。目前,全区还未形成统一的生活饮用水供水体系,我区餐饮服务单位用水也分别由当地供水站(公司)提供。位于场镇的学校用水为自来水供水系统,代市中学食堂除用代市供水厂提供用水外,还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用于生活备用水;位于乡村的学校基本上还是用地下水自供水源。

  根据职责分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桶装水生产、销售进行监管。结合目前全区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现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开展巡查监管。对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开展巡查,主要检查环境卫生状况、生产工艺、设备运行、消毒处理等,确保桶装饮用水质量完全达标。对销售桶装水经营户,要求供货部门提供供货企业的生产资质和检验合格报告。

  (二)实施监督抽检。重点对辖区内4家获证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定期开展抽检,送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今年监管权限从质监部门划转到食品药监部门后,对桶装生产企业抽检了6批次,除部分正在检验中,从已得出的检验结果看,我区桶装饮用水安全形势整体较好。

  (三)加强培训指导。邀请省、市业务专业人员,对辖区桶装饮用水获证生产企业建设、生产质量等进行指导,规范生产环节、保障工艺质量、科学监督管理,从各个层面确保生产企业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

  (一)生产企业规模较小。全区4家桶装饮用水获证生产企业均属于小微企业,其中黄莲丫水业有限公司投资规模达100万元,其他企业硬件投资均在50万元以下。生产设备较为先进、年均生产期较长的仅有黄莲丫水业有限公司,其他3家为季节性生产企业。

  (二)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多数从业人员为非专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和基本常识了解甚少,且流动性大,质量安全意识普遍缺乏。

  (三)行业进销渠道不规范。目前,大部分桶装饮用水品牌都没有直营直销渠道或直营配送系统,主要通过各级经销商的加盟送水经营和配送。一些不良经营户受暴利驱使,经营不合格、假冒或自灌桶装饮用水。

  (四)水质处理影响用水安全。由于我区没有统一的'供水系统,环境污染和处理设施设备存在差距,是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单位用水存在安全隐患的重要因素。

  (五)自备水源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及大型单位自备供水设备主要为备停水之需,但因水塔密封不好、长期不更换、清洗消毒不彻底等原因,易导致自备水污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

  (一)强化日常监管。针对桶装饮用水产销旺季,增加对生产企业和经营户日常监管的频次和力度,确保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协调环保部门加大对水源地环境污染整治和监测力度,协调疾控中心加大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力度,确保桶装饮用水生产水源安全。

  (二)加大宣传培训。以教育培训为先导,对桶装饮用水企业进行宣传培训,让企业掌握法律法规、技术要求、生产操作、安全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知识。与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规范生产管理。通过日常监管,让企业从生产工艺、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从生产运行各环节确保水质安全。

  (四)创新经营模式。鼓励桶装水生产企业开设直营直销店,培育有实力企业开设桶装水连锁经营店。通过实行直营直销、统一标牌、统一配送、统一售价、统一备案的经营模式,提高桶装水安全系数。

  (五)促进行业自律。指导桶装饮用水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邀请高品质桶装饮用水企业和经营单位参加监管执法活动,促进行业自律。鼓励投诉举报,建立群众监督体系,形成部门监督、行业自律和群众监督的“三位一体”的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