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申请报告

马振华老师

辞退申请报告1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十分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批阅属下的申请,对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20xx年xx月xx日,因长顺县全城停水,我校高三年级学生在生物实验过程中随意的扭动了各个水龙头,改变了水龙头的原始状态。由于刚接触生物实验室各项工作,在实验结束后,没有办法确认各个水龙头在何种情况下属于关闭状态,也没找到进水的主阀,所以造成了实验室被淹的严重后果。对此我表示十分的愧疚,因此带来的损失及影响我们几个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欣然接受领导就此事做出的决定及相应的处罚,同时本人也做了深刻的检讨。 但是,针对此事在此斗胆想说明几个问题。首先,生物实验室的基础设施较差,竣工验收是否合格,倘若各个水台排水系统畅通,不会造成水满为患的结局;其次,停水或者来水时没有收到后勤部门的任何通知;再次,担任实验室教学工作本属于我们的兼职工作,我们没有专业人员手把手指导过,根本不清楚实验室给排水系统的各项设施的情况,因此造成了此次事故。

  当然,此次事故我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说明以上几个问题,并非是属下想推卸责任,只是就事论事。作为我校的一名职工,为我校的各项工作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这是我义不容辞的事,作为新来的教职工,也想更多地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再辛苦我也任劳任怨。可是,生活总是事与愿违,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我本只是兼职实验室的教学指导工作,但是,自从接管这项工作以后,除了自己的正常课程意外,其他时间全部要花在实验教学的工作中,除了要指导学生上实验课之外,还要负责整理实验仪器,整理实验资料,负责购买相关设备器材,甚至新购的器具到了我们还要去当搬运工,一个电话过来恨不得自己有分身术。每天的工作忙得焦头烂额,很多时候中午甚至连饭都顾不上吃,又得忙着下午的工作。即使这样,我还是要坚持做好领导交给的工作,不苛求什么回报,只想把自己的各项工作做好,不负领导的殷切厚望。然而,世事尽不如人意,尽管这样,还是让领导失望,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针对此事,学校赏罚分明,率先垂范,我欣然接受,这是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工作失职必然要承担责任。我也期盼这样严厉的制度发扬光大,扬我智华高级中学威名。

  为了更好地开办生物实验课程,使广大师生能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物教学实验环境,更好地完成实验教学的各项工作,恳请领导另聘贤能,以保证生物教学的顺利开展。因本人日常工作时间仓促,个人能力不足,才疏学浅,无法继续胜任此项工作,故提出申请辞退该项工作,恳请各位领导批准为盼,属下虚左以待!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辞退申请报告2

xxx区卫生局:

  我单位曾于20xx年xx月xx日与xxx同志签订了工作劳动合同关系。但在工作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单位发现他不能正常上岗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差。并且由于他的不良行为,给本单位的医护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本单位决定终止与他的劳动合同关系。请区卫生局批示。

  xxx区xxx乡卫生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辞退申请报告3

尊敬的上级领导:

  x,男,20xx年xx月xx日参加工作,xx年进入我校任教。xx年下期,x擅自离岗,学校多次与其联系,要求其来上班,但他本人表示已在外找到工作,不会返回学校上班了。

  20xx年xx月xx日,永兴县教育局在《郴州日报》刊登了要求王信学返岗的通知,学校再次打电话与其本人联系,限其接通知后半月内返校上课。

  但是,超出期限后,他仍未回来上班。鉴于此情况,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对王信学作出予以辞退的决定,请上级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辞退申请报告4

  尊敬的燕山大学里仁学院领导:

  我叫刘葛红,20xx年2月19日出生,家住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振兴村六组120号。20xx年1月进入您单位工作至今,担任保洁员,合同为每年一签,最后一次签至20xx年12月。在20xx年9月的一次劳动中,不慎摔裂膝盖髌骨,在家休养6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等法律规定,请学校考虑到我实际情况,酌情对我进行经济补偿。

  请求事项:

  一、请求支付我工作7年来的经济补偿金4900元 。

  [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请求支付我因工负伤的各种补偿金共计3500。

  其中1、治疗费1000元;2、伙食补助费1000元;3、交通费500元;4、护理费1000元。

  三、 请求支付我因伤期间由我支付给替代劳动者的报酬4200元。

  受伤非本人蓄意违章、违法,应该属工伤。而且支付给我岗位替换劳动者的报酬不应由我支付。 [6个月,每月700元]

  上述费用总计:12400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

  1、我与师范学院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调整范围 。《劳动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说明机关、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我自20xx年1月直到今天,一直在您单位工作,虽然合同一年一签,但我在您单位工作年限已有7年,20xx年1月,单位提前解除了本该7月到期的合同而改为1月重新签订,当时并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所以按照下面法律规定,您应该补偿我7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

  二、职工发生工伤医疗待遇规定

  单位至今未给予我工伤待遇,不符和下述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包括:1、治疗费。2、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4、工资福利。

  5、护理费。对于没有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企业,这些费用都要按照相应标准由企业支付。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 第九条 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在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逾期不报告的,由企业负责按本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请求人:刘宏民

  申请日期:20xx年2月24日

  >经济补偿申请书二:劳动仲裁申请书 (经济补偿金)>>(782字)

  申诉人:马勤玉,男,汉族,39岁,系常熟市茂盛工具公司职工,住沙家浜镇老街68号。电话:

  被诉人:常熟市茂盛工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AAAA ,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沙家浜镇。

  仲裁请求:

  一、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到茂盛工具厂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定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定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20xx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 致

  常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马勤玉

  二00九年七月 G 日

  >经济补偿申请书三:关于给予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的`申请>>(468字)

  泗南江乡小学: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_族,___________(学历),现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_月在_____________(学校)任________(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任______年级________(科目)。时任校长 ________,一起任教的同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因 _______被_____________(教育局、乡、镇政府学校)辞退,自_____年_______月起不再代课,累计代课年限_______年。自被辞

辞退申请报告5

  申请人:刘**,男,汉族,生于1956年2月1日,住址:沙坪坝区民**283号,联系人:汪信明,电话:66591148 13883939668

  申请人:刘**,女,汉族,生于1958年6月14日,住址:沙坪坝区***38号附5号,联系人:汪信明,电话:66591148 13883939668

  请求事项:

  将渝北区**镇**村4社刘**昆(坤)于20xx年被拆住房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两申请人补偿安置或者对两申请人进行30平方米住房安置。

  事实和理由:

  两申请人是渝北区**镇**村4社刘**昆(坤)通过《遗赠赡养协议》指定的合法继承人。20xx年9月1日,刘**坤所在渝北区**镇**村4社、5社30.9398公顷土地被渝北区人民政府以渝北府地公[20xx]字第8号《征用土地公告》征用,用于渝北区实施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刘**昆(坤)承包的集体土地及其住房属于该次被征地范围。刘**昆(坤)于20xx年5月27日与代表贵局的重庆市渝北区民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安置协议》办理了“农转非”养老安置手续,享受征地补偿的人员安置。但贵局却一直不予落实对刘**坤的住房安置,刘**昆(坤)在等待住房安置期间于20xx年7月24日因征地造成的废墟恶劣地面导致摔倒去世。20xx年4月17日,渝北区人民政府再次以渝北府征公告[20xx]字第17号《征收土地公告》征收了包括刘**昆(坤)所在渝北区****街道**村4社剩余全部土地。并于20xx年在两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刘**昆(坤)的住房予以拆迁。两申请人在得知房屋被拆迁后,曾找贵局落实住房安置问题,贵局却以需要研究才能答复东推西拖!至今仍未落实对申请人的住房补偿安置。

  申请人认为,20xx年土地被征收后,贵局以房屋没有被拆迁为由不对刘**昆(坤)进行住房安置,在20xx年拆迁房屋时又以刘**昆(坤)已经死亡不需安置为由不予安置是错误的。理由如下,刘**昆(坤)住房所在地属于20xx年征地范围,我国征地补偿法律政策对是否属于享受补偿人员的界线均以征地公告发布之日为分界线,据此,刘**昆(坤)应属于20xx年征地享受住房安置的人员,应该在征地时即予以住房安置,贵局应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两年有效期内用地或予以落实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不能以房屋未被拆迁而不安置,否则,就会导致批准征收刘

  **昆(坤)住房所在土地的征用文件在两年后自动失效,贵局就不能在20xx年9月2日后拆迁刘**昆(坤)的住房,因此,贵局于20xx年再去拆迁刘**昆(坤)住房的行为于法无据,侵害了两申请人对该房屋的合法继承权。

  另刘**昆(坤)房屋所在土地于20xx年就被征用而纳入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地,在20xx年9月2日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文件失效后,该房屋在20xx年被拆迁时其已经属于城市规划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就应该按照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对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从前述两个方面也可以说明,如果征地补偿实施部门因不予用地而不在两年内或者以房屋未被拆迁不属住房安置对象不在两年内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就会导致批准征用该土地的文件自动失效。所以,《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中关于房屋未被拆迁的人员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规定不具有完全合法性,只能在征地批准文件的两年有效期内适用才是正确的,否则,一旦超过两年,就属于没有在两年内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与国家的相关上位法及政策规定相悖而违法。

  所以,申请人认为贵局不予以落实安置的行为违法,特请求贵局按申请人请求予以住房安置!

  盼予以书面答复!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申请人:

辞退申请报告6

  XXXX公司:

  本人于 年 月份入职于公司,至 年 月份已在公司工作了18个月(即一年六个月),现被公司辞退。按照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即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特向公司申请两个月的工资¥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经济补偿!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