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四篇

李盛老师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1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5篇承诺书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帮考,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XXXXX学校

  二〇xx年xx月十七日

  班级:

  时间:

  承诺人签名: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2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承诺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3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班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xx大学》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xxxx大学》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不违反以下各条各款内容:

  第一条:有如下行为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不好的,情节严重的,按照纪律处分标准给予相应处分:

  1.携带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未带有效证件(考试证或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坚持参加考试;

  4.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第二条:不遵守考试记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旁窥他人答案的;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2.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第三条:学生有第二条所列行为第1—2款之一的,给予通告批评,学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第四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所有考试作弊科目成绩为无效;

  1.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的;

  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3.严重影响考场秩序,且不听从监考人员警告的;

  4.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或拒不接受监考人员检验证件的;

  6.试卷中或课桌周围存放与考试相关资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递答案、纸条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或自己抄袭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0.抢夺、窃取、交换试卷或答案的;

  11.请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

  1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13.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其他考试材料的。

  第五条:学生参加考试有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有1-2款之一的

  ,给予警告处分,有3-4款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有5-7款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有8-10款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有11-13款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理。

  第六条: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或作弊行为,在接收处理时态度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等全国性考试中,有考试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处分以上者,给予取消在校期间考试报名资格的处理。

  第九条:在校期间出现二次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凡是毕业年级的学生,被处分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者,取消其当年毕业资格审查。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上报省诚信数据管理平台。(解释说明:1.违纪即装入档案;2.将违纪通知单邮寄家长。)

  第十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xxx系xx班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4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巡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0分,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己的人格担保,我的考试成绩绝对真实可信。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