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租房承诺书四篇

秦风学老师

租房承诺书 篇1

   我是××出租房业主,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府《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要求,为确保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我承诺:

   一、将按照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出租房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上,做到室内电气线路采用PVC塑料套管保护;房间隔断和厨房灶具使用处的隔墙采用不燃材 料;安排灶具统一集中使用点;每层配备一只2公斤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三层以上的楼房每层设有第二疏散楼梯或设有连通隔壁的阳台,并保持畅通;三层以上建筑(含三层)每层配备安全逃生绳和应急照明灯,并不封堵房间窗户;自觉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租赁登记。

   二、对出租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定期维护各类消防设施,如在检查中发现承租人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立即要求其整改,并报告政府专职管理人员。

   三、制订好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镇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如果上述部分条件尚未达到的,我将根据《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期满后,如若达不到整改要求,我将自动停止租赁行为。

   今后若因本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改或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火灾事故,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出租房业主)签名:××

  20xx年x月xx日

租房承诺书 篇2

  本人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服从房管人员的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有违反自愿在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罚款,承租期间,本人及家庭成员,发生因非房屋质量问题的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有关约定,房屋管理单位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内的物品,未能按期搬离的,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并同意房屋管理单位单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诺人签名:

  20xx年12月1日

租房承诺书 篇3

  承诺书

  房屋出租方(甲方):

  房租承租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市场及周边环境质量,美化、净化商业区域环境,为广大商铺创造繁荣、卫生、安全、优美、和谐的商业氛围,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作出如下承诺。

  甲方承诺如下:

  按时结算和收取水、电费。及时做好与供水、供电部门的结算工作,确 保正常供水、供电。 定期召开租赁户会议,及时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共同来维护市场秩序。 有足够的人力做好市场保洁工作,并及时清理和清除各种垃圾,同时确保区域内雨污水管道畅通 对个别承租人,有违规行为的,如乱设广告牌、乱拉电线、门外乱堆货物的等等,必须制止和处理,确保市场容貌整洁。 设立专门水、电维修人员,保证随叫随到。 经常维护和更新消防器材,确保用时拿得出、打得响。

  乙方承诺如下: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费用。保证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

  2、不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如要室内改变装潢,事先一定与甲方保持书面联系,在甲方同意之下,才能动工。

  3、决不在商铺前的台阶上或者在门前的公共地方堆放任何物品,竖立广告牌和其他公共场所张贴广告标语等行为。

  4、经常维持美观、整洁。保证不乱丢垃圾、不乱倒污水,保持商铺内整洁、整齐,商铺门前一方卫生,不断提升自身形象。

  5、保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爱护公共消防器材,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

  6、决不把商铺作为吃、住场所,杜绝“三合一”发生。商铺打烊,及时关闭电源和气阀,保证做到规范用电、用气,经常检查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处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后果的,我愿意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承担相信的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租房承诺书 篇4

  为明确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租住学校公租房作出如下承诺:

  1、房屋仅限学校在职教师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租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 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3、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4、租房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学校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租房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6、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卫生。

  7、租赁期间,租房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提前向学校申请终止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8、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时交纳住房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9、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租房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学校书面同意,投资由租房人 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学校有权要求租房人按原状恢复或向学校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以上九条本人自愿遵守。

  租房人:

  黄凤武 20xx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