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外表小巧柔弱,却散发坚定力量的女人,她并不是主角,因为她快完美到不真实了,她就是一直在斯嘉丽身后给予支持与帮助的玫兰妮。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外表玩世不恭,却清醒冷静认真的男人,他虽然会很久很深地爱一个人,但也会在那个人爱上他时失去了耐心,他就是一直在为斯嘉丽付出而什么都不计较的巴特勒。想先谈谈斯嘉丽,真实到可以活脱脱从书中走出来的女主角。因为斯嘉丽她虽然美丽迷人,但许多缺点暴露无遗,所以她是真实的,人都有缺点,且斯嘉丽并不特意隐藏她的缺点。如果没有南北战争,那么斯嘉丽会一直是个是单纯自私的大小姐,每天在华美的服饰与精致的糕点间流连,与心仪的男子调情,她的故事不会成为一本书。有了南北战争,可以看到她的勇敢、率真、机智,也可看到她的爱慕虚荣,巴特勒可以满足她的虚荣心,可以使她过上最奢华的日子,她却傻傻地以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玫兰妮的丈夫。阿希礼在和平时期或许的确会是个令人心动的男子,英俊而富有教养,不似巴特勒有些粗鲁与特立独行,我却着实地敬佩巴特勒,读到尾声才发现原来至始至终都清醒的是巴特勒和玫兰妮两个人,斯嘉丽那些小心思他们全都知道又全都包容。男主角应该是巴特勒而不是阿希礼吧,虽然前半部书中许多描写都是对巴特勒在读者心中形象不利的,可后半部书就对阿希礼不客气起来。
就像觉得玫兰妮是最高贵的女性的人只有巴特勒一样,能够理解巴特勒的只有玫兰妮,因为书中的语言是站在斯嘉丽的角度描写的,除了玫兰妮快死之前斯嘉丽一直都讨厌着这个没有主见的柔弱女子,所以险些把我误导,也以为玫兰妮是糊涂也缺乏力量的。真相还是能把我深深感动,其实也没有什么被掩盖的真相,只是心灵上一种突然的醒悟:原来什么都是玫兰妮在支撑,原来玫兰妮给了他们太多离不开的力量。可是为什么要醒悟得那么迟啊,为什么要等玫兰妮真的要永远离开了你们才发现啊。斯嘉丽你后悔吧,你是该后悔的,你不用后悔你想抢夺玫兰妮的丈夫,你只需后悔你对这样一个宽容的朋友那么尖刻。“我从来都不了解那两个男人,如果我了解阿希礼,我决不会爱上他;如果我了解瑞德,我决不会失去他。我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了解过谁。”——斯嘉丽。因为阿希礼的存在让斯嘉丽失去了巴特勒是着实可惜的,但谁又知道如果斯嘉丽不爱上阿希礼会不会又昏头昏脑且坚定不移地爱上其他人呢。阿希礼并没有错,斯嘉丽也没错,其实斯嘉丽爱的阿希礼只是斯嘉丽头脑中的记忆掺上想象不断膨胀,只看到美好忽略了现实。巴特勒的爱很热烈很坚持,但也自由如他。不是说他愿意等他爱过的人到永远,他也会疲倦的。巴特勒已经给斯嘉丽够多了,明知道用金钱来炫耀不好但他还是满足斯嘉丽的欲望,想接近他们的人众多但他不允许那些可能伤害到斯嘉丽的人进入他们家,他容忍了很久他和斯嘉丽两个人的时候斯嘉丽把他想象成阿希礼,容忍得太多太久了,我想所有读者都在心中允许他离开。虽然结局的时候玫兰妮和巴特勒都离开了,但我仍觉得他们在斯嘉丽身后给她力量。因为斯嘉丽相信: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为什么玫兰妮与巴特勒愿意在斯嘉丽的身后帮助她?因为斯嘉丽本性善良,而且坚强。在你身后的人只是给你力量,你可以借助这力量但必须靠自己前进。
书中的斯嘉丽性情直白,勇敢,敢于摒弃旧的传统的陈规旧俗。面对自己喜欢的阿希礼,能在他的订婚典礼上对他一番告白。
遇见巴特勒先生,引导她跳出生活的重围,摒弃枯燥无味,寂寞孤独的守孝的日子,让她的生活重新精彩丰富起来。
遇见战争,她在心理上受到了巨大的创伤和打击,恐怖,无助,绝望。身体上饱尝食不果腹的日子,受尽了饥饿与无尽的劳作。但斯嘉丽并未屈服,她身上有一种顽强的精神,独自挑起塔拉庄园重建的重担,抓着塔拉的黄土,发誓以后一定不再挨饿:“即使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上帝作证,我再也不要挨饿了”。
在北军来到塔拉庄园,她依然充容面对并为小韦德留住了即将被抢夺的军刀。-她顽强,勇敢。
为了保住塔拉庄园,扯下窗帘做一套新衣服,去求助瑞德,欺骗肯尼迪先生跟她结婚,毁了妹妹的幸福,她为达到目的自私果敢。
深爱了十多年的阿希礼,在梅兰妮死后忽然发觉,她爱的只是少女时代的脑中理想的骑士的虚幻影子,而不是爱他的人。最后发现自己爱的确是爱了自己十多年的瑞特。恍然大悟,跑回家去跟瑞特倾情告白。少女的梦终于醒了,可瑞特的爱却被消磨光了,最后结局瑞特的话:“你有没有想到过,我爱你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点?你有没有想到过,在我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你了多年?战争期间,我曾多次想远走高飞,把你忘掉,可我总是忘不掉,每次都要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赶回来,也是为了要找到你。可你却那么匆忙地就嫁给了弗兰克肯尼迪。我真是嫉妒死了。倘使那次弗兰克没死,我也会把他杀死的。我一直爱着你,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实在是太残酷了,斯嘉丽。”我一直希望结局是美满的。看到这样的剧情无疑失望,但又隐隐感觉到他们的故事还没有完,最后的斯嘉丽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寓意这结局可能会美满。
书中的梅兰妮,温柔,宽容,平和,善良,不愧是一个伟大的女性。最后梅兰妮快死时,斯嘉丽才发现原来她一直依靠着梅兰妮,她们一起经历了战火飘摇的日子,一起度过了重建时期最艰难的岁月,这些让她们建立了深厚和无人能及的感情,原来她一直爱着她。这种代价换来了她对阿希礼的如梦初醒。才知道自己爱的到底是谁。
斯嘉丽,从少女到少妇,从和平到战争,从拥有到失去,到勇敢坚强,在我们年轻时代的道路上,我们一直摸索着探寻前面的道路。我们也曾犯过错误,我们也曾任性嚣张小孩子脾气。重要的是我们经历了,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更懂得珍惜身边的人和事。斯嘉丽犯过错误,小说最后瑞特问斯嘉丽多少岁,斯嘉丽说28岁。经历了这么多战火飘摇,沧海桑田和世事变迁,亲人已经一个个离他而去,剩下的只有那边塔拉和底下的黄土:“土地是世界上唯一值得你去为之工作,为之战斗,为之牺牲的东西,因为它是唯一永恒的东西。”她依然年轻,依然有未来无限可能,她还来得及看清自己爱的是谁,最重要的是什么。她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有不达目的是不罢休的勇气,她还能去争取她的爱情,一切都还不晚。斯嘉丽,一个从女孩到女人,从小孩到大人,从有幼稚到成熟的历程。我们都像小孩子那样犯错,但总还能补救。一切都不晚。
看了这么多部学生时代的必读书,忽然懂得了,这些书籍不是教给我们技能和兴趣。交给我们的是一种看待爱情,生活,甚至世界的一种价值观。让我们从容不迫的面对纷繁的世界和生活。帮助我们更好的抉择生活。他们告诉我们,我们应该这样生活。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种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時候,那時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時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時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時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時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時時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時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做愛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很久没有一本让我欲罢不能的小说了,尤其是世界名著类的,哪怕归属于通俗小说。
最近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中篇小说《幻夜》及《百年孤独》等虽都有不痛不痒的触动,却总是少了一些让我为书中的人物、情节、揭示的“真理”休戚与共的趣味。
不过我敢肯定,这不是书不够精彩的缘故,我热爱每一本能到我手中书,他们都是经过普罗大众挑剔过筛的结晶。之所以有些能触动我有些划过也便不再留念,更多的是我的心境与困惑是否能在当下书籍获取共鸣,或是解惑答疑。
这次翻看《飘》也是机缘巧合。它存在kindle里已不下半年,每一次书荒,眼神触过这个名字,都是毫不留念着摒弃。不知道为什么对这类噱头很大的名著反而更不敢兴趣,或许是因为涉及了太多的国外历史、阶层制度、思想差异?上一次看《百年孤独》,也不过是因为感觉受到了神指引。不过名著总是有他永流传的价值,仔细一想,还那么多的书不曾静心享受,这是多少可惜的事。
这本气势恢宏的长篇小说,有太多太多让我触动的情境。仅仅是人物某一些品格便让我唏嘘不已,斯嘉丽的愚昧无知与坚韧、白瑞德的洞察高傲、希里的无能、媚兰的善良等等,都可以让我开始絮絮叨叨一番,而小说背景下的恢弘美国南北战争战争带来的时代变迁,让我又陷入及自身渺小之感的寒蝉之禁中。
小说结尾时,思嘉才28岁,自她16岁开始掌控自己人生,才12年。动荡的年代导致她本该波澜无惊的贵妇生活失去生活保障,挣扎着一次次的崛起的同时,陆续遭受亲情友情爱情三重覆灭。她以超乎寻常的爱尔兰精神,不断抵抗着生活的碾压。她展现的“愚昧无知”恰恰是每个幼稚的人都在坚持的观点,爱而不得带来执着、陷入深渊的苦苦挣扎,美梦成真时的任性,都是人性最通用的弱点。只不过她敢爱敢恨,在深尝战乱贫穷的可怕后,不顾代价地用自己的方式征服这个世界。
而白瑞德,这个比思嘉年长17岁的男人。过于宽广的眼界与和各色人打交道经验,轻而易举地看穿她的每一个小心思,小心翼翼地宠爱着着任性的灵魂。因为过分清晰的洞察力,反而让自己陷入了无力的境地,男人就算拥有再怎么强大的内心都需要有有一片女人母性的柔软来承载,而一次次的不得后,终于消磨尽了所有的爱意。我想着这死灰般的落寞是最可怕的,其实哪怕有一丝的欲望,都能挑逗起一个人的生气。
不过谁知道呢。
这才12年的故事,往后,他们要各自经历多少个12年,遇到多少个其他人。故事永远没有结尾,只要有明天,所有的过往都是生命的养分,直到死。
所有人里面,我钦佩白瑞德。我想这纷乱的思绪,更多的是想纪念下这个轻浮的男人。这是一个多么充满勇气且智慧的脑子,与生俱来的绅士风度融合着对卑劣人性的轻蔑,不掩饰地讽刺所有人的伪善与愚昧,同时不知廉耻地利用着这些。玩世不恭的同时对于真情与美德视诺珍宝,敢爱敢恨,杀伐果断,毫不沉迷于无意义的情感,却又对爱抱有最真挚的热爱。
我是多么钦佩他的经历与能力,想成为他这样的人。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时候,那时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时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时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时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时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时时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同学们把这个《飘》“漂”到我身边。我在一千多页的厚厚一叠里看着就害怕。当时我就盯着她看。“飘”有什么不好?怎样才能有信心和耐心看完?所以这个《飘》是我放在床上的,也只是每天陪我睡觉。直到最近生病在家的时候,杂志都看完了,没有书看。突然想起来这本书《飘》,是我留下的。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就停了,直到花了三天时间一口气看完。
《飘》有很多主题,比如乱世美女的命运,飘零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感情深受美国内战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性。他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他们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如果说读《飘》让我感到压抑,那么读《活着》让我感到更加愤怒和难过。
对斯佳丽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感到愤怒。我们过去看到的女主人公,要么温柔贤惠,大方宽容,纯洁善良,忠贞不渝,要么历经磨难却最终找到真爱。不,小说开篇没多久,斯佳丽为了报复魏西丽和梅兰妮的订婚派对,勾引了梅兰妮的弟弟。不久他们结婚了,生了一个儿子。看到这个地方我很生气。我希望女主角天真的形象消失。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都表现在下面的故事里。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的想法,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发生冲突时,她坚决把经济需求放在第一位。为了陶乐300元的房租,在骗了瑞特的钱但失败后,她又重复了勾引连姐姐未婚夫的干爹弗莱的老把戏,只因为干爹有个小木材厂,能给她300元。
我不敢评论生活中的善恶,因为毕竟我的人生轨迹还不到三分之一。二十多岁,思想可能比较幼稚。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斯佳丽。对于她“不择手段”的“自私自利”,也许这些都是她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然而,静下心来想是真的。在斯佳丽生活的动荡多变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支撑一个家庭,一群朋友也无法留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靠斤斤计较挣钱,通过各种残酷的手段,为自己获得了新的生活,也为朋友的家庭获得了新的生活。
另一方面,斯佳丽对梅兰妮也很好,极其体贴。也许这是因为对魏西丽的爱,但后来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竟然达成了一生的友谊,真是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通过阅读《飘》,我对美国内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北方战胜南方是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看了《飘》,我们可以看到,从道德判断上,南方奴隶制中有温情,有友情,北方对南方发动的战争,某种程度上也是侵略,破坏了南方的秩序和关系,但在某些方面加剧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整本书,留学网还挑出了两句喜欢的话:
“美不使人高贵,衣不使人高贵。”——告诫贪慕虚荣的人。
“我从来都不是那种人。我不能耐心地捡起一些碎片,粘在一起,然后告诉自己,这个修好的东西和新的一模一样。东西坏了就是坏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的样子,也不愿意去修复它,然后一辈子看着那些破碎的地方。”
通过一遍又一遍的略读,我无法体会到多少道理。也许,我看了几遍,收获会更多。
坐在书桌上,映着月色,打开一本旷世绝作,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字中,走入美国的南北战争,走入《飘》的世界……
《飘》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的故事。内战发生以前,美国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女主人公斯佳丽便是出生在富裕种植家庭的骄傲公主。
十六岁时,斯佳丽爱上了邻居阿希礼,可阿希礼却不顾斯佳丽的大胆表白,和表妹玫兰妮结婚。斯佳丽一气之下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不就,战争爆发,所有南方的青年都去参军了。两个月后,查尔斯在军营中去世了,年纪轻轻的斯佳丽成了寡妇,为了让女儿心情好一些,埃伦让斯佳丽去亚特兰大。战争达到了亚特兰大,斯佳丽带着快要临盆的玫兰妮坐着瑞特的车回到了塔拉庄园,可塔拉早已变得一穷二白。斯佳丽的母亲埃伦刚刚去世,而父亲因为悲伤而变的神志不清。在这样的情况下,斯佳丽带领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后来为了家庭富裕,她违心嫁给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费兰克,成为木材中的佼佼者。有一次,为了个斯佳丽报仇,费兰克死在抢下。而一直深爱斯佳丽的瑞特不敢再等,最终和斯佳丽喜结连理。但最终因小女儿的夭折和一直没得到斯佳丽的心,最终离开了她。
斯佳丽,一个猫一样的女性,她坚强、执着。当塔拉被烧得只剩棉花时,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姐,她亲自带领妹妹下田种植,用她的能力,成为了这个家的唯一支柱。她贪心、贪钱、冷漠。可这些词用在她身上却是可爱的。
美国内战四年,南北方回异的政见导致他们分裂。这本小说也同时让读者看到了战争的硝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无尽痛苦。
19世纪的美国南方,上流社对妇女的要求是苛刻的。在男人面前,女人必须要表现的软弱无助。出嫁之前必须是家里的乖乖女,出嫁后要成为相夫教子的典范。谁要是走出家庭,撇开丈夫在社会上崭露头角,那就是离经叛道的行为。而斯佳丽·奥哈拉对这一切嗤之以鼻,对所有的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面对困难,斯佳丽没有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也没有绝望气馁、得过且过,没有沉溺在过去的美好时光里,他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塔拉生存下去。他放下小姐架子,外出向邻居借粮食和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家里盗窃的北方士兵。他屈尊向瑞特求助,嫁给妹妹的男朋友,参与费兰克的生意,最后还成为了一个精明成功的生意人。虽然斯佳丽的挣钱行为不可取,但她的目的却是为了全家人不在挨饿,为了塔拉不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里。斯佳丽强烈的责任感和不畏困难、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佩服,她站在塔拉庄园的红土上大声宣誓:“从此之后,我发誓,不再让自己和全家人挨饿!”他把母亲的天鹅绒窗帘改成裙子,决心征服世界,让那些欺负他们、冷眼看他们的人刮目相看。因为她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姐,他要照顾爸爸和两个妹妹。父亲曾说过,凡是身上流着一滴爱尔兰人的血,他们就一定会热爱土地。
当瑞特离开她的时候,她心里的蓝图再次被残酷的现实撕碎,她伤心、难过,但没有耍赖、撒泼,而是坚强的接受的这一事实。“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在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呀,过去的已经过去,不管遭遇了什么不幸和挫折,这都已经成为历史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会带来新的希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時隔十年,再读《飘》,已经不是阳阳曾经借给我的那本译文。那本翻译得很不错,可他說我在漫长的阅读中把书给弄脏了,便心痛的把书放家里给珍藏起来了。 现在再读,出版社虽然不同,但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我的心境已然是不同了,我已经想不起那个没日没夜的高中暑假,我是怎么把《飘》当枕边书看完的了。只记得,那年,我喜欢斯佳丽,喜欢瑞德,阿什利,但并没认真注意梅兰妮。我想不起来艾伦,想不起来战争。但是如果我的脑海里没有美国的南北战争,我喜欢的那些人物是如何美丽起来的呢?
那天,我是在日光底下,感受着温煦和风,读到艾伦即将辞世,在火光如白昼的夜里只喊出的是曾经那位少年時候的心爱的男人的名字的時候,我眼泪却突然不止。想起她行为的端庄和内心的隐秘,便是突然一阵心痛,我从前怎么就没有注意过这种救赎自我型的女性生命。
如今读来,《飘》对女性描写让人着迷之处是相当宏伟的,当然这跟時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战争,便不会有这些性格鲜明的女子。这并非說只有特别惹人注目的斯佳丽如此,当然,年轻的時候阅读,怎么会不爱这么一位美丽,聪明,活泼,勇敢,自我,独立,坚强,尖锐,热情又自私虚荣的女子呢,她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而且她是在战争中成长进步的新時代女性。我们喜欢斯佳丽,大概是因为我们在她身上能或多或少的找到自己的影子。
可是我当年怎么就没有注意到伟大光辉的梅兰妮呢?是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太过完美,甚至觉得完美得容易破碎,我才觉得那是梦幻的人物,没有留意呢?而我们多数人是不敢说自己能像梅兰妮一样信任,善良,坚韧,智慧,柔美和可爱的。可是,故事如果没有梅兰妮,斯佳丽也不会那么真实和鲜艳照人的,我如今看来,却觉得梅兰妮更是值得被人所爱的,她根本就是被作者本人溺爱的一个形象,恕我大胆揣测作者是由衷佩服和喜爱这样的一位女子的,所以才不忍心让她继续在故事中生存下去,才会让她在实现了自我的爱中去到永恒。书中对两位女子的描写虽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南方人骨子里那种坚强,勇敢,自我是相同的。梅兰妮的美更在于她一生都在实现了自己,她本来就是拥有美好内心的女子。人们总是不敢去爱一个伟大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女神,所以不敢用爱,不敢也不能被玷污。甚至在梅兰妮将要去世的時候,斯嘉丽突然觉得那关着的门里躺着的好像是她母亲,是她第二次在告别这个世界。在瑞德眼里仿佛不是一个女人的死亡,而是一起伟人传记的结束。如此一位女子,我在今時重读,才恍然大悟。
从前斯佳丽让我羡慕的是,她有一位真实理解爱她的男人,现在看来更让我着迷的是,她身边有一位像梅兰妮一样坚信和爱她的挚友。 温暖和柔美的女人,在任何時候都是美丽的,是经得起岁月打磨的。時代的造就,像斯佳丽这样个性鲜明的女子现在也越多,但是有着如梅兰妮般尽显女性的信任聪慧,善良柔和的本性的女子却依然太少,这大概是我觉得最可贵的地方,也是在梅兰妮即将离开人世,她与斯佳丽对话那一段,我看着车窗外,不忍再看,我喉咙哽咽,内心热浪翻滚的真实原因。是觉得似乎要丧失美好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有時候,時光会让你去欣赏一些原来自己并不在乎的事物,你也会因此发现生命和自我的关系,这些都是岁月给予人类珍贵的礼物。時间过去,感悟变迁,而内心更加丰沛,因此由衷欣喜自己能作为一位女子,许我在岁月里成长。
《飘》的主人公Scarlette(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印象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的风一般的善变性格,正如本书题目“随风而行”一样。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因而,在我读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真爱在何方的性格悲剧感到遗憾。毕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
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如今就凭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她能够让瑞德回来。她知道她能够。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而在我看来,“没有哪个男人无法得”并不能表明她的成功,反而是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制造出一切她所能制造的假象。可最终,她也不会再获得什么真正的爱情。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没有失败,仍然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这种自私、虚伪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圆满的归宿。
我认为这是一部由于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引发的一个过程坎坷而结局悲凄的故事。然而字里行间也能体现出斯佳丽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三大精神”。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与命运抗争。这好像成为了她让自己的妹妹终身失去幸福,让自己可以去欺骗和隐瞒他人,以至于让自己的幸福之路多次夭折的“借口”?面对这样的家庭窘境,事情难道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的办法么?
这样说来,斯佳丽在庄园里辛苦劳作和遭受的一切不幸,只是斯佳丽爱情悲剧的陪衬而已;斯佳丽的人物性格必然成为这部伟大的爱情故事的核心。
所以,最终,还是这故事自始至终的悲惨引发了人们对主人公的同情和对其性格的深深思考。她的性格多么真实,仿佛这个人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就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怎能获得她的幸福?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所以,我们不妨站在斯佳丽这位主人公的视角,遍历整个故事,你会对“一个人如何挑战自己的人性的弱点而最终成功”的话题有自己的思考。如果站在白瑞得等主要人物的角度上看,你会感觉到: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这本书也激励着我,也激励着大家,改变自己的性格,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怀揣着实为“茫然”和“试一试心理”的“自信”,在老路上重蹈覆辙。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明天才真正是“新的一天”!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我喜爱书中的几个鲜活的人物。
斯佳丽这个人物,是让我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時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時,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時,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時,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時,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時,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時,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時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時,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断断续续地看了不知道有多久的书了。最初听说《飘》这本书,是大学一个同学一直唠叨唠叨的,后来也便一直想看,只是各种拖延症的原因,以至于大学毕业都快五年了,才将这本书给完完整整地看了一遍。
其实不得不说,在美国南北战争开始之前,处于养尊处优的郝思嘉得天独厚,那么一个整天只想得将自己沉醉于花草丛中的女人,居然可以为了报复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可以为了生活不断地磨砺自己,靠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在战争年代养活塔拉一家子人。
看完整本书,说实话,现在自己对整个书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有个大概的印象,不能全篇地将它诉之。
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战争那些个年代,一步步战败的南方是怎么活过来的。有个中午,我看了半个小时才睡的午觉,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战争的血腥场面,醒来后顿时觉得自己身处如此和平的年代真是万幸。
疟疾、病痛、寒冷、挨饿等等这些夹杂在战争中,战争的人残酷,活着的人辛苦。断水、断电,甚至于不知道末日何时会到来,有可能是下一秒,有可能是明天,也有可能是后天。
全书贯彻的主要是郝思嘉,以郝思嘉的角度来写她经历的种种。
年少时的她迷恋从来都得不到的希礼,一时赌气嫁给查理并生下一个儿子,随后查理从军病亡,她和希礼的妻子媚兰生活在亚特兰大,经历了战争前后的风云,日夜为士兵包扎,为媚兰接生小孩,一点一滴地把自己的心坚强起来。
为了塔拉得以生存下去,她不惜嫁给自己不爱的弗兰克,开创先河女性创办锯木厂。
尝试过饥饿寒冷的她,豁出去一切拼了命地赚钱,只为不想再尝试那种心酸的日子。
白瑞德,一个从一开始就看穿郝思嘉本性的人,不断地戳穿揭开郝思嘉的面具,却又一步步地沉沦,最后在弗兰克死后以结婚的形式将郝思嘉绑在了自己的身边,给予她物质上所需要的一切,随她任意挥霍。
只是,郝思嘉在钱和世俗的眼光下愈走愈远,抛弃了那些年共患难过的亲戚朋友,平日里苟同的是投机取巧的外来者。
白瑞德漠然地承认着这一切,在郝思嘉愈走愈远的路上,将对郝思嘉的爱倾注在了他们的女儿邦尼上。
只是,历史不断地在重复,郝思嘉的父亲死于引以为傲的骑马跨栏上,邦尼亦然。
这给白瑞德倾注的爱情打上了句号,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被爱的总是恣意妄为,郝思嘉直到媚兰离开的那一刻,她深刻地明白她是多么离不开媚兰,媚兰是多么地爱她。
在所有人都要与她断绝关系的时候,就只有她,为她留着她和旧有亲戚朋友的联系;在所有人都怀疑她和希礼的时候,就只有她,坚定不移地站在她的身旁为她辇去那些流言蜚语。
媚兰的离去,她才幡然醒悟自己原来一直追逐的只是被自己带上了光环的希礼,而非现实中的希礼,只是她想去征服任何一个未追求过她的男性。
她是喜欢白瑞德的,何时候开始的呢,她也不知道。当她清楚的时候,白瑞德的心却已经灰白。
故事的结尾是郝思嘉先睡一觉,回到塔拉聚集力量,把事情留给明天再想,她就可以重新拥有回白瑞德的心。
人的一生那么漫长,谁能保证谁在哪一步不行差踏错呢。我们站在后来者的位置上来看全篇的故事,当然会理所当然地想郝思嘉怎么怎么地。
可是,设身处地地想,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像郝思嘉那么勇敢吗?
从那么美好的岁月,跌入战争的谷底,为了饱腹不惜一切的代价,尝遍这世间所有的痛苦。
感情该珍惜的时候就该好好相待,不要想着破碎后再去重拾。好好待一人,从容完一生。
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陆陆续续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看完它。
都说:十年修得柯景腾,百年修得王小贱,千年修得李大仁,万年修得陆励成,亿年修得何以琛。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亿年修得白瑞德也不为过。
白瑞德身上其实拥有着吸引女性的全部优点:帅气多金、懂女人、聪明不安分、慷慨大方、有点小坏还专情……他对思嘉一见钟情,用一颗有力的炽热的心深爱着这个骄纵、任性、坚忍、美丽、自私的姑娘。
他的爱高于其他人还在于思嘉的一整颗心全然扑在的是另一个男人(卫希礼)身上。他知道思嘉不爱他,却义无反顾地用他宽厚的臂膀为思嘉遮风挡雨,在思嘉人生最灰暗最艰辛时带她走过泥泞的暴风雪。
他教她在这个血雨腥风的社会上如何生存下去,虽然语言尖酸刻薄,但道出的却全是真谛。他将那份爱意掩埋在讥诮不屑的表情与放荡的身影中。
他极尽所能地宠爱着这个爱尔兰姑娘,将一个男人所能给予女人的最深情最诚挚的爱无条件地付出,那么纯粹,那么悲伤,那么隐忍,那么坚定,那么让人动容。聪明的思嘉在这份爱里,糊糊涂涂,像个弱智。
当瑞德说,“我和你结婚,是要把你当作一件心爱的东西留在身边,我的宝贝。”这话使斯嘉丽大为恼火。她选择嫁给瑞德的原因,不仅仅因为钱,也是因为在和瑞德的相处中感受到了尊重和平等,“在我见过的许多男人之中,只有你能够让女人说真话,你不把我当傻瓜,不要我说瞎话。”
当白瑞德决定离开思嘉时,天崩地裂,我已深知这是到了无法挽回的境地。白瑞德说:我喜欢把邦妮看成你,又成了个小女孩,战争和贫穷还没有给你造成痛苦以前的那个小女孩。她太像你,那么执拗任性,那么勇敢无畏,那么高兴快乐,浑身充满活力和生气。我可以把她当宝贝,宠着她——就像我想把你当宝贝宠着你那样。可她又不像你——她爱我。我可以把你不想要的爱给她,这真是件幸事……她走的时候,也带走了一切。
一股心酸流向心头,他至始至终都觉得思嘉是不爱他的,而他依然无怨无悔地爱了她十二年。思嘉亲手撕毁了这份真爱,在那一刻我是恨思嘉的。如果可以重来该多好,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白瑞德说: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但,瑞德说,无论什么样的爱,都会有干涸的一天。然后,你还敢爱吗?小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相爱的两个人会分开,我不相信爱着爱着就会不爱了,然后,我就带着这个问题,一直成长着。
直到今天,那时候不明白与不相信的依旧,但,我却可以接受这个结果了。因为,拼了命爱过以后,你会忽然发现,结果,其实没有那么重要了。会爱的人,有一种让爱再生的能力,因为,他的血液里有爱的种子,所以,我相信,瑞德依旧还会爱上,时间,会安抚过往的一切,但,那个人是不是还会是思嘉,我就不知道了。
最后截取了书里的一句话——爱你的人如果没有按你所希望的方式来爱你,那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全心全意地爱你。
《飘》是由美国作家格丽特.米切尔著,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小说以思嘉的传奇人生为主线,一方面反映战后南方社会结构重组,并与联邦政府重建关系,一方面反映了思嘉从一个养尊处优农场主的女儿经历了战争以及重重磨难后,,成长为一个做事干练,足智多谋的女强人,同时,也描写了她那敢爱敢恨的情感历程。
《飘》是我最喜爱的作品之一,喜欢斯嘉丽的自信、傲娇、坚强勇敢,喜欢白瑞德的机智聪明,艾希礼的专一果断,媚兰妮的温柔善良等等。对于斯嘉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喜欢她她还是讨厌她她。喜欢她那种自信、对爱情执着、坚强勇敢;厌恶她那份强烈的爱慕虚荣,为了所谓的功利和钱财可谓不择手段。
斯嘉丽是个非常有个性的女生,她长得很漂亮,舞会上,她的美貌总是能够在众多的女生中脱颖而出,吸引更多的男生关注。她觉得所有的男生都应围着她转,她的自信为她赢得的许多男生的青睐,但她只爱着艾希礼,她自信的以为艾希礼也深爱着自己。可结局不是她想象的那样,艾希礼拒绝了她。那一刻,她对艾希礼极其痛恨,但心里一直认为自己还是深深爱着艾希礼,无论到那个城市都先打听艾希礼的下落。斯嘉丽的这种对爱情的执着、自信是她对爱情的向往,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自信”、“对爱情的执着”是我们现代人要学习的品质。如果我们没有自信,做什么事情都胆小,想做又不敢做,那只会让自己丢失更多的机会。对于爱情,如果不执着的追求,就可能得不到你心中的美好爱情。在斯嘉丽身上让我明白,无论什么事都得自己去追求。同时,我也看到了斯嘉丽的坚强,一边要躲避战争,一边还要跟情敌媚兰妮接生,之后随着瑞德带着刚生产的媚兰妮和黑女孩回到的塔拉庄园,从此,她担负起了家人吃喝的重担;她最爱的母亲也因为战乱而死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对于我们来说,也许崩溃,会选择逃避、放弃;也许会迎难而上,化悲痛为力量。而斯嘉丽选择后面一种,也由任性、自私成长为坚强勇敢的女人。
而迫于生活的需要,斯嘉丽不得不为了三百元嫁给另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但读完整本书后,就会觉得斯嘉丽那强烈爱慕虚荣心是情有可原的。在战争时代,一个女性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家人的生存,肩上的压力、重担实在太沉重,换成任何一个女人恐怕都承受不起。即使是现在的生活中,谁能保证自己不是一个矛盾体呢?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曲折的爱情,更看到了斯嘉丽的成长。不过,令我叹息的是,思嘉最后还是深深伤害了白瑞德,白瑞德对她的爱虽然表达方式独特怪异,但也表现出真诚、热情和耐心,本以为自己付出的爱会得到斯嘉丽的回报,可斯嘉丽却看不清自己的心,误认为自己爱的还是艾希礼,最终还是让白瑞德因为自己依然爱着艾希礼而绝望离去。当她明白自己爱的是瑞德时,已经晚了,白瑞德却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这是人类身上的一种通病“永远只有失去了才知道什么最可贵”。可欣慰的是,思嘉依旧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改变的积极,她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思嘉的这个坚强勇敢的心、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对生活永不颓丧的精神,给我无尽的学习和思考。
希望现在的我们学习斯嘉丽那份坚强勇敢、自信的精神。无论我们经历什么样的磨难,第二天的阳光依旧会到来。对自己充满信心,这也正是我喜欢《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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