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用手感受心脏的跳动,你会禁不住感慨:这就是生命,这就是生命的美丽。当你用手捧起一个小生灵,你会想:这就是生命,这就是生命的美好。
《不老泉》讲述了小女孩温妮偶遇喝了不老泉而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他们阻止温妮喝水。而神秘黄衣人贪婪地想利用泉水来获得金钱与名利。这让温妮明白,如果更多人知道泉水的秘密,世界就毁了。
放下书,遥望窗外,一切安好。习习春风拂过,庭院里玩耍的孩子,枝头的点点新绿,清风中捎来花朵的芬芳,远处蔚蓝天空下满目的青翠,不正是生命的美好吗?
但转念闰想:当一切时间停滞,这个世界还会依旧美好吗?生命是一个轮子,转动着,死亡也是这个轮子上的一个部分。可是现在死亡从轮子上掉了下来,生命没有了真正的意义。
就像塔克说:“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什么两样。”
而生命的真谛又是什么呢?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重泰山,或轻于鸿毛。”从他们身上,或许能找到答案——
海伦·凯勒从小是聋又盲的不幸儿,但她与生命斗争,最终成了优秀的作家;霍金带着半身残疾的痛苦,写出了许多富有哲学的作品;奥运赛场上的运动健儿,用青春演疑绎着不老的童话,为国争光。
犹记得,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当代人脍炙人口,雅俗共赏的经典之作。无一不流露做人的乐观向上,这就是生命的真谛。
窗外苍穹下,一切美丽自然。你若绽放生命,世界更加美好……
如此,世界还需什么不老泉呢?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有一本惊悚而美丽的小说我很喜欢,它的名字叫做《不好泉》。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叫温妮·福斯特,她还不到十一岁,她不相信精灵,不相信童话,她更不相信塔克一家的故事。梅、塔克、杰西、迈尔斯因为喝了林中的一处泉水,时间从此停滞不前,也就是说他们已经长生不老了。
这可是事实!那眼泉水就在温妮家林子里的一棵白蜡树下,但是除了杰西,塔克一家都极力阻止温妮去喝它。忧郁而悲伤的塔克告诉温妮:“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有什么区别呢?不能算是真正地活着。”只有永远十七岁的杰西,热切地希望温妮过几年就去喝那泉水,然后去找他……对此事温妮三缄其口,阴险贪婪的神秘黄衣人让她明白,一旦更多人知道泉水的秘密,这个世界就毁了。但她没有喝,直到离开人世,永远地守住了这眼泉水的秘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女孩儿温妮,她活泼善良,勇于担当,是我学习的好傍样。我最讨厌的是黄衣人,他自私自利,为了自已的利益,是出卖世界的小人。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法则,只有这样才叫活着,活着不死那叫做存在而不是活着。阴险和贪婪在善良人的身上是不存在的,而那些人往往都不会有好结果的。做人就要像温妮一样,做一个有秘密的人。
这真是一本让人读了放不下,放下忘不了的书啊!!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读完这本书,多少会有一些悲伤,因为,温妮不但没有和杰西在一起,而且已经在两年前死了,不老泉读后感 ——生命。当然,她如果回到杰西身边也很好,可以长生不老,快快乐乐的享受人世间的所有乐事。可是,我还是觉得她不要喝不老泉是更加明智的,因为,糟糕的不是一个人会死,而是一个人不会死却被别人视为异端,失去朋友居无定所。我觉得不老泉不是特别好的东西,因为它违背了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如果一个人永远活着,总有一天,他会活腻了,读后感《不老泉读后感 ——生命》。这样活着,不如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在有生之年,快快乐乐的,不用东躲西藏,和做小偷一样。虽然,人们总希望长命百岁,但是,当他们真正长命百岁的时候,却又希望自己快点死掉,因为这个世界活久了就没意思了。每天都是吃饭、睡觉、吃饭、睡觉……这种生活过多了谁都不愿意。你想想,连一只乌龟都要爬到马路上自杀,更何况是人呢?当杰西几十年后回到树间村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变了。不过令他更悲伤的却是,温妮不仅嫁人、生小孩了,而且早已死去了。这段故事情节使我想起了《小飞侠》中的彼得潘和温迪。当彼得潘再次回去接她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大人,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了。而温妮也是如此,忘记了很多很多……活着一次,就是一次机会,一次从新开始的可能。也许可以永远不死,但是不可能永远不累,很多时候,累不是好好睡一觉就可以恢复的。那种累就好像堆在书桌上擦也擦不掉的灰尘一样。 如果真的永远不死,估计要成了那个漫画里的自杀的兔子,天天就要琢磨怎么才可以死掉,还死不掉,多痛苦。我才不要这样
电影《不老泉》讲述女孩温妮独自去森林深处,偶然遇到了正在白蜡树下喝泉水的杰西。他知道了塔克一家误服了长生不老的泉水永远年轻。泉水就在温妮家林子的白蜡树下。杰西和温妮相遇有了美好的友情。
杰西希望温妮喝下泉水,这样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而忧郁的'塔克告诉温妮:“人如果只有生,没有死,那么人生就像卡在小溪边的一块石头,不能算是真正的活着。”温妮面临巨大的选择:“到底喝不喝泉水?”最后温妮没有喝泉水,而是像普通人一样活了100岁后死去了,而杰西的生命还是停留在17岁。杰西非常伤心,他回忆起了以前和温妮玩耍的时候,默默地流下了眼泪……
从塔克在小船上对温妮说的话中,我知道了生命是短暂的,生命是不能永恒的,所以我们要珍爱生命和时间。如果有人问我:“如果你是温妮,那么你会喝下泉水吗?”我会说:“NO!”因为生命就像一个轮子,死亡也是轮子上的一部分,一旦死亡停了下来,生命就无法转动了。
可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一些同学上课总是开小差,不听课,那么我想问这些同学,你们是在珍爱生命吗?你们不认真听课,上课开小差,你们就是在浪费生命!你没想过你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吗?你以后会变成乞丐1难道你不想有所作为,做一个大名鼎鼎的科学家吗?
电影的结尾,杰西在泉水旁看见了温妮的墓碑。我想杰西会明白,温妮有自己的选择,她找到了自己生命的归宿,我呢,找到了自己人生前进的方向!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哇!可以长生不老也!”这是我把这本书看到一半的结论。但是,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的结论刚好跟前面的结论恰恰相反。
这篇文章让我感悟很多。
假如每个人都喝了不老泉,每个人都不会老,人口就会越来越多,地球就会装不下。而且,一个人如果长生不老,永远不会死,被车撞了,被枪击了……都没事,那生命就没有意义了。你可以随意挥霍时间,因为你不会老啊!所以,我们不要老是幻想自己要长生不老,其实没什么好的。
文章里的小主人公——温妮,
家庭管教严格,把温妮调教的非常有教养。但是,束搏了温妮的自由。他们家买下的森林,居然没让温妮去过一次!温妮家就建在这片森林里,但是,家门外围着高高的铁栅栏,好像对外面的森林威吓:“嘿!别碰我!”
温妮实在受不了了,所以就离家出走。然后和他唯一的好朋友——蟾蜍说说话。
温妮在森林里见到了杰西。杰西正在喝地下冒出来的泉水。温妮也想喝,但杰西不让。最后,杰西的妈妈——梅,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
梅把不老泉的事告诉了温妮。
但这一切的一切,都被一个男人看在眼底。男人报了警,梅知道后,害怕他伤害温妮,就用枪把男人打死了。
警察把梅判了死刑。
温妮为了救梅,就把梅从监狱里带走,然后自己冒充梅。
梅和温妮都得救了。
过了3年之后,梅他们又回到这个地方,但森林变成了小村庄。
因为三年前,雷暴把整个森林都毁了。
他们来到墓园,看见了温妮的名字。哦……温妮终于懂得了生命的意义。
古往今来,许许多多人都向往长生不老:《西游记》中妖怪都想吃唐僧肉,为的就是能够长生不老;许多皇帝也想要长生不老……那么,所谓的“长生不老”真的就那么好吗?《不老泉》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什么是长生不老。
在树林深处,有一家四口:梅、塔克、杰西、迈克尔喝下了这“永生之水”,可是,他们并不快乐,因为他们永远也尝不到死亡的滋味,永远也不能有一个完整的人生,因为,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
温妮是一个出生在较富裕的家庭里的女孩。她在炎热的夏天,认识了17岁的少年——杰克,并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杰克的父亲叫塔克,塔克一家子喝了可以长生不老的泉水——不老泉。可是,他们过得十分痛苦,妻子、朋友都离开了他们。这个秘密,被一个穿黄风衣的男人知道了。他想把这口泉水卖给那些想长生不老的人们,赚钱,但没有成功。
而温妮也没有选择永生,她做了一个平凡人,经历了生与死,拥有一个完美、完整的人生。
真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物——蛤蟆。温妮将不老泉撒在了这只蛤蟆身上。70年后,它还没死,想利用车子,令自己死去。可是,这并没有成功。连一只小小的蛤蟆都不愿永生,反而想体验死了,更别说塔克一家了!
死亡并不可怕,关键是你怎么去看待死亡!
温妮是个小女孩,在森林里玩,遇到了杰西,看见了不老泉。然后就被“ 绑架” 到了塔克家,一个黄衣服的人出现了,他要把温妮带走,梅把他打死了,导致进了监狱。温妮帮助杰西一家救出了梅,杰西一家就逃跑了。当他们回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 福斯特的坟墓,他们哭了。温妮本可以长生不老的,但是,她把那瓶水给了蟾蜍,并不去喝森林之中的泉水。
人活着,就是眼一闭一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假如长生不死,还有什么意义。
读了这本书,让我终身受益。这一本书,让我懂得了虽然做人虽然不易,但却可以生活的有滋有味。这一本书,让我懂得了长生不老并没有什么好的,只要是人都要经历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这是一个人这一辈子最快乐的事情。
小女孩之所以选择了活着,是因为她想要靠自己而活着,而不是依靠那被泉水,变得“长生不老”。现在是不是大多数人都被“长生不老”这个词所迷惑?
做人是不可以贪得无厌的。如果让我选择,我一定会选择听天命而活着,过平平淡淡的一生。因为,这是一个事实。有些人因为自己一时的盲目,而去做某些危险的事情,导致自己被置身于“危险之中”;有些人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和别人去攀比,别人可以长生不老,我一定也要长生不老……
人生宝贵,同学们,珍惜自己那美丽的一生吧!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希望一直活着,不愿死去,因为那些人觉得人的一生太短了,有好多事情没做就死掉了。可如果你读过《不老泉》这本书就不会这么想了。想知道为什么吗?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无意间看到小男孩塔克在喝泉水,便认识了他们,知道了他们喝了那口泉水可以长生不老,但他们并不快乐。男主人塔克做梦都想去天堂。后来杰西为了让温妮和自己永远在一起,要温妮在十七岁那年喝下不老泉的泉水,但是温妮想起塔克说的话,最终没有喝下泉水而死了,而那个泉水最后给蟾蜍喝了,最后连蟾蜍都活得不耐烦了。
长生不老一点都不好。你说你长生不老有什么好的,长生不老使生命没有了意义,怎么样都不会死。本来应该会发生什么意外而死去,新的生命又出来。现在,旧的生命不去,新的又来了,即使出现了意外也不会伤心流泪。
你还必须保守秘密,以防被人当做活广告,还要隐姓埋名的度过一生。这些你们有想过吗?如果是这样,那该有多痛苦呀!不能告诉别人这个秘密,不能在一处定居,要四处搬家。如果一个常人,就不用忍受这些了。
如果你们说不老其实很好,那就错了,温妮不是最后也没有喝不老泉的泉水吗?如果让你一直活着活着,没有尽头,那多无聊呀!
所以,不老未必好!
温妮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生活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她们家拥有一片树林,却谁也没有去过。可是有一天,温妮走进了这片树林,她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在这片树林中有一片空地,在空地中一棵树旁隐藏着一眼不老泉。只有温妮和一个神秘的、隐居在深山中的家庭知道这个秘密。这个神秘的家庭喝了这眼泉水,发现自己从此不会变了,是十六岁就永远是十六岁,是三十九岁就永远是三十九岁……这家的男主人名叫塔克,当他们发现温妮时,就把她带回家,为她讲他们的经历。
记得塔克和温妮坐着小船在小河上飘荡时,塔克告诉温妮:他们一家喝了不老泉后,就发现自己不会改变了。朋友们都以为他们被魔鬼附身,都离他们而去,他们只好住进深山,从此与世隔绝。塔克还告诉温妮:看这流水,你每天去看时它都一样在流动,可是其实它已经不一样了,昨天的水已经流走,你现在看见的是今天的水。生命就像一个大转轮,死亡也是这轮子上的一部分,紧接着的是新生。能享受生命的轮回是上帝的赐福,但我们一家却只能眼看着轮子转,望尘莫及。
原来长生不老也不是最好的。长生不老,就被生命的转轮抛弃了。转轮仍然在转,而你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这只有等你长生不老后,才能明白。如果你不会变老,不会死,那你还会珍惜生命吗?不,你不会珍惜生命了,那样生命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读了《不老泉》这本书,我感概万千,不禁为塔克一家的遭遇感到阴郁,为温妮的做法表示赞同。
这本书讲述了十岁的温妮离家出走时,在自己家的森林里的一棵白蜡树下遇见了杰西,她十分想喝白蜡树下的泉水,杰西的家人极力阻止。为了让温妮打消这个念头,杰西一家迫不得已告诉了她泉水的故事,为了让温妮保守这个秘密,杰西一家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屋子,告诉她其中的原因。在这之后,温妮至死没有喝过一口泉水,终身保守了这个秘密。
人不可能永远生活在世界上,长生不老是许多人的梦想,但长生不老真得好吗?书中有两种不同的想法,塔克觉得“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什么两样,不能算真正地活着。”书中配角黄西装却认为没有人不想长生不老。塔克一家已经深深体会到人永存的可怕,轮子还会继续转动,水还会流进大海,但人成为了路边的石头,什么也不是了。人生就像一卷胶卷,它记录着美好,有精彩的画面;那是不够的,它也有陷入低谷的时候。人活着不死,就像永远只有一个画面的胶卷,它只会成为一个废品。如果真得有人长生不老,就会没有朋友,连亲人也会离他而去,也没有了活着的乐趣,这样的生活永远没有了尽头。
演出有开始,也一定有结束。人的生命也一样,有出生,也一定有死亡,长生不老是不现实的。人活着就是为了经历酸甜苦辣,即使生命是短暂的,但也有乐趣。永恒不老的只有精神,如果你把你的一生过得有意义,死后也会有人想起你,怀念你。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杀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杀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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