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后感

秦风学老师

初中读后感1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初中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童年的发现》一文,了解到费奥多罗夫是一个敢于提问、反复思考、大胆想象的孩子。

  文中讲了费奥多罗夫在九岁的时候就发现了有关胚发育的规律。可是他的重大发现并没有给他带来荣耀,反而,在上生物课时,自己突然想起了儿时的发现,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音,结界被老师轰出了教室,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起了童年时所做的一件傻事。

  记得在四五岁时,表姐已是一米五的高个子了,而我还是一个小不点。我什么时候才能跟表姐一样长得那么高。于是我时常问妈妈:“妈妈,为什么老姐长得那么高,而我却这样矮呢?”妈妈回答:“傻孩子,等你长大了,也会像姐姐那么高的。”我心想:等我长大了,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直到那年春天,我们全家一起去种树,看到妈妈把水浇到小树上,就好奇地问妈妈:“为什么给小树上浇水呢?”妈妈回答:“这样小树才能快点长大啊!”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一动:把水浇到小树上,小树能长大。那水浇到我身上,我也一定能长大。于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水桶拉到身边,可是力气太小,无法举起来。怎么办呢?焦急的我索性整个人泡在水桶里。好冷啊!好冷啊!我的上牙和下牙都打起架来了,但我为了长高,还是坚持泡在水中。妈妈转身看不见我了,就忙着找我。等到她来到水桶边,看到我冷得直打颤,生气地问我:“你怎么泡在水中!不要命啦!”我只好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妈妈。妈妈听完我的解释,哭笑不得地把我从水桶中抱出来,赶紧送我回家换衣服。可是到了第二天,我还是感冒了。但我并沒有因感冒而后悔。

  一想起费奥多罗夫那大胆想象的精神,我忍不住想向他学习。我坚信,只有我们能善于观察,认真思考,大胆想象,一定全有更多的发观。

初中读后感3

  《摆渡人》读过的最完美,最震撼人心的小说,《摆渡人》作者克莱儿·麦克福尔,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也很简单,女主角迪伦,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迪伦跟随母亲居住,因为父亲居住在另一个城市,而迪伦呢!又想见一见这个没有多少印象的父亲,于是软磨硬泡说服母亲一同坐火车去探望父亲,没想到,火车行驶到一半就出事翘辫子了,迪伦的灵魂出窍,遇到了男主角,男主角是负责把她护送到下一个站点的摆渡人,而他会一直在那个区域摆渡。

  如同琼瑶阿姨的手法一样,他们相爱啦,女的天堂也不去了,非要返回来,自然千辛万苦,排除万难、不怕牺牲,终于找到了男主角。

  不仅如此,两人还重返了人间,书的结尾女主角还用了张爱玲的那句“原来你在这里”,男的说“我在这里”。这也正是问题重你印象最深的句子。

  再说下整本书的感觉:作者克莱儿·麦克福尔的写作手法很好,尤其是细节描写上注重得特别到位,就如文中在上学的篇幅和收拾行李的篇幅写的很细腻,特别是在写迪伦和泰迪熊的一段,用很简单的文字描述了迪伦的童心情怀。

  然后是说下书中最让我印象深的句子,除了这句“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外,还有一句“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主人公伦迪和催斯坦作为彼此的摆渡人,在这个过程中,由把灵魂摆渡到天国,再因为爱再把灵魂摆渡到人间,这个过程让读者感受到了所有人性美好的东西:信任,忠于职守,坚毅,勇敢,遵守规则,纯洁真挚的爱。在伦迪返回寻找崔斯坦的过程中:执着,更深沉的爱,坚强,怜悯,牺牲自我,超越自我,更震撼人。小说的情节暗喻人生一样是一个不断成长,蜕变,丰富,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历各种考验,始终保持一颗向善之心……谁是我的摆渡人?今生我又可以凭我平凡的生命摆渡谁?在人生这个不断逃离苦难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有幸作为一名小老师,希望学生们的困惑与迷惘我去点悟,我成人的世俗与世故更愿意他们来摆渡。

初中读后感4

  孔子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他的言行不仅仅影响了中国,甚至在世界上都有不小的影响力。在联合国评选的十大文化名人中,孔子位列榜首。而《论语》则是孔子儒学思想的精髓之一,读了这本书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融入我的身体,慢慢地就领悟到了生活的酸甜。

  《论语》是由孔子的弟子将他的言行经历,编撰成册,以智慧面对生活,让后人受益匪浅。现在的社会越发浮躁,高速信息更*每个人都是步履匆匆,儒家,道家,墨家等当初在百家争鸣之时鼎盛又流传至今的思想都开始渐渐被淡忘了,但孔子思想在今仍是智者之见,古代这些流传千古的思想,毋庸置疑都是我们“黄沙吹尽始见金”的宝藏。

  读了《论语》,我越发的欣赏孔子思想,喜欢他的阔达,喜欢他的谦逊,喜欢他的见仁见智,喜欢他的治学观念。

  其中我对他的一句话格外印象深刻“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意思是消逝的时光就像这河水啊,日夜不停地流去。这是孔子对河水流逝的感悟,也是对白驹过隙的时光,人生苦短世人碌碌无为的感慨。孔子以流逝的河水比喻时光飞逝,给人一种促人及时行动的紧迫感,生命的价值正在与不断的努力和奋斗中,让自己更加优秀,让生活更加精彩,也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时光不会因任何事物而停下他的脚步,他永远都是步履匆匆,永远不要觉得自己还年轻,现在的拼搏是为了日后的无悔。不论何时的努力都来得及是没错,但是再不努力就晚了也是真的。

  《论语》教会了我许多,学习上的`,为人处世上的,让我的灵魂仿佛得到升华,学会这些,会让我们的生活渐渐有了变化,让我们活的更加阔达。

  平时想多看一些纯文类的书籍,净化自己的心灵,洗刷内心的浮躁,用外界的力量获得意志力,提醒自己“吾日三省吾身”,让自己成为一个没够泰然自若面对一切的强者,成为一个无愧于世界的君子。

初中读后感5

  炎炎夏日,吹着凉凉的空调,躺着床上津津有味地读着张之路的《羚羊木雕》,五年级上《羚羊木雕》读后感。这本书中的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引人入胜。而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第一个故事《羚羊木雕》。

  这个故事发生在雪花飞舞的冬天。书中的主人公新宇把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的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万方。同时,万方也把心爱的小刀送给了新宇。可后来,新宇的爸爸妈妈发觉了,追问羚羊木雕去哪儿了,新宇不敢隐瞒,只好告诉了妈妈。没想到妈妈硬要新宇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呢!新宇虽然很生气,但还是向万方家去,读后感《五年级上《羚羊木雕》读后感》。

  当新宇告诉万方这事后,万方很气愤。可万方的妈妈却劝万方把木雕还给新宇。当新宇在雪地里慢慢地走着。万方却气喘吁吁地向新宇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新宇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万方的头上。最后,万方还请新宇第二天去打雪仗。新宇呆呆地站在雪地上,哭了,号啕大哭起来。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了玻璃罩上……

  当我读完《羚羊木雕》这篇故事以后,感觉新宇的爸爸妈妈太坏了,一点也不了解孩子的心。我希望爸爸妈妈们应站在我们孩子的角度去看问题,我们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观察力,多替我们小孩子想想。

  另外,我觉得万方是一个说到做到,讲义气的人。而新宇也是一个讲义气,重友情的人。他们间的友谊,深深感动了我,令我觉得:友谊的力量竟是这么的强大,无论两人之间有什么误会,只要相互理解,这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是永远不会改变的。我要学习他们的这种精神,把友谊放在第一位。并且,我深深地体会到,和朋友相处应该讲信用,不出尔反尔。这正如希罗多德说的“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贵的东西了。”

  我想,今后我一定会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也会珍视朋友间的友谊。

初中读后感6

  穿过兵荒马乱,跨越千山万水,我如约而至,死亡也无法让我们分开。

  迪伦来到了她的内心荒原,荒原的山丘上坐着一个等她的少年。少年叫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没错,迪伦死了,死于一场事故。

  荒原是死者内心的世界,因为迪伦内心缺爱,所以荒原真的就只是荒原。摆渡人的使命是让灵魂穿过荒原,躲开恶魔的吞噬,抵达安全的栖息地。所以他们会用最合适的相貌出现在每个灵魂面前,并在遇到下一个灵魂之前,一直保持这样的相貌。初次见面,迪伦于崔斯坦而言不过是千万灵魂中的一员。

  直到崔斯坦的出现,迪伦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与其他亡灵不同,她没有痛苦没有哀嚎,欣然接受了这个事实。

  崔斯坦摆渡过很多人的灵魂,他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原来的样子,他的存在,只是因为灵魂的需要,与其说他是一名摆渡人,不如说他只是一只无处可去的孤独灵魂。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直到迪伦的出现,才让崔斯坦那波澜不惊的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在充满恐慌的荒野中,崔斯坦一次又一次的从恶魔爪下救出被困的迪伦。情窦初开的少女对正义、温暖的少年总是毫无抵抗力,崔斯坦温馨的话语,让她在充满厉鬼的荒野中充满希望,即使有恶魔的进攻,但只要有他在,迪伦也能绽开笑脸。于崔斯坦而言,迪伦又何尝不是特别的呢?女孩的纯洁、善良像光一样照亮他近百年来毫无生机的内心。爱情正在这片凄凉、恐怖的荒野上悄悄绽放。

  但凡是路就总有终点,另一个世界虽好,但没有了崔斯坦的彼岸,再安逸也无法让迪伦驻足。她宁愿在荒原中和他一起飘荡,哪怕生命会终止于厉鬼的口下。

  她要回去,他的崔斯坦需要她,她不要让他再一个人孤独,她要做他的摆渡人!

  爱上一个人,心便有了栖息的地方,即使知道回去的路有多艰难,这一次,她也要义无反顾。没有任何一个灵魂这样做过,她的勇敢让我震撼。木心说:所谓无底深渊,下去也是前程万里.跨过所有的障碍,有情人终于相遇,爱让他们回到了原点。

  她说:"原来你在这儿。"

  他说:"我在这里。"

初中读后感7

  我看过一本书名字叫《一千零一夜》,这本书里有一篇生动有趣的故事,名字叫《牧童的笛声》。下面,我就来讲讲这篇故事:

  从前有一个善良的牧童,他在一个财主家帮工。这个财主非常吝啬,以前经常威胁牧童,不给牧童工钱。 财主为什么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以前家里的牧童总是会丢失一两只羊,那羊不是因为贪玩跑远而被狼吃掉,就是不小心被掉到山沟里摔死。可是,让财主失望的是,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牧童却没有丢过一只羊。

  原来,这个牧童很喜欢吹笛子,他的笛声悠扬悦耳,就连那些羊也喜欢。一听到笛声,就忍不住跑过来,围着牧童又蹦又跳。可是财主并不了解这其中的缘故,他觉得奇怪,决定把事情弄清楚。

  这天,财主拿出一个羊皮袄,穿在身上,假装成羊的样子,偷偷的混在羊群里,跟着牧童出了家门,读后感《牧童的笛声》读后感》。聪明的牧童,一眼就认出了装扮成羊的财主,但他并没有拆穿财主的把戏,继续赶着羊群往前走,最后在一片树林的边上停了下来,让羊儿吃草,过了一会儿羊儿吃饱了。牧童就吹起了快乐的舞曲,让羊儿运动运动跳一跳。牧童的目的就是让财主累的腰酸背痛,而财主又怕被牧童发现,只好继续忍耐着。可是最后实在撑不下去,只好大喊:不要吹了,快停下。

  财主回到家后,他将事情的经过对老婆讲了一遍,财主的老婆不相信笛声会有这么大的魔力,她也要亲自去试一试牧童的笛声,结果也跟着笛声跳起舞来。牧童吹着笛子走出了财主的家,来到大街上。财主和他的老婆也跟在后面,继续不停的跳,村子里的牛啊,羊啊,狗啊,也都跑了出来,跟在牧童后面翩翩起舞。村子里的人看到财主和他的老婆很滑稽,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最后,牧童终于停住了笛声,财主和他的老婆累得双腿发软,一下子就趴在了地上。从此以后,财主再也不敢动坏心思去扣牧童的工钱了。

  我觉得故事当中的主人公牧童很聪明,牧童的聪明表现在一下子就能看出财主假扮成羊了,用自己的办法惩罚了财主。而财主是一个非常吝啬的人,一天到晚就想着扣牧童的工钱。经过这一次的教训后,财主再也不敢动坏心思扣牧童的工钱了。

初中读后感8

  海洋天堂像一部温情细腻缓慢而又充满感情的小说。前部分一个个真实的生活细节,平淡无奇,怀疑电影的索然无味,更无一点点感动涌上心头。然而这种感觉,在最后的10分钟内,让近乎无法抑制的泪水给了自己强烈的反击,虽然预料到的结局,却不曾预料到的情感爆发。一个沉溺于自己世界的孤独症孩子,他开心时的笑脸,真诚的双眼,让人温暖。他幸福时修长的手指晃动在空气中欢快的摇曳,他寒冷时手掌渴望得到的真实的触摸感,他害怕无奈时大声的喊叫,他愤怒委屈时不停抽搐的身体以及在父亲身上留下深深地牙印儿,他失落时靠在麦当劳叔叔身上含在眼中的泪水,他自由时像鱼儿一样在海洋中的无拘无束。这一切都昭示了,他是一个和普通人一样有各种情感的孩子,只是他不知如何表达,只是他充满了惧怕,所以他选择本能的逃避了世界,逃避了他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留下孤独的自己。

  该怎么说明他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纷乱的世界中只留下了孤单的自己,还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难道他是幸福的?可本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剩下自己又怎样?有那么伟大的父亲的爱,有海中一直陪伴自己的大海龟,有温暖的阳光,又宽广的大海,难道他是不幸的?影片的最后,看着在父亲坟前蜷缩着身体,有手指触摸温暖的大福时,我是温暖的。在看到大福自己脱衣服,自己上下车,乖乖的把电视上的小狗拿掉,一步一步认认真真的拖地,自己煮蛋的时候,情感在冗长的沉睡之后,盛大的像自己扑来,眼泪无法抑制,也无法叙说真正哭泣的原因,文字的苍白与单薄被自己深深察觉。那些父母亲在琐碎的生活中给的点滴的爱,只有在一个人承受的时候,才会被自己察觉,才会猛然间醒悟,那些深沉,那些无私是多么弥足珍贵。审视自己,发现自己的自私,发现自己的渺小,发现那永远报答不完的深深的亲情。海洋天堂,一个永远有自由,有父亲,有依靠的地方,那是内心最后的归宿,最舒适的栖息港湾。这爱与孤独的矛盾,让我深陷。

初中读后感9

  她和小偷坦诚交往,听他讲自己的故事,与他一起读了《我们去看海》。

  在开学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看了一本必读的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这本主要讲了作者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一些事。儿时的作者林海音(别名林含英)是那么淘气,那么天真,那么善良,那么爱学习,那么爱不懂就问。我从林海音身上学到了:要不懂就问。

  有一次,我在电脑里看到了有一个人放了一把火把森林的树烧了一大片。我就问爸爸:“什么不怕火烧?爸爸说:“水和火两个你猜谁厉害?”“火”“错,水火不相容。”有一次我拿一盆水去浇烧水的火,爸爸立刻过来问我干嘛。我说:“看看水厉害还是火历害?爸爸听了哈哈大笑。

  读了《城南旧事》我懂得了不懂就要问。

  本书的主人公林英子,是一个生活在20世纪,20年代老北京城的七岁小女孩。是一个善良、天真、机智、富有同情心、还有点狡黠的孩子。

  小英子是善良的。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用她自己的方式让秀贞和妞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镯子给她做盘缠。体现了她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小英子是天真的。她和小偷坦诚交往,听他讲自己的故事,与他一起读了《我们去看海》。

  小英子又是机智、狡黠的。小英子在秀贞那里染了指甲,回家后遭到了盘问,她机智地回答说是“思康三婶”给我染的,妈不晓得这位“三婶”是谁,只好作罢。兰姨娘引起了父亲的暧昧情意,母亲的地位岌岌可危。于是“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的做了一会儿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小英子爸爸因肺病去世了,小英子的童年也从此结束了。

  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小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这种种的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初中读后感10

  这天,妈妈拿来一张报纸让我看,里面写着今年高考状元的采访资料,我无意间看到了那个男状元喜欢看《简爱》。本来我没放在心上,但是,学期结束时老师又发来一张读书单,竭力推荐《简爱》。心里想:高考状元喜欢看的书,我看了也有可能受益菲浅,便要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当然同意啦!第二天就给我买了一本。

  我迫不及待地看起来,看完后,十分感动。里面先写了简爱小时候被她的舅舅收养。舅舅死后,她的舅妈及家人,千方百计虐待她,还把她送进了福利学校。在那里,她当了学生四年,教师两年。

  简爱想找份好工作,便贴了告示,声明想当一名家庭教师。没过多久,她的告示就有人回复了。是罗切斯特的管家――费尔法克斯太太。她要求简爱教阿黛勒。(阿黛勒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养女。)

  几天后,那个很晚才显身的主人最后出现了。简爱在帮费尔法克斯太太寄信时,碰巧遇到了匆匆赶回来的罗切斯特先生,不留意把他撞倒了。简爱说明了自我的身份,而罗切斯特先生却口中喃喃自语:“原先是这样啊……”这时,他们的感情故事就开始了。

  罗切斯特先生回家后,曾多次问简爱他这个人怎样样,简爱都语无伦次。

  之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好,到了恋爱的关系。最后,他们就想在教堂结婚。谁知,当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有人突然说这次的婚礼不合法。原先,罗切斯特先生还有一个妻子,被他关在一个房子里,这个女疯子差点要了他们的命,第一次逃出来想用火烧死罗切斯特先生,幸好简爱及时发现。

  这时,简爱再也受不了,就逃出了那里。意外地碰到了她的表哥――约翰。还受到了她叔叔的遗产,两万英镑,她把那些钱平均分给了兄弟姊妹。

  几年后,简爱想回去看望罗切斯特先生,谁知,那里已经被大火烧成了废墟,罗切斯特先生变成了残废:一只右臂断了,双眼失明腿也瘸了。简爱看到他的样貌,便决定和他结婚,因为那个疯女人已经在大火中被烧死了。最后,他们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简爱虽然生活坎坷,受尽磨难。但她始终不屈从世俗压力,用心进取,自强自立,追求人生幸福。

初中读后感11

  宁静的大河,郁葱的艾叶,金色的草房子。那么美丽的地方生活着一群个性鲜明的孩子:坚强的桑桑,勇敢的小康……这就是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的故事如魔力般吸引着我,残疾男孩陆鹤对尊严的维护,秦大奶奶耀眼的人格亮点,但最让我感动的是桑桑和小康的真挚友谊。小康因家庭巨变,落魄到一贫如洗。桑桑给了他用鸽子换来的钱,小康做起了生意;当没人买他的东西时,桑桑第一个买他的东西,小康的生意越来越好了。当桑桑生病,小康毫不犹豫把双黄蛋送给他鼓励他。小康和桑桑的珍贵友情,就是失意时的雪中送炭,不离不弃!

  不离不弃的友谊是生活中最美丽的风景,只要真心,你我都能收获!今年暑假,我踏上了“奔跑吧,童子军”的军令营生活,我经历了挑战,更是结交了朋友,收获了友谊。在营地,我们组建了五人小队,约定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每天我们一起锻炼,一起学技能。太阳炙烤下,我们学习军拳,学习射箭,学习钻木取火……其中最有挑战的是徒步五公里莫干山。在38度高温下,我们脸上布满了汗珠,腿酸得直发抖。在攀登一个斜坡时,我滑倒了,膝盖皮破了,流了不少血。在赵斌帮忙下,我们清理了伤口;最小的睿睿把最后的水让给我;谦城和浩冉主动搀扶着我。我们互相帮助着,坚持着,终于爬到了终点。真是“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看着队友们的互帮互助,我想起了《草房子》的桑桑和小康的不离不弃的守护。这次集体生活,我们收获了可贵的友谊,失意时的雪中送炭是多么真挚的友情啊!

  《草房子》里小康和桑桑在朋友患难时,送上灿烂的微笑,温暖的扶持;不离不弃的友谊是最珍贵的守护!“万两黄金容易得,朋友一个也难求。”让我们珍惜每一份真挚的友情吧!

初中读后感12

  我很喜欢看写动物的书。如姜戎的《小狼小狼》、椋鸠十的《穿过大街的松鼠》、如沈石溪的《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等。

  其中最喜欢的动物的书还是沈石溪写的,他的笔下仿佛只有动物的舞台。他的作品里的动物都勇敢、忠诚、坚韧、智慧……我读四年级的时候第一次读沈石溪的动物书,现在快读六年级,还是喜欢他的书,在这个暑假里,我又一次拿起二年前看过的书《红奶羊》。

  森林里有一对恩爱的狼夫妻,母狼因分娩不顺在难产中不幸去世,丢下还在吃奶的小狼崽——黑球。为了救活尚存一息的黑球,公狼爸爸想尽办法捉到一只刚刚生育过的奶水充足的红奶羊,让这只红奶羊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红奶羊与狼群是天敌,但是为了使自己生存下去,寻机逃脱,她还是虚情假意的周旋在狼窝中,后来公狼爸爸为了保护黑球不被猎人捕杀,舍身引开猎人,不幸被猎人枪杀,留下天性善良的红奶羊仍然还在哺育天敌的的狼崽……事情转机是,天性凶残的黑球并没有忘恩负义,黑球长大后屡次三翻为了保护养母的生命舍已救人,忘我付出,第一次是在他尚未成年的时候,一只凶猛的豹子要吃掉善良的红奶羊,但是被少年的黑球击败并落下悬崖。。。。。那一次红奶羊为自己羞愧,因为就在黑球救她的前一刻,她还在想如何把睡在她怀中充分信任她的的这个小天敌推下山峰去,红奶羊后来终于在黑球成年后与其分手,回到了自己的羊群中,令她失望的是,她苦心培养的儿子,她深深爱戴的丈夫,居然都在至亲的亲人有难的危急时刻,弃她而去,她伤心欲绝,而此时,那个一直以为已经离她远去的黑球却又出现在她的面前,原来,吃他们的是黑球的夫人黄球,已经饿了几天几夜的黑球,认出眼前养母时,立即与夫人意见不统一撕打一起,扭成一块,宁可背判爱情,也不愿伤害养母。这种情义岂是我等人类能做的?

  黑球,这那里是头狼呢,分明是一名有情有义的,铁骨铮铮的汉子。沈石溪,你的作品,总是让我喜欢之至,你的书,总是让我欲罢不能。

初中读后感13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最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能够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以前为自我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我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但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能够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我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好处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我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初中读后感14

  《迟到》是作家林海音写的她小时候的故事。

  一次,她因赖床而迟到,不想去上学,被父亲揍了一顿,结果还是乖乖去上学了。林海音后来因为体会到了父亲对她深深的爱而改掉了她迟到的坏习惯。

  这本是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却被作家把那深沉的,用心良苦的你父爱写得淋漓尽致!

  这让我联想起自己的爸爸妈 妈。我的父母十分称职。错了,他们训斥责备;对了,他们褒奖鼓励。他们既严厉,也很疼爱我。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在家无聊至极,心里总想出去玩,看着坐在电脑前故事的爸爸,忐忑不安地走到他面前对他说:"爸爸,我能出去一会儿吗?""可以,但你不能跑得太远,就在家附近玩!"爸爸用和蔼的眼光回答。"好的,我就去打弹子球,不远,就在附近。"我心花怒放地满口答应。走出家门,我像一只快乐的小鸟边哼边唱手舞足蹈,东看看,本瞧瞧。太阳公公对我招手,大树哥仿佛在对我说:"你好,你好,我是大树。"树上的鸟儿也唱起了歌谣……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也没理会。先去打弹球,后来又去游乐场。天渐渐地暗下来,玩得忘形的我才知道已经很晚了,我心急如焚地跑回家。

  一回到家,爸爸眉头紧锁,双手插腰大声吼叫:"你到底跑到那里去了?这周边每一个旮旯我都找过,根本没有看到你的踪影!""我……我到游乐场那儿了。"我支支吾吾地回答。"我不是叫你在家附近玩吗?怎么跑那么远?"爸爸认真而又耐心地教育我,"街上那么多的坏人,你不害怕吗?……"

  这一件事过了很久,但让我记忆犹新,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爸爸妈 妈对我的爱!

初中读后感15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成名之作——《小妇人》。

  这本书讲述了四个小妇人——梅格,乔,艾米,贝丝与他们父母之间,朋友之间,邻居之间发生的一些事情以及她们自己的成长历程与自身的感悟。

  《小妇人》描写的虽然是简单、朴素的家庭生活,但是却让我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谅解、相互关心、相互宽容的和谐关系。体现了人类真诚、善良的本质。有一次,劳里邀请乔和梅格看戏,艾米执意要跟去,却遭到了脾气急躁的乔的严词拒绝。于是,艾米一气之下把乔的书稿付之一炬。乔因此不肯宽恕她。直到艾米不小心掉进冰窟,差点淹死的时候,乔才忏悔不已,艾米也哭着请求乔的原谅。于是,两姐妹之间的隔阂也冰融雪化了。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宽容的可贵,人在交往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误会与隔阂,这时候,我们不应该去斤斤计较,把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而是应该相互的宽容、相互的原谅。

  在《小妇人》这本书中,我认为写得最感人、最有意义的就是十七章——姊妹真情。这一章讲述了贝丝因照顾梅尔家生病的孩子而传染上了猩红热,全家都担心不已,因为贝丝随时都有可能离开人世。在贝丝生病期间,乔寸步不离的守着她最爱的贝丝,照顾她的饮食起居;梅格则勇敢的挑起了家庭重担;寄居在马奇姑婆家里的艾米并没有忘记这个小姐姐,而是一边又一遍的祷告上帝,让贝丝快点好起来。姐妹几个齐心协力,终于度过了难关。读完这章后,我真是感动不已。几个平均年龄才十几岁的小妇人,在没有父母帮助的情况下,居然能照顾好整个家庭,并且能把自己的姐妹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真是太厉害了!我要向她们学习这种坚强的精神。

  同学们,读读《小妇人》吧,它会让你受益终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