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脚受了伤被朋友抛弃的情况下,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于是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考验着对方的意志。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最终被捕鲸船上的人救了过来。文章表现他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文中有三次写到他对金沙的处理。第一次他把金沙从鹿皮口袋里倒下一半,然后把它包好,埋好后还做上记号以便出去后回来再取。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这一次是直接倒掉,虽然有些不舍,他还是依然选择了放弃。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连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这一次显得是那样的坚决,义无反顾。
人对金钱的追求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人要在这个社会中生存还离不开钱。但是如果我们为了钱而不顾一切,像淘金者的同伴比尔一样,不但抛弃了同伴,致死也没舍得丢掉那袋金沙,结果往往会使得其反,丢了性命。
现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对金钱的追求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他们为了钱不惜利用各种卑鄙的手段,坑蒙拐骗偷,拦路抢劫,杀人劫货。很多人因此进了监狱,被送上刑场。
大家都知道生命是宝贵的,无论有多大的诱惑,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存在,其他的还可以重新获取,如果丢掉了生命,那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珍惜我们眼前的时光,前面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
生命究竟是什么?人,可能无法说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无法说清。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己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己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现在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作文
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给了我极大的震憾,每句话都激动人心。下面,就看看这生与死的埋拼搏吧!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给抛弃了,他只好独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来越冷,食物也一点都没有了,他拖着腿上的伤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时碰到高一点的雪峰还要爬着前行,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这匹狼在他身后舔着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的战斗开始了,他不停地在前边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后,淘金者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被一艘捕鲸船中的人救上来了。淘金者最终生存了下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报纸上经常会有自杀跳楼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珍惜生命啊!
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弃生命的,但他却不屈服,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没有意义的人,那就太不乐观了,要知道,要是每个人都开心、快乐,世界将变得很可爱。总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弃生命,这是很不科学的选择。
生命,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我已经慕名很久了,那篇能让伟大导师列宁在临终前仍念念不忘的文章——《热爱生命》。
当我如饥似渴地进行阅读时,不由地赞道,好书啊!杰克。伦敦对人物的细致描写,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加上他那精彩的语句,可以说《热爱生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我认为杰克。伦敦对人物的描写固然十分精彩,文章也十分精悍,但是书中主人翁身上的那种英勇无畏、坚忍不拔、顽强、勇敢精神更令人敬佩。
当没有水时,他吮吸含水的草根;当没有食物时,他吞咽野狼吃剩下的野兽的残骸;当他遭遇到一头咆哮的巨熊时,他挥舞着猎刀怪叫着,吓跑了巨熊;当他筋疲力尽,仰面朝天休息时,那条早已尾随多时的老狼便发动了攻击,此时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生命,坐以待毙,被老狼撕成碎片;另一种是与自己同样疲惫的老狼来一个你死我活较量!此时他选择了活下去,于是他用尽全身力气,咬住狼的脖子,饮下了狼的鲜血!直到最后,直到他丧失了知觉、听觉、视觉时,可还是一寸一寸地向着海岸蠕动向前爬行!他之所以这样,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最终他获得了科考人员的救助,活了下来。
他身上那种钢铁般的意志,正是我们现在人们身上所缺少的,更是我们应去学习的,这种意志,理应万世永存!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
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
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又一次看这本书,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是在高一时,一次无意间在一位女同学新买的杂志中夹着这么一个小册子。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册子我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他从书上取下来。惹的那位女同学是又打又闹的。回想起那断时光还真是有趣啊!
那时课外读物较少,这本小册子也就读了两遍。而这次再次偶遇,更是爱不释手,毫不犹豫的捡起从读。更觉感慨万千啊!
各种压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最自我的激励。
这次这本小说共载录了10
这一切或许只因自己已经长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种
阅读,让我更加崇尚自由,让我更加独立、坚强、勇敢、坚毅。
我想我会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个人,虽然有时很寂寞,其实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会告诉我答案。无论怎样?定要坚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背后有众多想要突破内心困苦的灵魂会助你永生。阿门!
相信明天会更好!!!
《热爱生命》,讲述了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在寒冷的冬天中与狼也是与自己的意志顽强搏斗,最后取得成功的故事。淘金人对生命的执着让我被受感动。在那些冰冷的日子里,他的心中充满了希望。他似乎成了冬天里的一把温暖的火把,温暖着冰天雪地,只为了能在世间争取一席之地,为了那似乎并不眷顾他的命运,为了他对世间的留恋,他越挫越勇,艰难地活下去。在他与狼的殊死搏斗中,他胜利了,也用人性的光辉照亮了整个生命。那匹病狼也一样值得让人敬佩,它也没有放弃过,仍然坚强地搏斗到最后一刻。
读完全文后,我想起了书中的一段文字: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杰克·伦敦带给人们的正是这样一种启示:热爱生命,试过了,追求过生命的价值,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了。
他同类的文章《野性的呼唤》、《黄金谷》、《意外》等,都在述说着淘金途中人们遇到的种种事件,也都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热爱生命,在感染着每一个人,像从古老的悬崖传来的一声绝响,敲打着每一个人蒙了灰尘的心灵。给了人们一个生活的本能,热爱生命,永不放弃!生命,多么重要啊!求生者,必须有力量拯救自己!
热爱生命吧!热爱生命才会有力量!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今天我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这本书畅销全球,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列宁晚年卧病在床的时候,还叫人特地朗读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部作品给他听,并给予了这部小说极高的评价。小说的朱仍是一个淘金者,他在回家的途中扭伤了脚,被同伴们无情的抛弃了,他开始了荒野求生。他把自己的砂金分成两份,一份随身携带,一份藏了起来。他在艰难行进中发现一只松鸡,在饥饿的趋势下,拼了命的去追赶那只送鸡,结果迷路了。在体力不支的时,再次将他随身携带的砂金在一分为二,直至最后抛弃了所以的砂金。小说描写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让主人公置身于及其恶劣的环境中,与饥饿、寒冷、野兽和恐惧做抗争,在生死之间展示生命的坚韧和顽强。通过捕捉到了人性心灵深处的闪光点,给与我们触动,体现了人与自然抗争时所展现的强大生命力。
主人公的悲惨遭遇不是极端的环境造成的,而是人性,这值得我们深思。流落荒野的恐惧是对冷漠人性的当头棒喝。文中的内容好像看上去跟我们的生活相距甚远,但是其生存状态总能让我们感觉熟悉,有很强的代入感。读这本书直达灵魂最深处,让我们不自觉的寻找心灵的出路,唤醒人们的良知。
为响应安顺市八小的号召,最近我与孩子共同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环境恶劣的途中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与饿狼、棕熊等野兽作斗争。在饥饿中不断遭遇迷路、受伤,但他仍不放弃活下去的信念。他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不断从身上取下金矿以减轻负担。后来,他遇到一只病狼。这只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猎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条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号”捕鲸船前进着,仅管爬行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弃。在这只病狼开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时,他战胜了狼。他不断地昏迷,醒来再不断爬行,最后他获救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在逆境中,生命显得如此脆弱。一个人要在身体受伤、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与野兽搏斗,实质上也是生命与生命的较量。
我们身边常常有这种人,他们轻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有的人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顺利想不开做出一些极端的事。但是在《热爱生命》一文中,金钱、名誉在生命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也悲伤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当我们还在人生路上活蹦乱跳、充满热情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可爱。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难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满了幸福与收获,每个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蒙田在《热爱生命》中写道:“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我觉得我们应当是这样对待生命的,。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是有限的。因此,我们要好好利用生命,将每个人的生命过得充实、快乐而有意义。
我们常会听到许多中年人教导自己的孩子要珍惜青春,认真学习,才能将生命过得有意义。有些中年人甚至还抱怨自己的生命已过去了一半,自己却没有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可生命又无法重新来过,便只好认命地浑浑噩噩的度过余生。
其实我觉得这样消极地对待生命真是太可惜了。并不是只有干出了大的成就或者每天在家享福的人的生命才叫过得有意义。人生命的意义在于体验“人”的酸甜苦辣的生活。只有尝遍了各种味道的生活,这样的生命才是丰富多彩,充满意义的。
再说人不可能都是成功的,每个人的生命不可能都过得轰轰烈烈,潇潇洒洒,平凡的也可以是伟大的。我们需要快乐地对待每一天的生活人,热爱生命中的每一次体验。找到属于自己,而且是自己能达到的理想,并努力为之奋斗。有奋斗、有目标的人生是快乐的。
记住:享受生活、体验生命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有意义的人生在于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快乐地面对生命中的每一件事,微笑地生活,收获生命给予我们的快乐。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文章确实是经典,短小精悍。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热爱生命》的书,从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
故事讲的是,一个到北极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泽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丢失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挖野草、抓小鱼吃,维持生命,还要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动着向前。终于获得营救。在旅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可做的事和梦想也会破碎,所以,活着才更有意义。
这本书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更加深刻了。那个人活了下来,也许,他后半生会发一笔大财,成为百万富翁,也许他会成为一家小店的老板,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他可以用这后半生做许多有意义的事情,他还有用不完的能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人的生命很有意思,你可以领悟到许多道理,看见许多事物,了解世界,为世界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创造更多的财富,造福更多的生命,燃烧自己点亮世界,即使耗尽了所有的能量,你的一生也会变得很有意义。但是,如果他没有活下来,他的前途就什么都没有了。
生命虽然短暂,如果我们很好的珍惜它,利用它,生命就会有意义。
有两个年轻人到森林里探险,其中一个男人掉进小溪,扭伤了脚。他站起来叫唤他的朋友Bill(比尔),可是无人应答。那个男人艰难地站起来,他竭力克制住内心恐惧,子弹也用完了,不过枪没扔掉。山谷的底部很潮湿,他沿着踪迹追上同伴。比尔一定在等他!他想,他们可以沿河划船,到有足够食物的寓所。
他边想地缓缓前行可能比尔把他抛弃了,饥饿感不停在增强。接着他用石子打小鸟,又下水抓鱼,一无所获,他只能咀嚼草根。尽管饥饿的痛苦没有加剧,他能感觉到心脏在“砰砰”地跳得厉害,简直让他窒息。他继续前进,一个多小时后,他晕了。当他醒来时,一匹马站在面前。一匹马!他突然发觉是只熊。他挥舞着猎刀,结果熊走开了。之后又来了一只狼,不过男人斗战胜了。
一缕阳光给了男人生机,他看见远处有一艘船。最终,那位男人得救了,和家人团聚了。而他的朋友Bill(比尔)呢——因为他以为自己不能走出森林而死了。
为什么那个男人最终走出森林呢?人生不就是这样么?总有困难等着你去面对和克服,不要以为自己战胜不了。人生的旅途就像是在森林里冒险,这个“森林”不仅有“狼”和等等的危机,这个“森林”可能让你伤痕累累,只要你有足够的勇气就释放出来吧!人生风雨坎坷只要你把你的勇气、智慧释放出来,就可以战胜它们,让自己到达成功的彼岸。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心校所发的教师读书中的蒙田试笔《热爱生命》,我感觉大师在怎样对待生命上和怎样去度过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给我们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课。他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对于生命,我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生命的时间过一天少一天,根本没想过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更别说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所以,我感觉我倒像个自己生命的刽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杀自己生命的激情,灵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简单的,可是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心中生命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因是上天赐于人类的生命实在太短暂,正是其短暂所以生命变得可贵。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走过了,就没有在重来的机会。生命如此宝贵,我们该怎样去对待属于自己的人生?走进蒙田,品读他的《热爱生命》我们就会懂得如何去热爱属于我们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载不了太多的物欲和虚荣,热爱生命要着眼于现实,热爱每一个眼前的现实生命;
生命不同于舞台采排,走的不好还可以重新再来。可上苍绝不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走过了就无法回头,只留下遗憾,所以我们要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爱,爱自己,爱别人,学会发觉他人的闪光点。更重要的是关注生活,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一个人关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乐趣就越大,这是蒙田大师给我们的启迪。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注。”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因为黄先生的这几篇文字,《热爱生命:蒙田试笔》和《试笔》的重心发生了变化。因为梁译“译文古雅而不拘一格,尽得蒙田之风”(卢岚语),所以《试笔》的重心是给我们展示梁宗岱卓越的翻译成就,它比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蒙田随笔》中所收梁宗岱译文包括《题记》多出来十八篇,可以说《试笔》是梁译蒙田最完备的本子,不单单是勘校,卢岚先生还为《试笔》作了大量的注释和插图,我们也可以说《试笔》是梁译蒙田最可靠的版本;而《热爱生命:蒙田试笔》的重心则是蒙田,让尽可能丰富的蒙田尽可能地走进中国读者的书架。
《热爱生命:蒙田试笔》,作为“日新书系”的一种,是我策划编辑的《沉思录》的延续产品。两者在思想的脉络和写作态度上有一脉相承之处,都尊崇苏格拉底和芝诺,倡导理性克制、自然和谐的生活,都是自己写给自己的书。同样也有人抱怨读不懂《沉思录》,我想,《热爱生命:蒙田试笔》,应该更易读些。
即使卑微的我们注定此生鸿去无迹,但在这躯体还暂寄人间的当儿,能够享受一忽儿“浮生一日凉”;在选择事业与生活的时候,能够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态;等死亡降临时,一切都悄悄地,不能“和秋叶般净美”也将“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感触良多。热爱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热爱不是一般的爱,一般的爱几乎人人都有。而热爱却属于少数了不起的人。热爱就是炽热的爱,就是一团烈火。它具有无穷的魅力,它能使被热爱者爱上热爱者。它能激发出热爱者的潜能——即使这潜能埋得很深很深——去获取所热爱的东西。
爱是高尚的,它犹如朝阳和夕阳一般。而热爱却是正午之阳,光芒四射,温暖无比,可以融化一切冰块和冻土。热爱之所在,定无寒风与冰雪。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因为热爱生命,所以即使他所处的境地极其恶劣——饥寒交迫、疲倦虚弱、受伤负重、迷失道路等等——但是他却能一次次地战胜这些,直到尽最后一丝努力。当然只有这种人才能最终享有生命。
“你热爱生命吗?”如果你用这句话问你身边的人,那么他们一定会说:“当然啦!谁不会热爱自己的生命?只有傻瓜和找死的人才不会热爱生命呢!”其实这些说热爱自己生命的人,未必就是真正热爱生命的人。热爱什么一定要为所热爱的东西付出全部的精力、智慧和勇气。一句话,热爱体现在热爱的行动上。热爱生命的人也一定会为生命付出一切的。
正如《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那样会为了生命舍弃金子、苦寻食物、与狼博斗。热爱生命的人不仅会为生命的存在付出一切,更会为生命的价值付出一切。那种只说不做的人不是真的热爱生命,而是自欺欺人。
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给了我极大的震憾,每句话都激动人心。下面,就看看这生与死的埋拼搏吧!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给抛弃了,他只好独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来越冷,食物也一点都没有了,他拖着腿上的伤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时碰到高一点的雪峰还要爬着前行,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这匹狼在他身后舔着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的战斗开始了,他不停地在前边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后,淘金者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被一艘捕鲸船中的人救上来了。淘金者最终生存了下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报纸上经常会有自杀跳楼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珍惜生命啊!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弃生命的,但他却不屈服,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没有意义的人,那就太不乐观了,要知道,要是每个人都开心、快乐,世界将变得很可爱。总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弃生命,这是很不科学的选择。
生命,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最近我迫不及待的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书。我被主人公敢于向死神抵抗的勇气所深深震撼。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淘金者,他被好友比尔抛弃,流浪于荒无人烟的雪野。尽管他伤痛缠身,附近还有可怕的野狼在等待着他。但是他仗着求生的愿望,勇敢地与死神对抗,终于最后逃出雪野,被捕鲸船救走。
当我读到“他实在太饿了,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了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像嚼鸡壳似的吃起来。”时。我的心颤了一下,如果让我们现在这样做完全是在发疯。历经了千难万险,他竟然落到了如此地步!这更加证明了他想活下去的决心。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必定不会一帆风顺的,当面对眼前的危机险情,很多绝望的人开始对活下去还是死了一走了之心里产生了巨大的矛盾。这时,你要坚强地说,我一定要活下去!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他被好友抛弃,身负重伤,还饥饿交迫,他仿佛把所有的灾难都承受了一番。但是他依然有勇气向前冲,靠着一颗不屈不饶的心,勇敢的向死神挑战,他是多么想活下去。可见生命是多么的珍贵,像在走万里长征时,红军为活下去打败敌人,在没有粮食的时候,他们硬是吃树皮野菜,坚持活下来有力气打败敌人,才最后给人民带来了好日子。
人越是面临绝境,才能真正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所以请大家要向文中的主人公学习,面临困难不退缩,要勇敢的向前冲,没有什么能打败我们。阳光总在风雨后,接下来的人生一定会更加灿烂的。
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
无论是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汉形象,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但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
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但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后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
噢,还有那为作家,虽然一开始他的作品并不成功,但是,他并不气馁,在极限中挑战自我,最终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报刊。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
相比之下,现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2010年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自杀原因疑因学习压力太大、担心无力回报父母恩情所致。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现在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否热爱生命?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
大家一定都听说过著名的《物种起源》了吧,而它的作者——达尔文,你了解吗?我向大家推荐这本《热爱生命——达尔文的故事》,读了这本书,你一定有所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达尔文一生的成长经历:苏格兰的奇妙远行,牛津大学的温馨聚会,还有长达五年的世界环球之旅……正是那些多姿多彩的植物,那些各式各样的动物成为了达尔文提出进化论的重要基础。
对于我们现在来说,达尔文是一个极其不平凡的人,他颠覆了那时人们的思想,甚至颠覆了《圣经》。可谁能想到,小时候的达尔文,竟是一个调皮的“捣蛋鬼”呢?那时,达尔文偷采了自家果园的水果,然后把它们藏在灌木丛中,故意说水果被人偷了,再发动一大堆人“抓小偷”。不懂事的达尔文把这称作“耸人听闻的谎言”。也是,调皮捣蛋是每个小男孩的天份,达尔文这么做,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了。
也许正是因为达尔文爱玩的天性,在又一次的偷采水果的过程中,达尔文甚至还有了“新发明”。而我认为,正是这么一个“新发明”,预示了达尔文未来的成就。
后来,达尔文考上了剑桥大学。达尔文不喜欢剑桥大学的课程,但是他又新增了两样爱好:欣赏图画和听音乐。可是无论什么兴趣都超不过另一样爱好,那就是采集甲虫。尽管没有什么科学上的追求,达尔文采集甲虫的工作还是进行得兴致勃勃,并且很顺利。
几年后,达尔文由一个不懂航海的外行变成了水手,开始了长达五年的环球之旅。后来,达尔文结了婚,发表了《物种起源》,成为了一位大名鼎鼎的科学家……
看到这里,我合上了书本。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事并不一定要循规蹈矩,在没有经过证实之前,你可以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想法。说不定有一天,你的幻想成为了现实……
今天学习了一篇文章,叫做《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是一曲顽强奋进的生命之歌,他告诉我们,灾难不是死亡的代名词。当我们遭遇困难的时候,未必就是世界末日。死亡的确可怕,但热爱生命的人,就一定会坚定信念,挑战极限,战胜一切困难。
在这篇文章中,“他”是顽强的,是执着的,是善良的,是宽厚、理性的……我很敬佩“他”的精神品质。
“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这句话中可以得知,是“他”对生命的渴望支撑着他前进,是他前进的动力,促使他与困难做斗争。这句话也赞美了生命的顽强和伟大,点明了文章主题。
“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话?”“他”突然不笑了,他从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中看到了可怕的凶兆,明白了比尔的不幸正将是自己所要面对的。从“他”突然不笑了,可以看出他对比尔的同情,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嘲笑一个落得如此下场的人,更何况比尔还是与自己曾经患难与共的同伴。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的胸怀是宽厚的。
“他”即使害怕身体虚弱掉进水坑淹死,却也没有选择沿着沙洲随着漂浮的木头,让河水带走他,这是理性的表现;在与狼搏斗时,他没有选择进攻,而是等待狼来攻击,他再进行反击用体重压死狼,这也是理性的表现,“他”很理性不是吗?
生命就是会有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需要我们用执着、勇敢、顽强等精神去进行抗争和搏斗夺得胜利,当然也许持有一颗善良的心,加以辅助,让我们一起热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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