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我们》读后感1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
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
这是故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
可是,他终究是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
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是过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新娘办了简短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地生活着。
看完耿耿于怀,我在微信上问他:
“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
“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地答了这么一句。
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和余淮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那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是耿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更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
在心里默默地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地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为了最好的耿耿,余淮还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地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
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
愿,不负好时光。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2
一晚上加大半天把这本书看完了。看之前知道写的是高中生的故事,身为昂首阔步走在奔三道路上还死赖着青春尾巴不放、一直以来规规矩矩严守各阶段学生守则以致履历上清清白白、情感世界极端狭小还一片空虚的人,再去读高中生活,觉得有点矫情,更怕读不出感觉来,没有共鸣,白瞎了一部好作品。
看书评时看到了书里的一段话,是主人公耿耿的一段自白:“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
那个时候自己正处于结果遥远而未卜的奋斗期,乍看到这句话差点把眼泪逼出来。真像自己的写照啊。
于是决定等时间和心情都空出来的时候,好好看看这本书,她好像有我能读懂的东西。
看完之后,不虚此读。可以说,耿耿是我读过的小说里最喜欢的人设之一。愿因很简单,她像极了我,和大多数的我们。振华三部曲除了这一本完整仔细地看过,其他两本大致了解,其中的高中生们可爱的让人喜欢让人希冀的很多,但我觉得耿耿是代入感最强的一个。她没有超级赛亚人的智商和天赋,没有洛枳凌翔茜她们的美丽,也没有被赋予悲惨身世作为呻吟伤怀惹人怜惜的资本,她就像现实生活中千千万万的你我一样,风中尘土里沙,微不足道,寻而不见;在自己的狭小舞台上吭哧吭哧唱自己的戏,唱得小心翼翼,唱得声嘶力竭,唱得百无聊赖,没有观众没有瞩目,自己演自己看;不会太好也不算太坏,就是平凡、普通,再说狠点近乎平庸。
我们似乎很难接受自己平凡、普通的事实,特别是还有大把未来可以憧憬的年轻时期,总渴望能够与众不同,总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自己能有独特的个性和气质吸引别人的注意,能有非凡的才华和运气成就精彩的人生,能够在别人漫天的失恋怨念中书写从一而终的完满爱情……其实哪有那么多不一样,都是一颗脑袋一颗心,芸芸众生做不到的我照样做不到。
耿耿身上还有一点我很有感触,就是那颗不甘的心。即便艰难迷茫也要埋头向前,即便四面楚歌也要决然一战,不是对胜利多有信心,而是不愿放弃,失败的次数多了,徒劳的努力多了,坚持就成了一种惯性,找不到放弃的理由。
余淮也好喜欢。虽然他也属于贝霖口中“得天独厚”的一类人,却折在了运气上,生活中该经历的痛苦和挣扎一点没少反而更有过之,这让他的那份坚持和骄傲益发闪光,和一生顺得跟仙儿似的林杨相比更真实,也因为真实而更加震撼和珍贵。
高中时最好的余淮、现在稍有落魄的余淮,高中时平凡的耿耿、现在最好的耿耿,他们都在努力的生活,努力让今天的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
所以,我真心希望他们能有个好的结局。因为那就是我们自己。
我不执着好的结局一定是耿耿余淮在一起,因为他们都是认真又不怯懦的人,无论他们的决定如何,都不会让自己留下遗憾。
感谢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两个平凡的孩子,告诉我们平凡的人可以怎么活,让我们相信平凡的人也能活出自己的味道。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3
最坏的年代,是我生活的年代,却有最好的我们,充斥着最好的情怀。
这个年代的人们每天徘徊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渴望一夜成名的却一夜臭名远扬;有的人喜欢制造梦想,渴望纸醉金迷的生活,然而却只有搬砖的命。我想这就是二熊所说的井底之蛙,梦想再大也是枉然。人人都自命不凡,是这个年代的标志。
当生活琐事缠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不是立马想办法解决,而是坐在咖啡馆里询问着服务员wifi的密码,自然的登陆上微博打下一通抱怨的字句,渴望得到别人同情。哪怕是身边明明就坐着一个大活人都不愿意跟那个人说,而是跟自己那些在网上认识的称做“朋友”的人说。这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离开了手机、网络屁都不是!
这就是我生活的年代,最坏的年代,但似乎人类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刮起了一股怀旧风,以安慰内心吧。
于是人们开始怀念过去,那段最美的时光——校园生活。
我想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无疑是以最细腻的文字,最独特的视觉带领我们一起回味那些年少美好时光。(官方脸。。。很正经的哦!)
那段时光的单纯,开心,快乐,简单都深深烙在了心中。
和同桌一起分享书本、文具;班里最懂你的那个人也只有同桌;他能很快的察觉你的情绪,也许就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眼神,亦或是一个表情。当然也常常因为一条“三八”线引起了“血战’’。像余淮一样一句:“小爷一直都在”。在那个懵懂的年纪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足以温暖无数个像耿耿那样的女孩的的内心。我想,即使是和同桌在一起吃三年的粉笔灰能有这样的友情,或者......爱情,也是件很美好的事!
在二熊的笔下每一个人物都如此鲜活,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令我大声发笑,有时又潸然泪下,有时又不禁曾回忆起当初自己和同桌三年的点点滴滴,即使只是在脑海里的破碎的几个记忆......他们是如此洒脱,充满活力,努力的在学校里拼搏青春,挥洒热血,总有那股不服输的劲儿。
二熊在我的心中就像一个小太阳,她笔下的每一个人物从《你好,旧时光》里的余周周、林杨、温淼、陈桉再到《最好的我们》里的耿耿,余淮。每一个人都充满了正能量,无论是在失落,还是迷茫的时候看着努力拼搏,为了爱的那股不服输的他们。我相信,你一定会被感动,都会收拾好心情重新充满自信阳光的开始新的一天!
这个最坏的年代里,能有这样美好的情怀,有爱二熊的我,有你们爱的二熊,还有二熊爱的我们,就够了。
当然啦,最后要预祝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在这个夏天大卖!(又是官方脸~)让我们用夏天这样的温度的热情去魔都一起找二熊吧!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4
这是一本非常真实的小说,很容易让人身临其境、感同身受。经历过高考的人大多都记得高中的辛苦和拼搏,记得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谆谆教导,记得同班同学尤其同桌之间的互相鼓励。高考的路很长,也很短。现在想想其实只在一瞬间。而耿耿的选文理科时候的任性与坚持,让人感动。一直记得她说的那句:前途和他都未必能回报我的任性....任性又怎样呢?耿耿还说了:这双手算不对数学题,却拍得下似水流年。时间从未将我割裂成两部分,为什么要我算清楚爱的来源...耿耿一直崇拜着余淮,不管他是否无所不能。
曾经的他是最好的他,现在的耿耿是最好的耿耿。而褪去青涩之后的耿耿和余淮,现在的他们是最好的。
这本《最好的我们》前后看了大概有5遍,每一遍都很感动,不单是因为7年的感情终成正果,还因为过程中的美好而感动。曾经因为余淮的一句“敢动老子的人”而激动不已,谨以此文来怀念我们逝去的青春。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5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得到了人生第一个学号,25号。而她,我的同桌,是24号。爱屋及乌的,24号成了我心目中,美丽动人,典雅端庄的代名词。全然不顾在粤语发音里面,“24”和“易死”的发音及其相似。真的,我从来没这样想过。真正美好的事物,是不会让人有其他歪念的,要是有,证明还不够美好。在一个偶尔挂着鼻涕的邋遢少年面前,她是足够美好的,一颦一笑都如大家闺秀一般。
班主任分配座位的情景,我至今无法忘怀。老师说,男生要和女生坐一起。
“不要,怎么可以”怨声载道,人声鼎沸。我也狐假虎威的顺势加入抱怨的阵营,心里却在无限的期待。不得不说,我当时的心情,就像班主任在给我分配老婆一样。
在老师的指挥下,她缓缓的走到我旁边座位。有点害羞的用手顺一下粉红色的套裙,轻盈的坐在座位上。仿佛咯吱作响的椅子被她封印了嘴巴,安静的默不作声。窗帘在夏风的吹拂下有规律的摇曳,如浪花拍岸。奶黄色的阳光淘气的时而显现,时而在帘布后躲藏。她的脸庞虽已被时光所模糊,但那一刻的心跳,却依旧让今天的我与之共振,仿佛那份感动,一直没有离开。
在图书馆靠窗边的角落,在原木色的书桌上,轻轻的合上《最好的我们》。望着米黄色窗帘外的世界。蝉鸣的盛夏午后,是回忆心跳的最好的时光。
我没有锋利的性格,在恋爱中急于将自己剖开给另一半看。我和耿耿一样,情愫暗生水到渠成的爱情是我最向往的。那种如蜜般一点一点的酝酿,直到我们内心各自甜蜜的湖泊冲破堤坝的隔阂,汇成甜蜜的大海。
洛枳爱盛淮南,谁也不知道。盛淮南爱洛枳,全世界都知道。从暗恋到修成正果,是最刻骨的爱的经历。羡慕洛枳和盛淮南能有这样的经历。我没有经历,但我可以缅怀。我在她最美的岁月里,与她成为同桌。我们之间的世界如同深海与高峰,遥不可及,但我们之间的距离,却如双子星,休戚与共。值日打扫,收发功课,只要是我们一起完成的任务,我都不觉得辛苦。
每个人的回忆里都会有求之而不得的故事,所以回忆才会美好,所以我们才会珍惜在最美好的时候的我们。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6
比《橘生淮南》好。
起码情节丰富和真实得多。
每一个人也生动立体得多,大家做着符合自己年纪的事,想着那时候应有的烦恼和情绪。没有将每个人心底那些丝丝缠绕的小心思都纤毫毕现,没有人人都敏感机锋到仿佛揠苗助长,懵懂,又混沌,似懂非懂的好奇和疑惑呈现的恰恰才是我们共有的青春。我们一生中不能用言语准确描述的事情和时候太多,懵懵懂懂和混沌不清在后面看来才有暧昧不明的暖光。才会有像席慕蓉所说的:在我们的世界里,时间是经,空间是纬,细细密密地织出了一连串的悲欢离合,织出了极有规律的阴差阳错,而在每一个转角,每一个绳结之中其实都有一个秘密的记号,当时的我们茫然不知,却在回首之时,突然间发现一切脉络历历在目,方才微笑地领悟了痛苦和忧伤的来处。
看到后面两章,恍然知道,很多话很多事很多对手很多反应只能在年轻的时候做,只能在年轻的时候有,一旦过了错过那个时候,一样的心情一样的自己也给不出一样的反应。勉强只会滑稽。16岁的耿耿可以仰望和崇拜余淮到听他说不想那么远依然要用力靠近和支持他,26岁的耿耿却害怕余淮跟她谈现实和将来,怕自己负担不起如山一样的他。真庆幸,情感是在十年前就埋下并且坚定不移地生长下来了。耿耿于怀相隔多年也还能相拥一吻定情。可是最动人的不是这一吻,也不是晚秋高地上的终于牵手,而依然是他们高中三年那些眉目不清却流光溢彩的时光,在他们牵手之后,这长而深厚的背景反而越发耀眼。
喜欢这故事。
:电视剧更具可观性,但书里更接近高中生的状态。都很好。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7
记得念高中的时候,班上有一对小情侣,恩恩爱爱,甜甜蜜蜜,那个时候,我们都相信他们能白头到老,携手与共。
他们也相信。
然后就像所有的青春片一样,他们分手在炙热的夏天,离别的毕业季。
后来我问女生,你们为什么分手?
女生愣了一下,然后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再后来,她给我发了微信,只三个字:没办法。
我没有去问那三个字的意思,因为就算她说再多,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没办法",在我心里,所有的"没办法"都是借口,是牵强的理由,我不能理解,是因为我是"局外人"。我没有经历他们经历的,懂得他们懂得的,知道他们知道的,我也不明白他们的笑、哭是什么意思。
所以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余淮会消失那么久。
而我念念不忘的,不是那些我不能理解的东西,即使越难理解越难忘,但是没有办法产生共鸣。
我还记得耿耿情窦初开时,穿了一身好看的衣服去物理实验室,那个时候的她在余淮眼中简直泛着金光。这是他们各自小小的心思,以为别人不知道,其实已经大白于天下的心思。
我们都有这样的情窦初开,费力地在一堆衣服中挑选出好看又不惹眼的一套,照无数遍镜子确认无数次是否有瑕疵,然后小心翼翼地穿去学校,这么大的阵仗,就为了给那个让我们小鹿乱撞的人看看。
有人说高中的感情是最纯洁的,在一起是因为真的喜欢对方,恨不得给对方自己的一切。
你我曾少年,也曾穿着大大丑丑的校服,坐在堆满书的座位上,悄悄看一眼喜欢的那个人,那个人一皱眉,你就犹如天下大乱,那个人一笑,你的世界就春暖花开。可以好多年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怦然心动,也不会因为单纯的喜欢而去喜欢。
也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话:人的欲望越多,眼睛就越浑浊。
以前我们只喜欢一个人,心里眼里都是那个人,这种喜欢干净地像一面镜子,能映出天空的颜色。
后来我们也喜欢一个人,是考虑了多方面后深思熟虑的喜欢,里面掺杂了太多的非感情因素,这种喜欢是一种最优方案,当然,并不是唯一方案。
因为想要的多了,求而不得的多了,所以更想念更久很久之前,喜欢的那个人对我笑的那个时刻。那时,无论是我的眼,还是他的脸,都是这辈子,恐怕再也没有的纯粹与干净。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8
跟朋友谈到感情问题,她说她明白了,现在不会再有非谁不可的事情,和他在一起,只因为刚好是他那份喜欢于她是妥帖的,如果换成另一个人,也未尝不可。我点头称是。
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意识到,其实我们早已失去因为瞬间爱人的权利,抑或是能力。让我们恋爱的原因不再是少年娟秀的字体、干净清香的校服外套、成绩单上趾高气扬的分数、在你难堪时伸出的手,甚至好看的面庞。
读《最好的我们》前,对剧情一无所知时,我就已经预见到我会哭,明明三五年没看过青春小说,但仅仅想到那个刚过不久的年纪时,就觉得内心非常酸涩。
我也有过像耿耿一样的感情的,和对方的座位离得也很近,甚至他也是个学霸,虽然我当时并没有那么渣。我也观察他,揣测他的心情思想,甚至自己脑补出他的人格,会费尽心机和他分享一个耳机哪怕最后仅仅是不到一首歌的时间,没有机会在上课以外的时间接触在暗中记住他放学后的动向,值日时小组都走完了只剩下和他也会很开心,会用笔尖戳他,会吵架,会冷战,会传纸条,会仔细思考他今天说过的话里有没有一点点暗示的含义,会在别人跑过来告诉我我觉得______喜欢你时表面正经地说她们乱讲然后内心心花怒放……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这样的事情大概也只会出现在那个除了学习只需要考虑爱情的时期。然而就是那样一个一切都有人替你操心的奢侈年代,父母老师还苛刻地要求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学习上,所以最好的爱人的时期,很多时候只能生生被浪费,或者以悲剧收尾。
更何况,很多时候,那些他并不像余淮,至少他不像。他不会送我回家,他不用手机,他不会跟我讲心里话,他不会承诺要一直坐我的前桌,他对我是尖子生对待普通学生的普通方式,他会隐藏野心,他会一边抱怨没复习一边考全班第一的成绩……他不是余淮,其实我也根本不是耿耿,我没有她勇敢坦荡,我的心思一直幽暗曲折,但我还是耿耿于怀了很久。
不过好在我没有挂住他很多年,我甚至没有为了他争口气考上好的高中。于是我也没有机会用文理分科,这个在高中生看来很了不起的抉择,表现为了他选择和他同一科的决心。是啊,当时我们所能给的多么微小又多么可笑,那不是像名牌香水、包包、领带那样有迹可循的奉献,是把自己虚无的前途捧上前去,哪怕对方根本不在意你的前途,哪怕这样的抉择在整场人生中其实也无足轻重但在你看来这就是全部啊,这是你所能给的全部,也是你为了满足自己的爱情,第一次愿意做出伟大牺牲。后来你不会再有这么傻的决定了,当简单放弃韩叙,当耿耿从北京离开,他们以后的人生里,就注定不会再有这样类似的决定了。今天看完这部书,我突然很遗憾,自己没有这样一次自我牺牲的机会,即使我和他的选择在初中时就已经一致的明确,我们都是要念文科的。
当然还有一些很大的不同,比如我并没有严重到为了他不再恋爱,他也没有把我放在心上,那些曲折蜿蜒的心思在高中三年慢慢淡化,时过境迁演变为后来与人拖手睇戏,操心柴米油盐,假期回家独自混吃等死,为体重秤上波动的数字焦虑不安,微博上关注一堆美食时尚类博主,彻底抛弃了深度和前途的我。在看小说的间隙抬头望窗外,感觉仿佛回到中学的暑假,甚至想再摸一次那些习题,尝试一下改变人生的轨迹,却又随即意识到,一个二十岁的人,对自己的人生全无规划、全不努力,还过分念旧追忆青春,是多么可耻。
他则还像初中时那么厉害,念小语种,即将出国交换,在我看来未来一片明朗,是康庄大道。
没有谁还会像小说里一样找谁,在现实面前也不存在偶遇这回事,联系方式也只是通过我的刻意为之才得以重新加到,而我唯一有些煽情的表现,大概是生日那晚生病痛到接近失去意识,看到他发来简简单单快乐两个字还回了句谢谢,其实我好想告诉他,我病了,我躺在医院。但没必要,毕竟从前,也没有讲过。
小说里耿耿和余淮曾经一起巧合地学英语,我也和他一起学过英语,只是是在我们被分到同班之前,那时老师念英语名字让我们自己挑选一个,轮到我时老师每念一个他都在摇头,而我终于还是选择了一个令他摇头不止的名字给自己,后来我想,如果当时曾选了一个你喜欢的名字,那你是否就有可能喜欢我了呢。
都过去了,没有人会停在原地等,我们总会有新的生活。其实挺好,我一切还好,希望你还好,也是真的。
大概因为不是小说的缘故,所以我没办法像耿耿一样那么笃定那时的我们就是最好的我们,毕竟我们这个词也从未真正成立过,我只知道那是最好的我,那大概是我一生中最灿烂温柔的时期,好时光都该被宝贝,因为不再来。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9
某日深夜,我的手机一震:“我昨天看言情小说看到半夜。现在躺在床上想要翘课。”
好吧。对我来说,小学五六年级似乎是上课时躲在抽屉里看言情小说最狂热的时段了,还有就是高中,午休时经常在宿舍拿了谁的《新蕾》随手翻。上一次读言情小说的阅读经历也要这样往前追溯,是十多年前在初中升高中的那个暑假,竞赛班补习计算机的时候。作为一个竞赛班学渣的我,完全无法领会编程语言的高妙之处,上课的时候就用人手一台的电脑看《天使街23号》,下课的时候把天才同桌提交的作业下载下来,改一改文件名再交上去了事。
但毕竟做惯了好学生啊,这种事我做起来就是提心吊胆,所以完全不会记得小说在说什么,只是杀时间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手段罢了。当时的天才同桌去南开数学系读了七年,在今年暑假落实了一份在北京做审计咨询的工作(当然我至今也没有懂她的工作内容,想必是很多数字吧),而开头传微信的姑娘也和我们同个初中高中,又去了根红苗正的人民大学,此刻正在大洋彼岸攻读国际政治的博士学位。我们都长大了。
而我?我已经结婚了,为什么还需要言情小说?
鬼使神差,还是在闺蜜的怂恿下找来看了起来。她说:“小心你今天也哭到半夜”。我不似她有一鼓作气的能力,每天读一点,很难完全浸染到故事的情境中去,不过读到最后,我也哭了。好像不是因为耿耿于怀的感情,而是因为“再见了,我的高中”。
青春之所以美好,可能正是因为那时候的我们还看不到未来的局促。
不过说起来,或许中学的我,也终日是一个大写的“丧”吧。从初中竞赛班开始,终日被奇怪的函数和斜坡上的小木块进行智商上的碾压,这种碾压所带来的精神残害使我考上大学之后再也不想碰到和数理化密切挂钩的学科,一口气填了五个能招收理科生的非理科专业马上提交。不过人的适应性总是很强,中学时期看到用红笔批着的自己残存四五十分的考卷,也逐渐从触目惊心到宠辱不惊。心想,毕竟我不偏科,竞赛只不过是学有余力的一次自我挑战的尝试吧。
但是我还是太顺了。或许在旁人的目光里,一路保送到大学的我好像在学习上无所不能,好像整个未来都向我敞开怀抱,将来会是势不可挡光辉灿烂。
直到最近才渐渐认识到,对我来说,作为人生常态的失败,可能来得有点晚。这让我很想坐下来,和振华中学的这对同桌聊一聊。高中的耿耿就对理科认命了,她说“认命就是你和你的自尊心野心不甘心一起围着桌子坐下来,握手,微笑,为了不再痛苦”、“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每一个我毫无作为又毫无长进的白天,时间都往前走一点点,然后把我扔在原地。日复一日,我被世界落得越来越远”、“五块八的余淮曾经对三块八的耿耿说过,你早晚会习惯的。我也以为我习惯了,没想到沮丧这种情绪时不时还会反复,会披上不同的伪装,有时候,甚至是以希望的满目出现。比如还是想要变得更好。”
这种感受每个人都有过吧?好像在迷宫里绕来绕去却一头钻进死胡同,好像没有找到重组鲁班锁的办法只能让所有木块仍然在桌面各自四仰八叉,好像不管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让快要塞满电脑的各色文件变得整齐有条理,好像看到一道连题面都没有读懂的数学题,根本不知从何下手。你惶惑、你害怕、你试图钻出这一张无形的网,你觉得自己在原地徘徊可整个世界都将无情地抛下你继续向前。
高中多简单啊,我们所有的人生梦想都被打包成几张试卷几所高校,所有人的方向都是一样的,老师翻来覆去地为我们讲解有限的知识点,我们翻来覆去地练习。尽管在各自的道路上,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暗流汹涌,但总觉得多学会一个知识点,多跑一个四分钟以内的八百米,好像最终那一次命运的审判就变得不可怕了那么一点点。
又或者,高中有你第一次喜欢的那个人。学习再苦再累,都可以在不大的学校看到ta的身影,可能是篮球场上投进压哨三分的救世主,可能是每次都能给你讲题目的前后桌,也可能只是一个好看的侧脸,一个专注而认真的神情。在繁重的学习之余,还可以藏起自己的小心思,在人群里偷偷看ta一眼,为每一天有意无意的相遇而感到雀跃和欢欣。
我们长大了,现在回过头去看那段曾经以为最不人道的时光,都觉得是那么幼稚和温柔,“很多我们以为是最坏的日子,回头来看也许反而是最好的日子”。作者很善良,让多年之后的耿耿和余淮重逢,甚至最终向彼此张开怀抱,愿意“两个人在一起,扭转命运的手腕”。对耿耿来说痛苦的高中生活里有余淮照亮,长大以后找到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对余淮来说高中那么多的骄傲,都被之后生活里不可预料的重创打散为一地鸡毛。值得眷恋的是,他们彼此仍然对那短暂的三年耿耿于怀。
或许这样就够了。生命那么长,我们太难要求高中时彼此暗怀情愫的人在经历了各自十几年的人生之后仍能携手共度。长长的路上我们会不断经历人和事,不可能将每一个人都“完整爱一遍”。所谓“最好的时光”,是彼此的青春里互相真实地存在,在漫长的人生中彼此铭记,只要有过那一刻彼此间的心意相通,就够得上最好的时光了。
也希望每个想要变好的人,都能像作者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在苛责后原谅,在期望后释怀,最终生活得真正快乐而坚强。这比什么都重要”。
真高兴,作为已婚女性的我,仍然活得像个青春期少女一般。
《最好的我们》读后感10
为啥要写长评呢。
期末最后一场吹哨的一瞬间整个人像被抽空一样软在了座位上,回家撑着胡乱用LR帮Amy做了两张图,觉得太敷衍又扔进了回收站。伸手去拿教程,从一堆卷子里拽出了一本手感很不一样的书。
二熊的《最好的我们》。
“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余淮,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就是余淮。”
耿耿余淮,余周周林杨,洛枳盛淮南。
二熊的振华,我最喜欢耿耿。
我总觉得耿耿最接地气,没有学神的光环,偷偷膜拜大神同桌,会为了物理卷子手脚冰凉,也能转眼抱着简单笑成一团。
我打电话给Amy说我要看《最好的我们》。
整整两个小时,重新翻一遍。
死要面子的耿耿,硬着头皮把自己塞在理科班。等物理卷子的耿耿,一手冰冷的汗捏着余淮的胳膊。举着相机乱拍的耿耿,焦距永远对不清可是余淮的脸还是一如既往的清晰。侧头去看余淮的耿耿,捏着一打啤酒瓶子坐在马路边上。
然后是这一段话:
“冬季的天黑得太早。我在自习课茫然地一抬头,窗外灰蓝的天幕已经沉沉地压下来。黑天让我想哭。一天对余淮来说等于半本物理练习册,于我,只是日出日落间的毫无建树。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
耿耿的自白。
我把书页盯的死死的,暗骂自己泪点越来越低。
在我马上就要被Depression吞噬的前一秒翻到了结尾。摄影师耿耿终于不再是那个过着逼仄高中生活的耿耿,当年的卡片机也该换成铁灰色的徕卡了吧。
我很喜欢这个结局,但我忘了一件事,余淮呢?
打竞赛的余淮和T大失之交臂,复读考上却因为母亲的病不得不放弃,和耿耿的重遇被留学的谎言包围着,唯一不变的,是左臂上黑色的对勾。
最好的我们,却不能相逢。
最好的耿耿,是二十三岁的耿耿,是拿相机的耿耿。
最好的余淮,是十六岁的余淮,是不屑一顾刷着竞赛题的余淮。
怎么可能相遇。他们的背后,是如洪汛般呼啸着涌来的七年。
时间这么苍白,像耿耿手中的黑白相片。
谢谢二熊,这个结尾不是完美,但是很好,真的很好,很现实,没有人永远是神话,也没有人永远是尘埃。
余淮,你也曾喜欢那个平凡的我,现在轮到我了。
余淮,我是耿耿呀,我在未来等你。
最好的我们,期待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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