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书心得优秀感悟五篇

马振华老师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优秀感悟1

有句话说得好,“自己选择的,再也要走下去”,我认为,既然我们要走,就应该走自己既喜欢,又合适的,尽管这样的少之又少,但总是会有的。我们还应当心无旁骛地走下去,因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到达终点。

在假期,我们一家人就去了爬罗浮山的飞云顶。当我们走到一半时,看见天上的星星比平时要多得多,亮且密。于是便开始感慨自然风光的美好。当我们到了安营扎寨的地方,发现天上的星星更多了。

在看星星和看日出的时候,我都想要用手机去拍下来,然而,我发现,手机拍下来的照片或录下来的视频,不仅不如亲眼所见那么美丽,也没有身临其境的那种愉悦。就好像,你看别人拍的照片,觉得美,觉得风景很靓,但远不如其亲眼所见之震撼,那种内心的触动,是观看照片无法带来的,因为你吃过了苦,而最后,你尝到甜的才会是加倍的。

既然选择了一条道,你也认为是正确的,是你想走的,那就走下去,不要半途而废,不要因半出现的而停下了你的脚步。上或许会有绊倒你的石头,没关系,可以跨过去,如果上有美丽的风景,稍作休息,便继续前行,以后还能看见更美的。也许你会遇见一个你很喜欢的人,先放一放,等你成功了,再去找他也不迟,尽管这期间会有许多的思念。吃过的苦,不要说出来,别人会当是个笑话,只有成功了,别人才会看见你。当你吃尽了苦头,甜蜜总会到来。

有些事,不是看到了希望,才去,而是了,才能看到希望。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又怎会遇见彩虹?

如果有机会,我会再去一次飞云顶,甚至更多。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儿有多美,看过日出、凌晨两点的繁星,我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好。也许下一次去又会是不一样的心情,带着不一样的呢。

走自己的,赏最美的景,加油!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优秀感悟2

今天看完了《热爱生命》,一本充满斗志的书,强烈的求生意志深深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个掘金者的生活经历和顽强拼搏。他一个人,睡在风中,靠在路上挖杂草、抓小鱼为生。一路上,他和大棕熊、狼等野生动物拼个你死我活。最终,他筋疲力尽,在地上向前爬行。他靠着自己的求生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待活了下来。在荒野中演奏了一首热爱生命的歌曲。

在处理死亡的时候,主人公也是害怕的,正是这种害怕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在挣扎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顽强。面对诸多困难和阻碍,主人公很容易选择死亡,但他却以求生的欲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有时候生命是极其脆弱的,一瞬间就可能消失;有时候生活是极其强大的,强大到令人惊叹。这种能量会支持你无论面对什么都勇敢的去战胜它,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或者荒野,或者是饥饿和疾病的折磨。背后支撑生命的是信念和期待。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待还在,尴尬的局面就能挺过来。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他们都是不屈不挠,不屈不挠,挑战人生,实现人生价值的。

虽然我们没有主人公所处的恶劣环境,但是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才能理解生命的价值,也不能因为当初在你遇到疾病和处理死亡的时候没有珍惜生命而后悔。趁我们还年轻,感受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钟,珍惜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克服了种种困难,才能深刻体会到生命的珍贵和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什么是黄金?主人公的伙伴比尔直到死都没有扔掉黄金,但是黄金和石头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就没有意义。但为了生存,英雄丢弃了两袋黄金。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可能会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黄金是如此微不足道。黄金值钱,但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优秀感悟3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上。读了这篇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这篇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十分内疚。记得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我相信在我成长的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困难,我将以乐观的心态对待困难,成为生活的强者。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优秀感悟4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优秀感悟5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

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