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五篇1000字

李盛老师

对于《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想大多数人读到最后,总有种意犹未尽之感。霍尔顿回家之后的生病,以及下学期何去何从,只能由读者去暗自想象了。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篇1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写,这可以说是他的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中的潘西中学是以他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军事学校为原型的,书中的寄宿生活也是他的亲生经历,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无意告诉我们“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霉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在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他也不会告诉我们他的整个一生,只是告诉我们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圣诞节期间离开学校到纽约游荡的三天日子。

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按照我们现在的评判标准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差生,他五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学习,虽然校领导常常警告他,让他好好用功,但他只把这话当做耳耳边风,还有,他满口脏话。

而作为击剑队领队的他,与队员一早出发到纽约去和麦克彭妮中学比赛击剑,只是这次比赛没有比成。他们把比赛用的剑、装备和一些别的东西一股脑全落在地铁上了。他自己认为这事不能全怪他。可是乘火车回来的时候队友们谁也不理他。

主人公霍尔顿似乎在哪里都不能很好地融入其中,在宿舍中,与舍友打架;在期末考试中,被四位老师给了不及格;在击剑队中,与队友关系闹僵;在宾馆里,他觉着每一个人都是怪人;在……

他立志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些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关于小说的主人公兼叙述者霍尔领的语言,评论家们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些意见还是针锋相对、截然相反的。小说一面世就引来众怒,一些评论家认为其语言“猥亵”、“渎神”。但也不乏有人高度赞赏霍尔顿的语言,国外某些评论家把霍尔顿的语言与马克?吐温笔下人物哈克的语言相提并论,加以赞美。他们认为这两个流浪少年的方言口语,会在文学天地里流芳百世、永放光彩。这些评论家将本来表现霍尔顿率性的一面的的语言,竟然也能分析个所以然来,并且还能分成两派,各方都振振有词,我不禁十分“佩服”。

现在的中国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像房祖名、柯震东、张默一类的所谓的明星吸毒,正象征着那“垮掉的一代”,这与本书的著作时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我们或许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这个已经充满铜臭味的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所以,不如放下一切,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篇2

一开始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时,因为没有相当的背景知识,所以读起来的时候十分迷惘,没有共鸣,觉得就这样描写主人公的一些愤青的表现,有什么吸引的呢?但是读下去的时候,偶然得到了一些那个年代相关的背景知识,因此,读起来津津有味,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明白为何主人公甘愿当一名守望者而不努力学习,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

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待。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

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 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 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 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而这位老师对他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老师的谆谆教导却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霍尔顿又怎能找到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理想呢 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篇3

《麦田里的守望者》故事讲述的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麦田”是最具象的一个,金黄、广袤、视觉和心理上的无限延伸。

一个孩子的成长需要这样的环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孩子们真的不知怎么了?教育怎么了?肆意浪费自己的青春从不后悔,但他们真的不知道:青春禁忌游戏!难道真的是本性难以改变?

作为教育工作者,二十多年来,我也一直在追求“守望者”的理想,看着一个个孩子眼看着跳进悬崖,一次次地伸手去拉他们,本本分分地尽好自己的职责。我想挽救那些将要跳进或已经跳进悬崖的孩子(尽管只是在我所教的过程中),只是很多年以后,他们还有他们的家长都还在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感谢我。这我已经非常满足了。

现在我又遇到了一群这样的孩子,不遵守学校纪律,我行我素。晚上通宵达旦出入网吧、酒吧。头发染色,随意旷课,和书中那一群浑浑噩噩度日的孩子并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我已经不能最大限度地纠正他们的思想,现在只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做好“守望者”了,不能当一个罪人。想想我们身边,看着一个个误入歧途的迷失羔羊,我竟然无能为力,做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的教育工作者,不能不说又是一个悲剧,造成这个悲剧的罪魁祸首又是谁呢,谁敢站出来为这些买单?

主人公的愿望: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的愿望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就让书中主人公的这句话当作我读后感的结束。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篇4

用去20天的时间看了一本231页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请恕才书学浅,但是恍惚感觉这本书一定鼎鼎大名。

首先,就阅读口味先来个自我部析:从地域上分,喜欢看外国小说,国内的小说写作手法众多,叙事脉络众多,语句优美,总觉得看完不收获点啥的不好意思,看起来压力颇大也很累,不如外国小说看着更轻松;从文学形式上分,喜欢看小说,觉得散文诗歌类篇幅简短、印象不深刻。补充一点,大学时候,有门文学课是“外国文学”,授课的是学校外聘来的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教授,听他的每堂课总是津津不味,课堂笔记密密麻麻写下好几页,也从此爱上了外国文学。

所以,自打回家待业以来,买回来的外国小说最多,而且由泽林出版社翻译出版的居多。

今年看完了《相约星期二》和《不可承受生命之轻》两本外国小说,都是畅销小说,但是和名著比起来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就当作闲暇时光里的文化消遣。之后看完了《穆斯林的葬礼》,打算看些轻松的更换下心情。

6月4日,在秋林书城里看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你我皆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每个人都能在麦田里找到自己青春的痕迹。刚看前几页的时候,特别的不适应,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小说,里面满眼都是“你他妈的”、“老天爷”,这搁在国内的小说里实在是少见。而且越往下看,越觉得主人公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就是在和你说他自己的所见所闻和遭遇,整个读下来颇有看部电影的欣喜感。

其实整个小说讲的就是一个男孩子被学校退学之后,提前离开学校到学校正式放假期间有个几天的空档期,他在这几天里的生活。小说成功在于讲出了年轻人对于现实生活的不满、迷茫,主张人性的解放和自由,同时也描绘出了美国的市井百态。

其次,小说的生活化的语言不做作。就像有个大男孩在你身边和你絮叨聊天,不停地靠诉你他的想法。他不满名色人等的虚伪想逃离,但是又撇不开对于小妹的挂念。小说结尾处,男孩的妹妹打算和他一起出逃的举动最终让他远走高飞的计划泡汤,用中国的一句话说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完温馨一笑。

看完小说的之后几天,我一直在思索观后感如何写,甚至想以“我他妈的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作为题目”,因为小说里面这个“他妈的”出现得太多了,不过总觉得不妥,毕竟在国内相对保守的文学环境里,本人也是比较有教养的,这个题目还是算了吧。

然后又开始想文章的主旨,小说到底是想说什么。由于对于美国的文化背景、世界观、思维方式了解并不多,从这方面讲深度肯定不够,蜻蜓点水。

上周刚好家里发生养狗事件,和孩子爸提过两次养狗,都是争吵结束,严重破坏家庭和睦。当时电视里正播《生活启示录》,闫妮和胡歌在戏里演绎一段肉麻又奔放的姐弟恋,闫妮有段台词说,感谢蓝馨介入她的婚姻,然后才认识到鲍家明,从而展开新的人生,重新爱过。一个人真的可以因为另一个人而变得美好。这点我真的信。所以,虽然平淡少语的孩子爸不能让我变得温柔美好,我却可以让他变得有趣而美好,妥协的这个人可以是我,想到这,我决定从此不再提养狗的事,不再让他无厘头地发脾气。

那么,妥协亦是进步,这个主题思想同样也可以说明《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不断地质疑、逃避又不断地适应和进取,最终他还是和妹妹妥协,跳入了时代的洪流,继续他的学业甚至人生。

妥协亦是进步。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1000字篇5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