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通用十篇

刘莉莉老师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1

一直以来,曹操都是一个饱受争议的人物,历史对他褒贬不一。在《三国演义》中,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曹操被刻画成_诈之人,但是他卓越的才能并不能被历史抹杀。在多年的东征西战中,曹操带军攻占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甘愿臣服于他。能在乱世之中成就一番霸业,曹操必定有着超人的能耐,有着很多让人欣赏的优点。

我仔细阅读了《三国演义》,找出有关曹操的情节,认真分析曹操的为人,我最欣赏的是曹操以下两个优点:

首先是他对人才得求贤若渴。为了选拔优秀的人才,曹操坚决破除了根据封建德行和门第高低选拔官吏的的标准,推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曹操反复强调‘‘唯才是举’’的方针,并且一再强调选拔人才时千万不要求全责备,只要有才能、有本事、即使身上有些缺点也无所谓。曹操这种重视人才的态度,令很多优秀的有识之士来投奔他,当时他麾笔下可谓是猛将如云,谋臣如雨。

除此以外,曹操对待人心胸非常宽广,能够不计前嫌。举一个例子,陈琳原本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辱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兵败后,陈琳顺归曹操。曹操非常爱惜陈琳的文才,不但没有因为此时怪罪他,反而十分重用他。

除了曹操善于招揽人才,我还很欣赏他面对挫折和失败时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的胸怀在赤壁之战遭受战败时,曹操并没有陷入苦闷,停止不前,而是十分乐观地说:‘‘今北方仍有我所据。’’他先后的三次大笑表现了他乐观的态度。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曹操的所作所为充分地展现了他作为一个成大事者所应有的气概!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2

曾经,有这样一条沟,又脏又臭,蚊蝇成群;沟附近住的人过着这般生活,住在将要倒塌的房屋里,传染病在此肆虐,下雨天,臭水携着大尾巴蛆和一些尸体冲进屋中。

人们过得生不如死,却也无可奈何。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_没有先修达官贵人们的住处,而是先挖这条臭水沟,男女老少一心向党,轮番上阵,终于疏通了新沟,堵上了旧沟。

从此,人们的生活得到了无可比拟的改善,日子蒸蒸日上。

不错,这正是老舍的话剧作品《龙须沟》,它生动再现了中国解放前的黑暗生活以及解放后的幸福生活,令人惊叹、欣喜。

现在的生活更是让人舒心,衣食住行全都不用担心。

许多低保户都得到了党和zf的关心和帮助,一些党员主动为他们送米面,捐钱财。

中华大地沐浴着_神圣的光辉,在党的阳光下正一天天变得更加繁荣,更加富足,更加强盛。

我很同情那个极为不幸,失足淹死在龙须沟里的小女孩——小妞,她若是有幸能看到当今国泰民安的状况,一定会感慨万千。

激动不已,这些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都离不开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共同创造,现在的孩子恰是生活在好时代;每天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接受着免费的教育,在宽敞平整的操场上愉快地玩耍。

我们的住处也在改变,由漏雨的茅草屋,到灰砖的瓦房,再到混凝土的_房,直至我们现在住的高楼大厦。

这些情景一定会使解放前的人们羡慕不已——在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到了这个*,竟然从梦想变成了现实。

时代在变迁,物质生活也在逐步改变,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改变。

但是,党徽依旧闪耀,党旗仍然鲜艳,党员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奉献。

不变的只有我们的_!

父辈人拥戴起的_,用烈士的躯干为我们铺垫了一条平坦的大路,他指引我们走向幸福、成功,而我们只需要怀揣着一颗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的心,在党的阳光下健康地长。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3

在我读过的所有的书中,《小王子》大概是最与众不同的。在这里你会遇到一个金头发的小男孩,他会给你讲一段简短却又意味深长的故事。

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星球上有一朵玫瑰,小王子一心一意地照顾它,爱着它。可是玫瑰又是那么的骄傲,使小王子对他产生了一种怀疑。

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开始拜访别人的星球,他遇见了许多大人,他们都很虚伪,无聊。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

在地球上,小王子看到了上千朵的玫瑰花,他原本以为是独一无二的玫瑰花变得那么普通!

可是一只爱上了小王子的狐狸却说,人的感情是建立在驯化的基础上的。小王子做的一切,使玫瑰对他而言是那么的重要,玫瑰也就不同于其它的玫瑰了。在小王子的眼中,它依然是独一无二的。狐狸告诉小王子,本质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在狐狸的眼中,世界是被人们忘光了了的,他们不会去关心一棵玫瑰,不会为它去做事。只有孩子知道自己要去寻找什么,他们为了一个玩具付出了时间,玩具就变得很重要。本质的东西,有几个大人能真正看见?

最后,小王子为回到他爱的玫瑰身边,献出了生命,他在那一片星空下倒了下去仰望星空,想一想在某个看不见的地方,有一朵玫瑰,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故事也结束了。而我的心却不能平静,这种爱与责任,是要用心去体会去理解的。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4

今天,我看了《瞎眼狐清窝》,心里十分感动。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将一岁半的小狐从巢里驱赶出去。有一只洪湖瞎眼了,可她还是把自己的儿子赶出窝。这时,我非常疑惑:把自己的儿子赶出去,不是等于自杀吗?对于一只双目失明的狐狸来说,不要说捕食,就是剩饭残羹恐怕也吃不到呀。我带着疑惑继续看下去。红狐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他的儿子带回来一只仓鼠给她吃,可她竟一脚把儿子踢出窝。看到此处,我的内心一痛——难道这只狐狸疯了吗?儿子给自己送吃的都不要?不要就算了,怎么能把他一脚踢出去呢?几天以后,这只狐狸饿死了,身前放着四只仓鼠,都是她儿子送的,但她一毛未动。

20年后,作者懂得了狐狸清窝的秘密:狐狸清窝,相当于人类的成年礼。一岁半的狐,正站在幼年跨向成年的门槛上,这是一个塑造性格的关键期。资料表示,如果这个年龄的小狐继续滞留在旧窝,滞留在母狐身边,就会造成永远的无法弥补的性格缺陷,带来终身性灾难。凡是没清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猎食技能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成活率也极低。瞎眼狐之所以清窝,是不想让儿子成为窝囊废。

看到此,我的眼睛湿润了:好一个红狐,好一个母亲呀!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5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6

原来,我是个三国迷。我觉得除了三国,中国历的哪一个朝代都是很无聊的。但在这个暑假里,“当年明月”让我明白了,其实那一个朝代都有它的特点,都有它精彩的篇章,特别是“明朝”。而他告诉我的方法,就是我最喜欢的七本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至第七部。它的作者也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当年明月他以一种幽默的方式,向我表达了明朝280年的那些事儿。

的确,这套书写得很有意思,比如其中有一段说:皇帝召来一位猛将来拜见,这位同志的家中刚好死了人,于是,这位仁兄就穿着孝服,然后给皇帝磕头。作者说这场景实在太像灵堂。读到这,你一定捧腹大笑,当年明月很幽默吧?

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当年明月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

这一套书我几乎10天看一本,那就是因为当年明月写的书很吸引我,让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放不下去。并且在这个暑假里,我的脑海里又多了一个朝代的印象“明朝”。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7

读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我感悟到我们向雷锋学习,就要从做好每一件小事开始,从身边最平凡的小事做起:捡起地上的一片纸屑,你就是一个爱清洁的环保小卫士;帮助身边有困难的老人,你就是一个有爱心的人;珍惜每一分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你就是一个爱学习的标兵;见到老师,问一声好,你就是一个懂文明,讲道德的人;过母亲节时,你送给妈妈一束康乃馨,或为她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献上一曲动听的歌等等,来表达你对妈妈的爱。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的具体表现。

这一切,不仅让别人得到了快乐,你自己同样也享受着快乐的。

读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我还体会到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也值得我学习!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挤时间钻研!我以前学习马马虎虎,能偷懒的地方就偷懒。

自从 了 解 到雷锋叔叔为工作、学习都非常认真、刻苦钻研时,我也暗下决心认真学习,为祖国效力读好书,做一个有能力、出色的人!把学习看成一种乐趣,为自己的将来而读书。

读《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有这么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确,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做不完的!我们应用有限的生命为人民多做些好事,有益于人民的事,这样生命才有价值和意义。

“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听上去很伟大,行动上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并不难。

只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相信,一天、半天、一小时、一分钟,甚至就在那么一秒钟,只要持之以恒的去做一件件有道德的事,你终将会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让我们像雷锋叔叔一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时刻刻为他人着想,去争做做有道德的人吧!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8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这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书,如果有机会,不妨你也静下心,阅读一遍。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9

在几十年后的今天,我又一次地与作者_走完了伟大的红色之路。感受到红色中国的美丽、强大。更钦佩于红色中国人民精神的不朽和伟大!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便是那红军十万八千里长征,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_带领群众开展武装斗争,建立革命根据地。而国民党政府主席蒋介石却仍然坚持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方针,决心消灭_及其领导的红军。从1930年起开始对根据地进行围剿。1933年五月,蒋介石组织和指挥对各苏区进行更大规模的第五次“围剿",并决定采取持久战和"堡垒主义"的新战略。_临时中央领导人博古和共产国际军事顾问李德等人采取错误的路线和军事战略,致使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_放弃中央革命根据地,进行战略转移。在这之后中国红军不畏艰难险阻,过草地,爬雪山,与生死决斗。

在最困难的时刻,大家甚至吃皮带,扒树皮。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伟大的_人仍旧用战士们的血肉拼杀出飞夺泸定桥、四度赤水河的光辉战绩!读后感·在_看来,他感受到红军高度的政治觉悟,他认为红军是中国一支从政治上来说是铁打的军队真正的红军一节中,作者这样描写道:“他们向来都同士兵并肩作战团长以下都是这样以为外国武官这样说,单单一件事情就可以说明红军拥有极大优势的敌人的作战能力。

这就红军军官们习惯说的:弟兄们,跟我来!而不是,弟兄们,向前冲!”同样是六个字,差别却是很大的。第一种是把自己与士兵放在了同一个位置,与士兵心连心,令一种却是把自己与士兵们做了不仅仅是等级上的区分,更是生与死的差别。

红军的长征是历一次大规模的战争武装巡回宣传,是一个奇迹,它体现了_强大的精神世界,非凡的心里素质,而这些也仅仅占了全书的一小部分。也可以说,红军的长征也仅仅占了中国革命的一小部分。但在所有人心中却又不可磨灭的精神作用!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10

我在教师的图书角内借了一本书,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花了十年的时间,写成了这部长篇小说。全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过程,描写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

正是如此,刚拿到书,我就爱不释手了,怀着急迫和激动的心情,我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章......

第一章写的是《青埂峰顽石变美玉》,还没看完这章我就被里面的优美词句和故事情节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便津津有味地看了下去......一节课的时间实在是太短暂了,下课的铃声响起,我也才看到第四章。但回到家,做好家庭作业,我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了起来。终于,我花了一星期的时间,看完了这本长篇小说。呵呵,要不是故事被缩减过,读起原著来,我恐怕两星期也读不完呢!

让我最难忘的一章就是《林黛玉别父进京都》了,里面林黛玉和贾母相见时的情景,读了都会让人感到辛酸——我也不例外。还有王熙风的语言艺术,也不得不让我佩服,就像“看她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倒是个嫡亲的孙女”这句话,王熙凤不仅称赞了林黛玉,还称赞了惜春、探春、迎春等人,真是个语言大师啊!

精彩的故事还有很多,我给大家推荐《林黛玉重建桃花社》、《贾宝玉泪洒相思地》、《锦衣卫查抄宁国府》,都很值得大家一看呢!在此,我也希望《红楼梦》能够祖祖孙孙传下去,供后代观看。

《红楼梦》!这颗文学界闪耀的明星,一定会永远挂在美丽的星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