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围城的读后感1000字左右范文

黄飞老师

  名著围城的读后感

  相信很多人都看到或者听到过这样一句话:“婚姻就像围城,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也是因为这句话,对于本周要读的这本钱中书写的《围城》充满了期待。很想看看究竟是怎样的“围城”令已婚和未婚者都是如此的纠结。

  刚开始看本书的时候就觉得渐鸿非常的“渣”,怎么就是见一个爱一个的感觉,越看越觉得其实他就是一个没有主见,没有什么目标的人,对于婚姻、对于工作和生活都是如此。那我这个年纪觉得最有意思的也是他的爱情和婚姻。

  忘记之前是在哪看到过这样的一个故事: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

  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他什么也没摘到。老师说:这就是“爱情”。

  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又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

  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

  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当我想起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将“爱情”和“婚姻”一语道破。渐鸿不就是这样吗?他所见识到的未婚妻、鲍小姐、苏小姐、唐小姐和孙小姐其实就是我们很多人都会经历的爱情的经历啊。

  渐鸿与他的未婚妻像不像我们遇到的丝毫没有感情的那个人;与鲍小姐的关系像不像是感情中的暧昧?苏小姐单恋渐变鸿的时候是不是让你也觉得被别人单方面的喜欢着其实也挺难受?当遇到唐小姐以为就是真爱要想一辈子在一起的时候现实却不允许?最后遇到不喜欢但还凑活的孙小姐就结婚了。这个经历是不是像极了我们中的大多数?

  其实,对于工作和生活我们好像都是如此,没有确定的目标,不知道自己工作、生活、结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看着别的的工作觉得不错自己也去试试,觉得别人那样的生活不错也去靠拢,觉得别人都结婚了,那我也结婚吧!

  等到自己做了这份工作,经历了类似的生活和婚姻才捶胸顿足的想:“这根本就不是我想要的啊!”渐鸿经历的去留学去离开家教书,导致的他一直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的结局,不都是因为他没有自己的目标,一直被生活推着走所导致的吗?

  总结

  以史为鉴,可能是自己近期做明年计划和目标的原因,看完本书更加觉得有目标是多么重要了,想做什么和想要什么比漫无目的的努力重要多了。

  愿我们都能绘制自己的愿景板,将目标写下来,冲着目标去工作、生活,不要迷茫的冲入逃也逃不出来的围城之中。

  名著围城的读后感

  《围城》一书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我觉得《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这本书的比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不禁一一勾勒品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又如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沙砾和鱼刺所伤之痛的比喻既生动又准确。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个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真是语言犀利,讽刺尖露,诙谐幽默,妙语连篇!

  读了《围城》,我也体会到了作者深刻的思想感情。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钟书的本意。“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锺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我们不至于坠入虚无。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我们不也一样吗?

  名著围城的读后感

  总的来说这部作品还是不错的,既有扣人心弦的情节又有令人紧张的背景音乐,每个人物都十分生动,其中让我最受感动的就是阎孝国,这个名字十分贴切的体现了他极度忠于效忠国家的特点(满清),在影片中,阎孝国是一个大反派,但是很奇怪,当我看完整场后,我却没有讨厌或者憎恨这个人,第一点是他所说的:“报效国家,并无对错,十月围城读后感。在他而言,他领导的也是一场保卫战,一场狙击意图推翻满清政府志士的保卫战,既然忠于清廷,他就没有错。”

  第二点阎孝国只杀他该杀的,并不是丧尽天良的冷血屠夫,从他他两次放过了他的老师陈少白,尽管陈少白在阎孝国毕业时给予他“功课优秀,头脑愚蠢,一介莽夫,难成大器”的评语,尽管陈少白几次三番坏他大事,但阎孝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绝不敢伤害老师。”尽管在影片最后陈少白给了他这位学生两枪,但从阎孝国眼中看出他对老师并无恨意,并艰难的说出:“学生……已报国恩。”

  可以看出他至少还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人。另外,在追杀途中阎孝国只杀了三个人,割了他辫子的刘郁白(黎明饰),死抱住他脚不放的阿四(谢霆锋饰),以及最后被他当成孙中山的李重光(李玉堂之子),其他的保卫者阎孝国只是用重手法打断腿脚,并未取他们的性命,可见,阎孝国内心也不愿意残害自己的同胞,之前,他对陈少白说,正因为学了西学,才看到洋人的狼子野心,从后来发生的历史事件来看,也印证了这一点,所以说陈少白的评语也未免片面了。

  但我个人有几个想不通的问题:

  1.李玉堂好歹也是香港叱咤风云的富商,在如此重要的保卫战中,保卫者竟然全是自家人,包括报社职员、黄包车夫甚至自己的亲儿子,即使那些能人牛人(如铁扇大侠刘郁白)也是最后关头机缘巧合出现的,我就不相信他在香港混了那么久,就没只自己的武装力量(在电影中连俩看大门的都没有)?如此的超级富商竟然形单影只,连老命都要豁出去,还赔了亲儿子?

  《围城》这部小说在高中可以说就早有耳闻,一直很想去拜读一下,然而由于高中时间的原因,一直没空去读,进入大学以后,终于有幸将《围城》看了一遍,《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名著围城的读后感

  假日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我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务必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我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我都觉得对不起自我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应对自我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向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我为自我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就应有原则,就应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我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此刻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我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我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我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我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述得十分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述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我为自我创造的。我以前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此刻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我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我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我。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我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思考,多找找自身的原因。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完美,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

  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完美,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完美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光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光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我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我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我的精彩。

  名著围城的读后感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