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课后必读名著读书笔记五篇

李盛老师

七年级课后必读名著读书笔记1

这本《时间之书》讲的是有关时间的书, 它以二十四气节为主线,书写了有关时间的诸多故事,在书中我们可以品味着五千年的农耕文明,更惊叹千百年来先人们流传下来的智慧结晶。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这是一首关于气节的儿歌,小时候对气节的最初印象就从这里得知,所以对气节一直没有什么感触。直到看到了余世存老师的《时间之书》,在他的文章里,看到了时间的纹理,突然,对“二十四气节”又有了新的感触。在余老师的书里,一年就像一生,一生就像一天。古人讲,大道为自然。最自然的,乃是踩着时间的鼓点,做一个合乎时间的人。也就是明阳先生所说的“学者信得良知过,不为气所乱,便常做个羲皇以上人” 。

初读此书,我们可以了解到24节气各个不同特点,各节气的物候,它们对农耕的影响,以及从哪些自然现象可以辨别不同节气……深层阅读,会理解节气背后的许多故事,理解天人关系,更好地提升自己在人生百年中的地位。在霜降时期,秋天就要结束了,人们都在此时伐木,因而发现了树的年轮,年轮不仅说明树木本身的年龄,还能说明每年的降水量和温度变化,并且还能记录森林大火,早期霜冻以及从周围环境中吸取的化学成分,更可以告诉我们以前发生过的事情,及有关未来的事情,人们从这些大自然中得到教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因果律,所以,通过大自然的启示,人们需要反身修德,积贤德而移风善俗,正如那句古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时间之书》里,“二十四节气”只是科普,比之更重要的是,做人的道理,自然的领悟,以及,人的传统与现在,诗词考据,文化传承,所以《时间之书》,是以二十四节气作为出发点,一部真正关于时间的百科全书,至少,他贴近中国人心灵的一部关于时间的书。余老师本人,被称为“当代中国最富有思想冲击力、最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知识分子气质的思想者之一”。我最早知道他,应该是某个编辑的书里,他提到了余世存的《大民小国》。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现代人超越了时间,也失去了时间感。古人有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还有百年大计,有千年忧患。但现代人没有这种感觉。时间感丧失,生物钟就会紊乱,人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就会出问题。最直观的,很多人身体不调,上火发炎,脸上长痘痘等,这就是丧失时间感的结果。时间感对现代人的意义不仅仅是健康方面,更是人生幸福和意义方面的。

人的存在是有时间性的,海德格尔在《存在于时间》中说,其实何尝不是如此,生有时,死有时,一生是一天,一天也是一年。时间是个玄妙的概念,它不仅仅是时间概念。读了余世存老师的《时间之书》,至少,我们要尊重和诚实对待时间。

七年级课后必读名著读书笔记2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唯一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七年级课后必读名著读书笔记3

经典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对大多数人来说,学习力变差,读书越来越少,是常态。读书有好处,能读下去的人并不多。我学习的体会如下:

一、有用书,无用书。

樊登谈到:有人认为应该读有用之书,有人认为应该读无用之书。

我觉得都对,但我个人喜欢读无用之书。

有用之书,工作生活需要,现学现用,立竿见影。但本性不喜欢,用过也是个忘啊。

无用之书,单凭兴趣。其实成年人学习和读书,凭毅力没啥大用,要坚持,只能靠兴趣。有兴趣,就会自动读很多书。

二、什么样的书是一本好书;

樊登总结:TIPS。 T工具+ I新理念+ P实用性+ S科学性+趣味性,这点我以前没有思考过,觉得挺有道理。五点有其一,就是本不错的书,五点有其三,就是好书。

三、如何找到一本好书?

樊登的说的方法,我经常用,所见略同。

一看出版社,二看作者背景,非常实用。

企业管理类的书:我肯定会先找机械工业出版社和中信出版社:

国学经典:肯定先找中华书局和上海古藉出版社;

书法类的书:我肯定先找上海书画出版社、吉林文史出版、荣宝斋出版等;

文学类的太多:人民文学出版社、广西师范出版社、作家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大的,有声望的出版社,出版的烂书很少,而中国专出烂书的出版社太多。

作者背景也是同理,好作者写出烂书的概率是非常低的。一个一流的作家不是从三流作家熬成的,一流的作家,即使在不成熟期的作品,也有其个人独特的风格。

四、记忆力与理解力:

人的年龄增长,记忆力会减退,而理解能力增强。

发现自己会背的诗词与文章,90%都是在25岁之前背下来的,所以读书宜早,越早读越多的书,记忆的样本会越多,终身受益。40岁后读书,记忆的高峰早过,长项是理解和融会贯通,宜多宜杂宜速战速决。

读书记不住非常正常,如果读书目的是为了记住某些观点,一定是比较痛苦的。读书是解惑,对一件事情搞不懂,还有兴趣想搞懂,就去书里找答案,一般找到的答案是不会忘的,找的答案和问题多了,很多书里的内容自然就记住了。

五、集中某一类的书,短时间大量的阅读,是个学习的方法。

读书的兴趣会转移,某一类书,读到某个阶段,会读不下去。

这时如果有新的兴趣,找一个新的学习点,再集中某一类书,短时间大量的阅读,会很快从一个外行变成内行,这个读书的方法好用,近十年来,我反复应用,收获颇大。新的学习点读烦了,停下来,然后再转回原来感兴趣的学习点,再找书读,相互有很大促进作用。

七年级课后必读名著读书笔记4

平凡,这个词十分抽象,它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浩瀚无穷的世界,我们人类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无论是悲与欢、穷与富、强与弱,对于这历史的长河不过是些平凡的小事罢了。我素来对平凡都是这样认为的。可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是悲剧?是喜剧?还是正剧?都有一点点。这里面省略了华丽的描写,省略了惊天动地的情节,省略了惊险离奇的故事,讲述的无非是一些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故事的主人公孙少平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从上学时候吃黑面馒头到他长大成人后成了一名揽工汉,依然很艰苦。可是哥哥的工厂又倒闭了,全家好几口人的生活压力全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开始他承受不了,可后来他坚持住了,还总结出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他留下了眼泪。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思索了起来,孙少平留给后人的态度是什么?是一种对苦难的崇高感和自豪感,是对生活的热爱与美好。妹妹写信给他说:她后悔为什么自己是农村人,而孙少平却回信给她说“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我不仅把我受的苦和孙少平所受过的苦相比较。我的苦无非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多,晚睡会儿;或做完作业,家长不让玩电脑;或是家长多报了几个补习班,没时间玩就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孙少平呢?他每天都在危险的煤窑中挣着微薄的工资,而就这点杯水车薪的钱,却是全家一个月的费用。两者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现在我们过得锦衣玉食的生活,简直是蜜罐里泡大的,但还不满足。我经常在超市里看到有的小朋友因得不到满足,而在商店里号啕大哭;有些小朋友很自然地把鱼头夹给妈妈吃,认为这是她的最爱;还有些小朋友更是过分,竟然打骂养育他的家长,还建立什么反家长联盟,对抗家长。而孙少平呢?他顿顿喝野菜稀饭吃黑面馍,却用少得可怜的粮食为奶奶做白馍。当少平用自己唯一的钱给患有多年的眼疾、半身瘫痪在床的奶奶买了一瓶止痛药和两瓶眼药水后,奶奶的眼角滑出了两颗泪珠,我的眼泪也止不住流下来,我们和孙少平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或许,在物质上,我们比孙少平富有,但在精神上,我们却比他贫穷。茫茫天地,芸芸众生,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世界。

七年级课后必读名著读书笔记5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