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局读后感

李盛老师

  天局读后感1

  写出《天局》的矫健是山东乳山人,1954年生于上海。1981年毕业于烟台师院中文系。曾回老家插队务农。后历任中学教师,烟台市文学创作室专业作家,《胶东文学》主编,市文联副主席,市作协主席,省作协主席团委员。1974年开始发表作品。

  以前我并不知道这个作者,但是自从看了《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我就很刻意的去寻找这部书,当然出版商的敏锐是高于我们这些读者的,估计矫健自己都不曾想到,当了那么多年的作家,居然到了花甲突然翻红。

  谈起这篇当时一气呵成、几无冗笔的得意之作,矫健说:“创作《天局》的初衷,是通过人与天地棋盘角力,展现人类极致的精神之光,尤其是笃信人定胜天的执着精神。当年棋圣聂卫平在北大荒下放时,常常徒步几十里路,去找好手对弈,这些真实发生的围棋故事,也被写进了《天局》主人公混沌的人生经历。”

  芸芸众生碌碌终日皆在修行,何以谓修行,与己斗、与地斗、与天斗。如何与己斗?贵在勤学。如何与地斗?贵在智勇。如何与天斗?贵在舍得。

  一个人,出生是不能选择的,假如可以的话,这个世界就没有矛盾了。但是出生以后,谁都想有所选择。古人三字经开头说:人之初,性本善。我总觉得有些不妥,那是没有彻底入世的一种愚钝,七情六欲还没有生成时的单纯,一旦开始了生活的艰辛,你就不得不开启自己的博弈之路。

  我们有多少人,就像书中的混沌一样,一身的好本领,但是不得其法,因为各种原因,反而不如一些人浮于事,却懂得人情世故,奸猾老练的人过的惬意。他们往往如钢铁一般,宁折勿弯,结果最后搞得自己支离破碎。

  人生最大的惊喜,不是你拼尽全力,而是你还有机会再来一盘,所以我不怕与天斗,但我更愿意天人合一,顺应大道自然。

  天局读后感2

  说起我的老本行围棋,不得不提到近来因《人民的名义》热播而流行起来的围棋小说《天局》。其影响之大,在《围棋天地》中也登场成为“胜天半子”的典范。于是,我也注意到了《天局》。

  《天局》写一位自学成才的乡里野棋士“浑沌”误入雪原之中与天对弈,在和无比强大的“天”相搏时,历代“棋圣”刘仲甫、过百龄、范西屏、施襄夏纷纷显灵为“浑沌”指点支招。

  “天”妙手连发,“浑沌”脑中清晰许多,双方一场痛烈的搏杀,“浑沌”灵光一闪,弈出一步千古妙绝的手筋!白绞杀黑龙,黑尽占白地,一场沧海桑田的大转换进入漫长的官子战。“浑沌”运用精妙绝伦的官子技法与“天”的胸怀与宽广平分秋色,官子收尽,右上一劫定输赢!漫游局中的“浑沌”一心求胜,劫材找尽,黑差一枚劫材。差一劫的“浑沌”以身作子,跪死于冰天雪地之中,终于“胜天半子”。

  说到这,大家应该都想起了今年震惊天下的“人机大战”。当今排名世界第一柯洁九段于五月23、25、27三度挑战顶尖人工智能Alphago,三度饮恨。第一局柯洁开场出现致命失误,阿尔法围棋早早确立优势,从此柯洁再无胜机;第二局柯洁卷土重来,未受失利影响,妙手连发与阿尔法围棋战了个势均力敌,却因盘中一个漏算,阿尔法围棋一骑绝尘2比0领先。第三局,柯洁白30不了解局部变化落了下风,结果大龙遭屠陷入苦战。三局下来,在人类中无敌于天下的柯洁九段被阿尔法围棋的冷静和大数据零封。有趣的是,“人机大战”第一局,柯洁“负天半子”,第二局则和“浑沌”一样,差一枚关键劫材落败。不同的是,面对冷冰冰的阿尔法围棋,柯洁即使跪死于冰天雪地,阿老师也不会正眼瞧你一眼。

  《天局》中“胜天半子”的精义,在于“天”不变,人力无穷。但如果人类在Alphago面前仍戴着保守的枷锁,而阿尔法围棋每日可自我对弈数千万局反倒“日日新”呢?人何时能再胜“天”呢?

  现在,不论是围棋还是生活,人工智能都将和人类共同进步。对于棋手来说,拿出“胜天半子”的精华,昂首走向未来,更为重要!

  天局读后感3

  最终一招,黑棋走投无路,眼看落败之时,混沌毅然决然,以身作子,胜天半招,引人喝彩,而自己却消散在茫茫天地间。

  读完之后,我有很多感慨,略微整理了一下,愿与大家分享。

  其一,混沌以身作子,硬是要胜天半招,可以说是棋痴,但更可以说是“人定胜天”的儒家思想的体现,我将他定义为“棋局之胜”。自古至今,“天人之争”向来都没停过。从“敬畏自然”到“征服自然”,从信仰天神到现代科学无神论,人与自然似乎永远争论不休。但我想说,这早已定论。曾经,“荀子”提出“人定胜天”,但他亦提倡“天行有常”;孟子以仁义治国,但他亦提出“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孔子以仁义救世,但他亦提倡“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由此可见,儒家的“安身立命,人定胜天”不过是皮毛而已,最终还是讲究“和谐共处”。所以我说,“以命抵子”既是迷失在棋局上只知胜利的可悲,又是只知儒之皮毛而不知精髓的可叹。在“棋局之争”上,“混沌”先输一城。

  其二,便是“棋道之争”。棋分十九道纵横,一黑一白,一阴一阳,讲究的是“知其白而守其黑”。从阴阳相争到阴阳相和,以阴阳相和而促天地大同。棋从诞生之初的智力游戏,再到后来的划归六艺,不论方式怎样演变,不论棋局如何变化,历代棋手所追寻的棋道却亘古未变。何为棋道?棋道即是无为,即是不争,即是“天人共存”。庄子《秋水》篇中“河伯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己”,却不知自然之美,大道之美。这不就像现在的“混沌”一样,沉迷棋局而不知棋之道,天之道么?倘若在“天”步步紧逼,黑棋走投无路之时,“混沌”能自行认输,就此作罢,那在我看来,“不胜”也是“胜”。输了棋局,赢了棋道,“天”那时才是落了下乘。故依我之见,“以命抵子”也输了棋道。

  其三,我们看“天下大势”。先看诸子百家,从道家到韩非,从墨子到杨朱,既有“天地与我为一”齐物思想,又有“以法束人,以律减欲”的严苛政策;既有兼爱世间非攻世人的平和,又有利己而不损万物的宽容。再到同样古老的古希腊文明,泰勒斯提出“水本原说”,认为“水生万物,万物复归于水”;赫拉克利特认为“事物都是可以互相转变的”,人与自然不过是转变之前的一种表象罢了;毕达哥拉斯推出“万物皆数”,认为宇宙时间都是书及其关系的和谐体系。由此可见,世之大势讲究的是“天人合一”。所以说,若论“世之大势”,“混沌”又再败一城。

  其四,论“棋之本质”。棋终归是棋,本质上不过是一种智力游戏罢了,若用棋来做争斗的工具,来象征“天人之争”,未免有失偏颇。况且一个初学者,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在输棋之后,尚能哈哈一笑,自得其乐,为什么如此高明的棋手就学不会呢?

  老子曾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而在这里我想加一句“天下为公也万物共存”。棋道即天道,即“天人合一”。

  所以我说,“混沌”以命相抵以赢天一局着实是不应该啊。

  天局读后感4

  《天局》这本书出现在几个月前的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在山水庄园的湖边对着高小琴读了其中的片段。然后,这本书就有点火了,然后我也跟风买了一本,哈哈。

  “生与天斗,人人皆混沌”,祁同伟的诵读中,透着一股以命博天、与天斗的硬气,宁可牺牲全部也想要胜天半子。

  这是矫健的一本中短篇小说合集,收录了《天局》、《快马》、《高人》、《命运玩笑》、《珍邮》、《圣徒》共6篇。

  《天局》这篇其实最短,只有10页半。讲了一个叫混沌的棋痴以自己为棋子,与“天”下棋,死在棋盘上,胜天半子的故事。其实,与天下棋的情节读起来是蛮荒诞的。作者描述的棋痴混沌对万事模糊,唯独精通围棋,棋风刚用无比,在一个风雪夜给棋友送年猪的路上被困在“迷魂谷”,雪住天寒他只好搬黑石取暖,懵懂模糊中进入与天下棋的棋局中,几番对阵交锋都很激烈,最后自己变作黑棋做了劫材,胜天半子。

  我不懂围棋,与天对弈的棋局中作者描绘的战局激烈亢奋,完全表达出混沌这个人物的执着和刚勇,情节渲染突出人物特点,小说读起来确实还蛮引人入胜的。不过,个人感觉祁同伟的气质与小说人物混沌还是有一定区别的,用导演的话说祁同伟只读懂了一半《天局》,这里不只有人定胜天的愿望和拼搏,也有人性的执着和温暖。

  天局读后感5

  人总是不甘于屈服命运,总想与天斗,甚至幻想其乐无穷。但到最后才悲哀的发现与天斗只有悲壮。 --题记

  人生往往是不可预测的,就像80年代矫健已经稳坐胶东文学主编。却莫名丢官,落魄之时遇见周梅森,一起下海。周梅森增加了十几万,矫健资产已打千万。后来因期货分道扬镳。起起伏伏到现在,原来的穷小子凭借人民的名义翻了身,两人的位置发生反转。生命真的难以预测。

  或许正因如此,所以矫健中的人物只有悲壮。混沌长跪于地,以命相搏,胜天半子。高人中的头和脑袋虽然曾经靠股票翻了身,但终究还是抵不过现实分开。命运玩笑中的日本老板,酷爱赌博,用财富压阿福转运,结果赌对了,时来运转,却没猜到结局。

  所以酷爱天局的祁同伟,在命运面前,也不曾放弃,和混沌阿福一样,和命运作斗争。所以面对梁璐,知道了自己在权利面前的渺小,但是他也不曾放弃。知道了自己的无能,所以不择手段报复,但人终究不敌天!他摆脱了被人玩弄,但依然还是被苍天玩弄鼓掌。

  你信算命吗?曾经我的回答也是不是,但经历越多也越信命。福尔摩斯说过排除所有不可能,不管剩下的真相有多不可思议,都是事情真相。假设不存在命运,那为什么人出生在不同家庭?不同背景?这些都不是人控的!所以如此轻易排除没有命运的说法。

  阿福也好,祁同伟也罢,高人,四个人都经历过命运的起伏,他们也都曾经胜天,但混沌胜天付出生命代价。高人一时胜出,也貌似杀出生命的沼泽。阿福被日本人偷走了好运,但是也带给了他噩运。想起了句老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强求自己的命运,以为人定胜天,结果遭到命运嘲笑。祁同伟酷爱天局,因为他也一样在面对命运时,不曾屈服,从遇见梁璐时,梁璐就是天,是山,而祁同伟自己则是一枚棋。那一刻他是与天斗!结果他赢了梁璐,但是以一生的代价。与天斗注定只有悲壮,无关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