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列传读后感

黄飞老师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篇一

  一部史家绝唱,一曲无韵《离骚》,作为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记》。太史公秉承“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学观点,为我们展现了煌煌华夏三千余年波澜壮阔的历史,期间各色人物纷纷粉墨登场。帝王将相自不必说,刺客游侠更是破天荒地占了一席之地,颇得太史公青眼相加。这正体现了太史公对民本思想的发扬光大,对帝王专制和暴力思想的批判,更表现出他大无畏的胆略。“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及行文风格更是与之后的史书大相径庭,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这也是其后史书所无法比拟的。

  《史记》七十二列传,故事性较强,人物形象颇为丰满。或正或邪,或贵或贱。都彰显得淋漓尽致,阅读过程中我们会为豫让聂政的刚烈而感染,我们也会为屈原贾谊空有高才而不得其主的郁郁而哀叹。

  列传第六《伍子胥列传》中弥漫着一股蒙冤与复仇的血腥味,在血泪纠缠之中。仇恨可以颠覆一个国家,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于是身怀家仇的伍子胥英雄末路,不惜与故国反目,锐意攻伐、鞭尸楚平。这种被认为“倒行逆施,以下犯上”的举动是后世所谓正统史学所不敢记载的,然而忍辱负重以报仇的事迹在《史记》里并不少见,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便是一例,无论国仇家仇,有仇必报,在司马迁看来,似乎就是常理。而太史公在《伍子胥列传》中,毫不掩饰对伍子胥的偏爱,对伍子胥弃国投吴,替父兄报仇表示肯定和认同,赞美之词溢于言表:“怨毒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且不能行之于臣下,况同列乎!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虽然,《史记》载伍子胥曾“掘平王墓,出其户,鞭之三百”,“献专诸刺杀吴王到踏上进身之阶”,“编兵士为吴王殉以巩固既得利益”等行为,但即使将他的所有缺陷表现出来,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位世俗英雄。

  司马迁作为一个“刀锯之余”同于宦竖的身份,为编写史记,不辞劳苦,将旁人的冷眼置之不顾,这与伍子胥暂忍失父兄之痛,为躲避追杀而四处逃亡,处心积虑要实现为父兄报仇的人生理想同样可歌可泣。在伍子胥刚毅不屈、百折不挠的品性上,太史公或许看到了自己的某些影子,才会对伍子胥颇为偏爱吧。从这点来说,司马迁写伍子胥,可谓“以他人酒杯,浇自己心中块垒”。

  伍子胥的一生是坎坷的,面对父兄惨死,被迫逃离楚国,辗转在晋、宋、郑、吴等国之间,期间数度受窘,吹箫乞市。借吴国之力复仇楚国,奈何复仇的代价却是使楚国百姓饱受战争的磨难,更使他有家难回,无颜面对故土,只得叛逃吴国。竭忠尽智辅佐两代君王,奠定吴国霸主地位,可惜吴王夫差心无大志,听信谗言,伍子胥忠而见嫉,“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最终还是没逃脱功臣宿命,他的死也给后人留下无限感慨。

  读完《伍子胥列传》,我为伍子胥的政治远见、敢作敢当所倾倒。他有血有泪、恩怨分明,是个铁血男儿。当他隐忍多年终于攻克郢都以报杀父之仇时,挖平王墓鞭尸的疯狂行为,正是复仇火焰突然迸发出来的烈火般的感情,读起来另人为之感慨!“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而当他隐辱多年只为了找仇人报仇时,竟得知仇人已死,愤怒之情油然而生,这也是古代江湖侠义人士的情怀。

  伍子胥能够成功,也是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但他并没有过河拆桥,反而心存感激,仓皇出逃蒙渔夫渡之过河后,他将自己唯一的宝剑赠予渔父报恩,献专诸刺杀吴王时内心的抉择忧闷以及事后对专诸子女的重用都让我觉得他就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伍子胥的人生经历完全够得上孟夫子的这段论调。

  伍子胥一生坎坷,多灾多难,但并不影响他成就大事业,扬名于后世。在我看来,有两点重要原因,一是他的顽强意志力,二是他的高度忠诚。

  伍子胥黑白分明,他代表的是中华传统上的一股新文化,他的忠诚与意志力使他在群雄蜂起,诸侯争霸的动荡时期脱颖而出,他的逆流而上和受挫不馁的精神,更是成为了那些暂时处于劣势的群体和个人奋进的动力。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篇二

  我姨父去世后,他的女儿海宝很伤心,为了寻找父亲的杀父仇人,她爱上了阅读吏书和学习佛教,慢慢她心里少了很多恨,多了更多的是爱,是的,人活着多好,如果我们的人生中只有仇恨就少了好多快乐和幸福的日子了!亲爱的,我们都为已经离开我们的亲人好好活着吧!此文是她读《史记 . 伍子胥列传》有感。

  《史记·列传》中伍子胥给俺的印象很深刻,他身负家仇,历经磨难,最终于16年后率吴军攻入楚国,踏平郢城,赶走楚王,终报家仇。

  和司马迁一样,俺也很欣赏伍子胥独到的见解,兴国的能力,敬佩其正直的品行,刚毅的人格,更感叹他能忍辱负重,持之以恒的毅力!

  伍子胥父亲为费无忌所陷害,楚平王为斩草除根,想以其父名义诱捕伍子胥兄弟俩,其兄性格仁厚,明知此去赴死,但为成孝道,安然入狱,伍子胥则认为象兄长一样徒死无益,于是只身出逃。俺能想象出年轻的伍子胥手拉弓箭,愤怒地朝向使者,就在使者惊慌后退的瞬间,这位身手敏捷的帅哥跳出了窗外,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

  伍子胥投奔了避难于郑的太子健,在郑三年,太子健和伍子胥做错了一生中极其重要的一件事:欲行谋反!郑出于同情收留了被父亲楚平王行将杀害的太子健,并善待太子,而太子健却听从宋国的唆使,准备里应外合,夺权郑定公,取而代之!在这件事上,俺认为伍子胥应该是知情并持赞成态度的,否则东墙事发后太子健被杀,而他和太子健的儿子胜,又怎能有时机出逃呢?由此可见伍子胥已做好两手准备!年轻的太子和伍子胥只因报仇心切,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恩将仇报,结果是太子健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终结了原本可以续写精彩人生的机会,伍子胥和胜不得不再次颠沛流离,四处逃难!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所为已经直接影响到下一代——胜,这种刻骨的仇恨开始深植于胜的骨髓,以至若干年后,胜选择了悲剧式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为躲避楚平王的追杀,伍子胥带着太子健的儿子胜一路步行,逃至昭关,因关口已张贴俩人的画像,盘查很严不得出关。形势严峻,前有关卡后有追兵,这位锦衣玉食,出车入马惯了的太傅府公子,一夜之间竟愁白了头!每次读到这段,俺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深深叹息。要有多少的忧愁才能使头全白啊!伍子胥所忧虑的并非一己性命的丢失,而是家仇不能报,太子不得归,大业未能立!这其中一条就足以令人白发啊!

  多亏在东皋公的帮助下,伍子胥才得以混出了关,但还未到吴都便病倒了,可见其心事之重,忧虑之深!俩人此时已是身无分文,只好一路乞讨,受尽苦难,最终到达吴国都城。当事时,平常士人如遇此境地,早以自刎,而太傅府的堂堂少公子居然忍辱行乞,可见仇恨在他的心中埋藏有多深!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为伍子胥若干年后威震群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子光的引荐下,伍子胥游说了吴王僚,这是一次不成功的游说——因为有公子光的反对。当伍子胥发现公子光有越位的心思后,他推荐了刺客专诸。经历了上次的惨痛教训后,伍子胥看来开始变得成熟了,他退出前线,带着胜隐居乡下耕田去了。

  伍子胥也学会了等待。五年后,公子光成功刺杀僚,自立为王,即吴王盍闾。此后,伍子胥终于被封为大夫,与伯噽进行一系列改革,加上孙武的治兵,国力日益强盛,吞钟离国,灭徐划越,威震诸侯。周敬王十四年,伍子胥大军划楚,一直打到郢都,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以泄父仇。

  读到这里,俺不禁为之一震!仇恨这个东西真的是可以让人疯狂啊!俺曾经也有这种类似的想法,但始终无法逾越道德的准绳。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佛学的领悟,仇恨也慢慢平息。伍子胥的行为俺能理解,自家中惨遭屠戮,经历迫害与追杀后,一种紧迫感缠绕着他大半生,他致辞故友申包胥:吾日暮而途远,故倒行而逆施!俺认为申包胥不能算伍子胥的好友,因为在伍子胥被追杀的过程中,申包胥没有做出好友应做的任何措施。如,他明明清楚伍家是被费无忌所陷害,却不向楚平王进言,澄清真相,——因为他清楚事情已到此地步,再上书只能连累自己——怕死的象征;他也没有为伍子胥做出对目前和将来的应对措施,可见他压根就没把友情放在重要的位置,——淡漠的象征;更没有收留藏匿,甚至与伍子胥一起出逃,——因为他不想断送自己安逸的生活,——贪恋富贵的象征! 上有昏君,下有谗臣,危难时刻连好友都如此冷漠,伍子胥处于这种孤立无援的境地,所做的选择只能是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国家!

  伍子胥为了这个目的付出了许多的努力,眼看他很快就要达到目的,但由于申包胥这个"好友" "必助楚国"的誓言,秦王被他七天七夜的痛哭所打动,终发兵救楚,申包胥成功了!这位能连续哭七天七夜不停歇的酷哥,如活在当下二十一世纪,那创新吉尼斯纪录的应该非其莫属了!凭他优异的才能,开拓、发展,并扩大几个哭丧公司应该是信手拈来啊!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申包胥确实和伍子胥有得一拼!

  可惜的是,吴王夫差即位后,伍子胥遭太宰噽谗言陷害,夫差令其自刭而亡。临行前,伍子胥仰天长叹: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抉吾眼悬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灭吴也!这位视死如归的男儿,这位何其刚烈的勇士!被大怒的吴王将尸体装入皮袋,漂浮在江中。吴国人怜悯伍子胥,替他在江边设立了祠堂,名胥山。

  伍子胥的一生很难讲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生,坎坷或是辉煌,成功或是悲惨?不过,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也成就了威霸吴国的功业!如果让他从新选择,他或许还会选择同样的人生吧!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篇三

  按照《史记·伍子胥列传》(以下简称《伍子胥列传》)的叙述,楚国骤变来临之时,太子建先避难到宋国,而伍子胥在父兄被楚平王擒获之后,逃亡的路线是先往宋国,适逢宋国内乱,就与太子建一起"俱奔于郑",之后奔晋。然后太子建在晋顷公的怂恿下又回到郑国,准备作为晋顷公的内应灭掉郑国。阴谋败露之后,太子建被杀,伍子胥携太子建之子仓皇逃往吴国,途中还经过楚国的昭关,险遭楚人捕获,最后在江上渔父的帮助下才得以脱险。

  随后的历史,大家都知道了,伍子胥率领吴国的军队攻入楚国首都郢,将楚平王开棺鞭尸,以报父兄被杀这一不共戴天之仇。

  可是《左传》关于伍子胥逃亡过程的记录却与《史记》不一样:伍子胥在父兄受擒之后,径直便往吴国去了,并没有和太子建一起,也没有经历了这么多曲折才到达吴。关于伍子胥的逃亡经历,与《史记》叙述相仿的是《吕氏春秋》、《战国策》以及《吴越春秋》等书,可是就史实的可信度而言,这些典籍要比《左传》低。

  况且,根据《伍子胥列传》所写,伍子胥在逃亡的最后一程里,竟然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通过昭关、穿楚抵吴,而不是选择从其他国家抵达吴国,也有点不合常理,毕竟昭关地处"吴头楚尾",是楚人重兵把守之地。而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显示,伍子胥出奔吴国,事发在昭公二十年,而太子建的被杀,则发生在昭公二十三年。可是在列传里,事情的发生顺序是先有太子建被杀,然后才有伍子胥到吴。这意味着在同一本书里,传和表自相矛盾了,也颇令人迷惑。综上两点,《伍子胥列传》关于伍子胥曲折的逃亡经历这一叙述,在可信度上要打个折扣。

  不可思议的是,费无忌和楚平王的对话,以及伯嚭和吴王夫差的对话,在这个传里都写得很详细,尤其是伯嚭在吴王面前中伤伍子胥的那段话("子胥为人刚暴,少恩……愿王早图之"),更是不加停歇地挥笔就一大段。这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因为如此机密的事情,司马迁最多也只能知道个大概,不可能像笔下所写的那样掌握得如此精确。这是史书里面典型的小说笔法,钱钟书先生就以"非记言也,乃代言也"评价《左传》"公言私语,盖无不有"这一做法,对于《史记》此举,钱氏此语同样适用。

  在《史记》中,类似这样的纰漏为数不少,前人已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著作,如梁玉绳的《史记志疑》、郭嵩焘的《史记札记》等,都是出类拔萃之作。但即便如此,也丝毫不能降低《史记》的价值,这是因为,《史记》灌注了司马迁刚强不屈的精神以及高瞻远瞩的历史眼光。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篇四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史记伍子胥列传读后感篇五

  细考历史,不难发现,用小说笔法写史的做法是有其缘由的。中国人注重文献的积累及传承,但在汉代,统治者似乎还没有意识到编修国史的重要性,因此并未设立专职的史官,也没有"修史"这一概念。在当时,太史令这个官职的功能,与后代的史官不完全一样,"固主上所戏弄,倡优蓄之"(《报任少卿书》),地位不高。而《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又《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据此可知,在汉代,太史令只不过是个六百石的小官,主要职责是主管天文历法和祭祀,掌管资料,记载朝廷大事,官方并未赋予其修撰史书的责任。

  在东汉,班固因在家私修《汉书》而下狱,随后才是"奉诏修史".汉明帝时有大臣进谏,要求设立专职的史官修史,但被明帝拒绝,可知修史之事在东汉时仍未引起朝廷重视。一直到了魏晋时期,朝廷设置著作郎一职,才算是有了正式修史的专职官员。

  关于《史记》一书,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说得很清楚:"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又《太史公自序》谓:"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圣君子。"从这两处自述可知,《史记》在当时并非官书,否则就用不着"藏之名山"了。

  正因为这样,司马迁的创作态度才更自由,感情才更为奔放。他是带着充沛的感情去写史的——《史记》的伟大,有这一方面的原因。其实,这也给了后人一个启示:"无感情、不学问。"做学问跟写诗一样,都需要充沛的感情,才能做好。

  以事类入传,是《史记》的一个做法。《伍子胥列传》是复仇事迹的汇集,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灌注了司马迁的感情。他将各种各样的"仇"组合到这个传里去——伍子胥报家仇,夫差报父仇,伯嚭报祖仇,申包胥报君仇,勾践报己仇,白公报父仇。其中"白公报父仇"事发在伍子胥死后,与伍子胥没有多大关系,但仍被司马迁列入此传。

  如此多报仇之事合在一起,"复仇"之意贯穿全篇,意在昭示"报仇"是基于人性的合理行为。古人极重人伦,认为那些破坏人伦的人,一定要受到惩罚。我们可以看到,《春秋》赞同复仇,《礼记》明言"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大戴礼记》认为"朋友之仇,不与聚乡;族人之仇,不与聚邻".今人读史,不能轻率地用今天的法治思想去苛责古人。

  司马迁对伍子胥的褒扬,在写伍子胥的两处说话上,很容易就使人察觉到。一处是他与哥哥伍尚说的那一番话:"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后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另一处是伍子胥将楚平王鞭尸三百之后,回应申包胥的诘难:"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两段叙述,都有"代言"之疑,但让人对伍子胥自然而生"了解之同情":前者刻画伍子胥的明智及坚忍,后者赞许伍子胥的坦荡。

  忍辱负重、坚贞不屈,何尝不是司马迁的品格?

  "代言"这一做法,也有其历史原因。唐代设立国史馆,皇家修史制度在法理上确立,修史的人必须遵从朝廷的意志,并且按照严格的程式进行。具体的做法表现为对文本的依赖增加,而对口述材料的引用减少,大段描写人物对话的情景也开始变得稀少。然而,人物对话的情况,在"前四史"当中是很常见的。这是因为司马迁等人在修史的过程中,占有资料的难度要大于后世,尤其是在西汉,其时普遍的文字载体还是竹简,真正廉价实用的纸张尚未问世,雕版印刷术更未产生。因此,即使有文献存在,也难以搜集、保存。

  在资料匮乏的前提下,史书中出现涉及秘密的人物对话,也可说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假如没有了这些对话,那么《史记》就会是第二部《春秋》:晦涩简约。学问的发展,其形式一定会有所变化。《春秋》固然卓越,但司马迁不可能再用《春秋》笔法去修史,因为天下遭逢连年兵燹之后,古道变得幽微起来。而以周公、孔子自任的司马迁需要阐发古人的思想、畅论自己的见解。在这个时候,《春秋》那种不温不火、内敛无华的笔法,就显得无法完成这一使命。因此,《史记》掺入小说笔法、行文夹杂时语,就成了一种权变。

  只有懂得经权互济之人,才能超越他的时代。孔子如是,司马迁也如是。

  《史记》有小说笔法,但绝对不能把《史记》视为小说来看待。司马迁的创作态度是非常严肃的,他之所以会掺入小说家的笔法,跟他本人的志向有关:"鄙没后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他不仅是要"成一家之言",也要"文史合一",很多学者喜欢把此句中的"文采"理解为"文章",然而正所谓"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如果行文不具文学性,文章又如何传诸后世?

  雄奇的文字横绝百代,这就是司马迁的业绩。客观来讲,"二十四史"愈往后便愈追求严谨,但后期的史书,在价值上无法与《史记》、《汉书》相提并论,这与其文采的匮乏息息相关。

  对于《伍子胥列传》,若用一言以蔽之,可说成是:"弃小义,雪大耻。"此语见于太史公在篇末对伍子胥的评语。可以这样说,整篇《伍子胥列传》都是在为这句话作注脚。而通过这个注脚,很容易发现作者在描写屈原、项羽、韩信、贾谊等优秀人物时,都体现了一种悲悯的情怀。不止如此,即使是小人物或者被定论了的负面角色,只要其人有一丝高贵之处,司马迁也会寄予同情,甚至不惜笔墨为之揄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