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范文

马振华老师

  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1

  一、活动背景

  为文化遗产日,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展开以“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中央各部门和市政协等最近一直在关注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宣传活动以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为重点。

  二、宣传口号

  保护遗产留住乡愁

  三、活动地点

  主会场设在房山区水峪村(新公布的全国历史文化名村)。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市文物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委、市农委、市规划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档案局、房山区政府等

  协办单位: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各世界文化遗产地

  协办媒体:中国文物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

  五、活动规模

  主会场约100人

  六、主会场活动思路

  拟邀请国家文物局、市政府、市政协文史委、市委宣传部等领导出席,邀请市属相关委办局及区县文化委员会、传统村落负责人(届时请市农委代为通知)、房山区有关领导和部门(届时请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代为通知)、新闻媒体。活动主要内容为:

  1、水峪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女子中幡”展示

  2、展示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果

  3、启动北京市传统村落公益摄影大赛

  4、展示传统村落书画家作品和水峪村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感人故事

  5、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启动(宣布领导小组专家组成立,宣布水峪村修缮工程开工)

  (活动后,交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组织与会人员和各郊区县实地考察交流水峪村保护利用情况)

  七、其他宣传

  1、联合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专题讲座、文物鉴定等。

  2、组织全市各区县文委和有关文博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张贴、悬挂相关宣传旗帜、标语、海报等,免费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专题展览、讲座等宣传咨询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了解文化遗产、关心文化遗产。

  3、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联合中国文物报等开设遗产日宣传专栏,联合xx日报、xx晚报设立宣传专版。

  文化遗产日宣传方案2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流传地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促进*先进文化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县“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县文化局局长王应战为组长,副局长董文为副组长的修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普查范围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具体内容见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简易操作手册)

  五、普查原则

  (一)全面性

  普查应包括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要注重吸纳以往调查成果,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要兼顾城镇和乡村,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的人群,调查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化载体,均需进行调查。要按照传统民间文化本来的生存状况去调查和采录,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主观先验地舍弃某些方面,从而改变它本来的生存面貌。

  (二)代表性

  在全面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的`基础上,要力求抓住民间文化现象中具有主流的,或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注重去粗取精,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重点深入调查。

  (三)真实性

  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六、普查方法

  (一)组织人员和开展培训(20xx年4月16日,将开办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修武培训班,我县8个乡镇及小营工贸区的各村都将抽派普查人员赴县进行集中培训)

  (二)进行田野实地调查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必须以实地调查为主,普查人员要到现场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真正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地调查。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的数据。要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要撒大网、细摸查、定准位。撒大网就是要广泛发动群众,搜集所有的项目信息。仔细摸查就是在抓好面上普查的同时,可重点走访,确定调查范围,进行田野访问作业。定准位就是要注重调查资源蕴藏较为丰厚的乡镇、村落;注重选择那些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等;特别要抓住当地的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等)活动,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采访。

  (四)用多种手段采录

  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皮影脚本、宝卷(宣卷)、经书、图画册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

  七、时间安排

  (一)全县发动(20xx年4月13日-4月20日)

  根据文化部、省文化厅、市文化局相关部署及我县实际,普查时间安排如下:

  1、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开展培训。

  2、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机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队伍,落实相关经费,着手有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普查(20xx年4月21日-6月1日)

  1、4月21日——5月10日为全面普查,摸清线索

  我县在先行培训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一次各乡镇有关单位碰头会,通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和指导乡镇“普查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工作滞后和进程缓慢的单位及时通报。

  2、5月10日——5月底前为重点调查,做好登录

  各乡镇、有关单位每五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普查进度。凡是普查后报告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乡镇,要上报有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报告。(各村普查人员要定期将普查线索整理上报至乡镇,6月1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普查情况汇总上报县普查办公室)

  (三)6月1日——6月10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汇总阶段

  “普查工作”基本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级汇集“普查工作”成果,对普查到的线索进行分类筛选,指导各乡、镇填写相关表格。要统一对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录音、录像,形成完整的项目资料,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做好“普查工作”总结。普查办公室要严格对照上级要求,逐条严格把关,争取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市非保中心的检查验收。

  (四)6月10日——6月30日迎接市非保中心验收

  市非遗普查办于6月10日至20日将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的,于6月20日至25日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6月底前此项工作将全部结束,迎接省厅检查验收。

  八、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提到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并制定本乡镇的普查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保障经费。县政府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专项资金,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必需的普查设备,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三)落实责任。本次普查工作采取县级负责制,以县为主,抓好培训,全面实施。为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本次普查工作将纳入年底各有关单位的目标考核。

  (四)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