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解整治促提升方案

孙小飞老师

  篇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8号),根据北京市2017年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以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为统领,立足怀柔发展战略定位,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工作出发点、疏解整治与优化提升并举、专项行动任务与人口调控目标挂钩、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四项原则,着力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怀柔新城发展布局;着力推进城市综合整治,提高和谐宜居水平;着力强化区域生态涵养功能定位,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区;着力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扩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通过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强化责任担当,重点实现四个目标:一是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进展,二是城乡环境秩序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城市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四是完成市级下达的40.8万常住人口调控任务。

  二、专项行动任务

  (一)违法建设拆除专项行动

  坚决遏制全区新增违法建设,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继续保持拆违高压态势,优先重点整治沿街连续性违法建设,恢复并改善街道立面景观、畅通道路交通功能、优化步行体验“还街于民”。优先拆除不符合城市战略定位和低效利用的工业、仓储和区域性批发市场等产业用地上违法建设,促进腾笼换鸟。全年拆除违法建设35.4万平方米。加强拆后综合整治和严格管控,及时处理建筑垃圾,确保还绿、复耕比例。

  (二)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整治专项行动

  加大占道经营执法检查力度,落实举报查处率100%,全年查处占道经营违法行为515件。实现“门前三包”静态管理责任书签订率、知晓率、履约率、检查率均达到100%。依托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商、城市管理、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随发现、随治理,全面排查取缔全市挂账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全年清理整治36户,严禁新增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整治临街房屋“开墙打洞”,清理违规底商,封实开凿门窗,恢复原有外观,全年整治“开墙打洞”违法行为22户。

  (三)产业疏解转型和“散乱污”企业治理专项行动

  严格执行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组织落实怀柔区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年度重点任务。加大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工艺和污染环节)疏解退出力度,全年退出或转移18家。加强镇村产业集聚区整治,全年整治2个。加大对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业和低端服务业企业的清理整治力度,全年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53家。有序退出高耗水种植业,全年调减粮食种植面积1万亩。对禁养区内、重点河道、市级考核断面的河流周边,其他区域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的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全年依法关闭、清退128个。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非法回收站点全面摸排,并依法取缔。加强群众演员市场规范整治。加强对已腾退土地的规划再利用和管控。

  (四)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行动

  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推动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全年对2家商品交易市场进行购物环境改善和经营结构调整。

  (五)加强入园入学管理和疏解教育培训机构专项行动

  加强入园入学管理,全面开展非法办园专项整治,全年依法取缔2所未经审批的自办幼儿园,规范幼儿园管理;加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服务管理,做好对其在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的审核工作。加大一般性培训机构的疏解力度,全年压缩教育培训机构1家。

  (六)棚户区改造专项行动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庙城村,刘各长村,下元、钓鱼台及东关约23.9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七)城乡结合部和劳务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加大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健全城乡结合部管理常态化机制。加强劳务市场整治,巩固自发型劳务市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异地重现;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杜绝新生自发型劳务市场。

  (八)出租房屋和地下空间整治专项行动

  加强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整治,全面治理各类违法出租行为;加强房屋租赁经纪机构监管,提高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普通地下室和人防工程管控,防止出现散租住人违法违规使用行为。

  (九)加强用工管理和促进本地劳动用工专项行动

  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和查处,全年检查用人单位400家。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鼓励建设单位采取固定用工、整建制用工等方式,合理控制用工总量。落实《怀柔区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力就业政策意见》,全年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5000人。加强本地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全年培训本地劳动力2000人。

  (十)交通营运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加强出租车市场规范化管理,大力整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强化执法、重点整治、持续严管,全年组织联合执法70次。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7年2月中下旬)。区政府与各牵头部门签订责任书。各牵头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层层压紧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迅速启动。各牵头部门细化方案要于2017年2月底出台,并报区政府督查室和怀柔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3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各牵头部门、镇乡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市区两级资金政策支持的有利契机,结合高峰论坛环境保障、科学城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化系统思维,抓住有效工作时间,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对需要统筹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要及时向怀柔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确保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三)考核收尾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20日)。区发展改革委和区政府督查室对各牵头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怀柔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现场调度。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各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和专项组组长,同时按照区领导联系镇乡街道分工做好所联系镇乡、街道专项行动的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按月调度、督促落实、整体推进,区发展改革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和区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抓紧完善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及时跟踪调度,研究解决问题。各配合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

  (二)加强数据监测分析。组织牵头部门建立专项任务工作台账,将计划任务细化到项目、到点位、到时间节点。做好人口动态监测台账填报工作。完善“常住人口和常住外来人口账”,充分利用常住人口统计监测平台大数据成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跟踪监测,掌握工作进展,分析人口流向,及时向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做好数据支撑。完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账”,开展本区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加强人口调控的意见建议。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按照市级“疏解提升转移支付引导资金”、“人口调控目标考核奖励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筹集落实区级配比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加大对区域疏解整治、优化提升和人口调控等事项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督查考评。将专项行动纳入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定期督查工作进展,确保列入台账的各专项任务能够落实到位。

  篇二: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8号)精神,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考核,切实抓好2017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拆除违法建设

  全市拆除违法建设4000万平方米以上;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加大城六区违法建设拆除量,拆除违法建设1417万平方米,其中核心区拆除24万平方米,石景山区基本消除违法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违法建设两年内全部拆除。在全市开展100条主要街道和胡同、100个重点社区拆违示范试点。优先重点整治沿街连片违法建设,恢复并改善街道立面景观、畅通交通功能、优化步行体验,“还街于民”。优先拆除低效利用的.工业、仓储及区域性专业市场等产业用地上违法建设。建立“拆建挂钩”机制,将拆除违法建设占地面积与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挂钩,拆除进度与项目审批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挂钩,促进“减量发展”。加大违法建设拆除后综合整治和管控力度,及时处理建筑垃圾,将拆除后用地的绿化实施率作为年终考核重要指标,确保还绿、复耕比例。

  (二)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整治

  加大占道经营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力度,举报查处率达到100%,实现1009处重点点位100%销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依托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治理系统平台,强化工商、城市管理、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综合执法,随时发现、随时治理,确保存量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明显下降。

  全市整治“开墙打洞”行为约1.6万处,其中城六区整治“开墙打洞”行为约1.56万处。

  (三)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

  开展100个市级挂账城乡结合部重点村(社区)综合整治,巩固提升已整治地区治理成效。其中,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整治51个重点村(社区)。通过专项整治,使城乡结合部地区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基本消除、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层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建设,完成第一批朝阳区来广营、太阳宫、将台、南磨房、豆各庄、常营等6个乡试点任务,全面推进第二批朝阳区东坝、东风、三间房、平房、管庄等5个乡和大兴区旧宫镇试点工作,拆迁腾退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研究编制海淀区海淀镇和东升镇、丰台区卢沟桥乡和南苑乡、昌平区东小口镇、首农集团南郊农场“一绿”地区城市化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新增建设用地与现状低效用地盘活减量挂钩机制,完善农民转居、就业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措施,控制新增产业和住宅建筑规模。推进“二绿”地区集体土地集约利用试点工作。

  (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开展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配套提升和长效管理试点,在东城区选择2个小区,西城区选择3个小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各选择1个小区,突出抓好抗震加固、节能改造、加装电梯、架空线入地、上下水改造、补建停车位等工作,适当提高改造标准,完善小区配套服务功能,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管理,实现小区安全、便利、宜居。同时,积极推动城六区其他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整治。

  (五)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整治提升

  围绕东城区簋街片区、隆福寺地区、东四三至八条、故宫周边、南锣鼓巷地区,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西长安街街道、什刹海街道等重点地区开展综合整治,拆除违法建设,实现无违法经营、无违法出租房屋、无地下空间“散租住人”。继续推进浏阳会馆等11处文物腾退,切实提升人居环境,着力建设和谐宜居示范区。围绕朝阳区广渠路沿线、长安街延长线、萧太后河水系、十八里店乡重点区域、崔各庄乡南皋村和黑桥村,海淀区中关村大街、宝山地区、永定河引水渠、圆明园21号院,丰台区南苑地区大红门片区、丽泽客运站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周边地区、首钢主厂区北区周边地区,综合开展非首都功能疏解、城市综合治理、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提升区域发展质量和环境品质。

  (六)疏解一般制造业和“散乱污”企业治理

  疏解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500家,其中城六区疏解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148家。进一步加大对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经营、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业和低端服务业企业清理整治力度,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2570家,其中城六区清理整治612家。

  (七)疏解区域性专业市场

  推进区域性专业市场和区域性物流基地疏解,加快相关市场和物流中心升级改造,疏解提升市场120个,包括疏解清退市场77个、升级改造市场43个;疏解提升物流中心38个。其中,城六区疏解提升市场100个、疏解提升物流中心13个。加快重点地区疏解提升,完成动物园地区、大红门地区、天意、永外城等批发市场撤并升级和外迁,基本完成官园、万通、雅宝路地区等批发市场调整疏解和升级改造。积极引导和推动农副产品、基础原材料等大宗商品的仓储物流功能外迁。新建和提升规范化、连锁化社区菜店及生鲜超市等蔬菜零售网点200个。

  (八)疏解部分公共服务功能

  制定实施推动部分教育资源疏解促进协同发展工作方案,加快疏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职业教育,积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控制在京培训规模。2017年全市压缩培训机构31个,其中城六区压缩20个。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在郊区布局发展,推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新校区、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二期新建工程和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校区开工建设,建成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二期工程,支持部分中央属高等学校新入驻沙河、良乡高教园区。

  制定实施市属医疗卫生资源率先疏解促进协同发展工作方案,加快建设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同仁医院亦庄院区扩建工程,实现天坛医院新院试运行。加快推进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口腔医院迁建项目选址、立项等工作,力争安贞医院通州院区2017年底前开工。推动市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向薄弱地区疏解,切实降低中心城区就诊数量。

  (九)地下空间和群租房整治

  清退“散租住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空间684处,其中城六区669处,全市实现地下空间“散租住人”清零。试点整治集体宿舍、旅馆274处,其中城六区269处。研究制定清退后地下空间再利用相关政策,鼓励公益性使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2011年以来整治完成的地下空间进行全面核查。

  依法取缔违法群租房7000余户,其中城六区5600余户,城六区违法群租房实现动态清零。聚焦医院、学校、市场商圈、产业园区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周边,持续开展违法群租房整治,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十)棚户区改造、直管公房及“商改住”清理整治

  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3.6万户,其中城六区完成3万户。完成大兴区、房山区、顺义区、昌平区承接东城区和西城区定向安置房地块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全部地块于2017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定向安置房、回迁房和用于平衡资金的商品房建设所产生人口变化的跟踪监测。

  严格清理直管公房转租、转借及改变用途行为。研究清理整治存量“商改住”项目政策措施,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严格控制“商改住”项目增量。加强对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等重点区“商改住”项目的集中治理。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专项任务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加强市级统筹、纵向领导、横向协调,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各牵头部门每月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分管副市长每季度进行检查调度,并将任务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建章立制、政策创新力度,积极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实施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专项任务涉及的其他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确保上下衔接、整体联动。各区政府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对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要细化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并主动与市级牵头部门对接,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各区政府要立足早部署、早行动,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创新政策措施。实施支持疏解腾退的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严格控制商品房开发规模和强度,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开发与疏解功能、调控人口相衔接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推进货币化安置、实施定向安置房与住房限购政策衔接、加快定向安置房建设等综合性措施。研究制定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捆绑实施政策,建立健全以基本规划实施单元进行区域统筹的机制。制定促进市场疏解升级的指导意见,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分类推进区域性专业市场转移疏解和相关市场转型升级。制定实施加强本市户籍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严格的直管公房管理制度,健全直管公房收回机制和转租转借清理机制。推进《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完善有利于巩固治理成果、建立治理长效机制的执法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三)发挥国有企业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中转型升级。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支持“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重点项目清单。强化中心城区市、区两级国有企业非经营性房屋资产管理,严禁违规出租等行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用地管理,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土地利用状况调查,统筹研究提出市属国有企业存量用地利用方案。积极利用市属国有企业存量土地支持城六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加强督查考评。加强市级专项督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并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范围,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环境秩序差、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及时进行曝光。广泛开展“比、学、赶、帮、超”,选择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进行现场观摩,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