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王明刚老师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秦政办〔〕123号)和《关于开展度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从12月20日起至12月26日止。

  二、检查内容

  组成县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试行)》,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情况逐项检查评分。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3日):各乡镇、各部门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全面查摆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根据人员调整、工作变动情况,尽快完成原有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第二阶段(12月24日至12月25日):县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抽查,对照检查内容,结合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出完善意见。

  第三阶段(12月25日至12月26日):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查和抽查情况,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含电子版)于12月26日前报送县应急办(邮箱:[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配全应急管理人员、装备设置,高效开展重要信息报送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整理完善各种资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影像资料、电子文件等,建立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排查,严格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掌握本乡镇、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现状,认真查摆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创新整改思路,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