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范文(精选六篇)

孙小飞老师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 篇1

县委组织部:

  我镇辖15个行政村。近几年,通过上级扶持,镇本级财政投入,已有12个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达到200平方米的要求,尚有王祠、大新庄、汪庄3个村未能达标。其中王祠村今年已纳入县项目补助村,即将开工建设。大新庄和汪庄两个村既是我镇的重点贫困村,也在全县的90个重点贫困村之列。重点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前几年一直是从扶贫资金中解决。2015年省里明确规定扶贫资金不得用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因此我镇大新庄、汪庄两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尚无着落,恳请县委组织部予以支持。

  特此报告。

  中共xx镇委员会

  20xx年7月12日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 篇2

xx县:

  xx乡寺家庄村位于xx县北部山区。全村共有370户,1400人,耕地1100亩。近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党富民亲民政策的支持下,寺家庄村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形势的发展要求农村要进一步加强党建,急需建设一个功能完善的党员活动室。同时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对于精神生活也有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强烈要求建设村民文化活动中心,丰富文化村民文化生活。

  一、选址位于寺家庄村中心河沟西岸,这里交通方便人员聚集,方便群众文化活动。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文化活动中心计划占地2亩,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包括党员活动室、阅览室、棋牌室、多媒体娱乐室、乒乓球室、农民科技培训室等,新建休闲广场,组建文体队,建成集党员活动、村民学习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活动中心。

  建筑内容:

  1.党员活动室一个,面积60平方米。

  2.多媒体娱乐室一个,面积60平方米,座位席100个(融会议、影视、戏剧、演出、农民科技培训为一体)。

  3.阅览室1个,面积约30平方米。

  4.棋牌室1个,面积约20平方米。

  5.乒乓球室一个,面积约30平方米。

  大院内新建休闲广场1个,占地约500平方米。

  三、项目投资概算

  主体工程24万元,装修5万元,室内设施及休闲广场设施设备5万元,合计34万元。

  四、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4万元,自筹资金8万元(含征地费用),争取上级支持26万元。文化活动中心的建成将大大改善农村党建工作条件和全村的文化娱乐环境,解决了党员活动开会和群众的休闲娱乐场所,营造积极向上,健康融洽,充满生机活力的精神文化氛围,对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全村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对促进我村*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参加培训学习科技了解市场信息的场所,有助于村民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素质,增强科技致富和驾驭市场本领,为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大,投资多,是我村的民生工程。由于我村集体经济还相对薄弱,群众还不富裕,我们面临资金瓶颈,深感心有余而力不足。恳请你们给予大力支持。

  妥否,请批示

  xx乡寺家庄村委会

  20XX年6月28日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 篇3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x镇位于蒙城西南部,是一个传统农业大镇,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全镇共有15个村,2个社区,人口6.8万人,现有村级活动场所17个,其中大多数活动场所只能将就使用,少数村室已不能使用。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村级活动场所达标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会研究,拟新建村室4个。具体项目是:

  郭集社区村级活动场所1个、中单村村级活动所1个、姜刘村村级活动场1个,凡寨村村级活动场1个;建设规模为每个村级活动场所在360平方以上框架结构;资金来源:争取上级投资30万元,镇政府配套112.289万元。

  目前,用地、规划设计各项工作已就绪,请贵单位给予批准立项为盼。

  妥否,请批示

  xx镇人民政府

 XXXX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 篇4

市人民政府:

  我区银坑村位于景德镇市南郊,下辖10个自然村,村民400多户,人口2000多人,其中老年人400多人。近年来,随着村级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辖区内现有的文化基础设施已满足不了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和精神需求。为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打造和谐新农村,该村拟在天宝桥地段新建一处占地15亩,集图书阅读、科技推广、就业培训、老年人活动场所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村民活动中心。为此,特呈报市政府,恳请给予解决银坑村村民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用地15亩,以便惠民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妥否,请批示!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 篇5

歙县财政局:

  上丰村2010年12月并村,2012年5月份县委组织部试点成立全县第一个村级党委。上丰村由原上丰、屯田、蕃村、禹坑、姬川5个村行政村合并而成,总人口5326人,共有50个村民小组,党员218人,下辖8个支部,其中合作社2个。

  为了更好的为民服务、办事,经乡、村多次开会研究,决定筹建上丰村便民服务大楼,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楼共三层,总面积860平方米,含会议室、办公室、计生服务室、便民服务大厅、老人活动中心等。经县设计院设计,通过2012年11月份县招标局招标后进行开工建设。招标金额(包括门口坦硬化)为1209571元。建设资金由中标方垫付,分3年付清。大楼于2014年3月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所需办公用品和会议室桌凳由乡政府统一采购,该项费用花去15.0429万元。上丰村便民服务大楼建设资金总合计136万元。

  二、资金来源:村集体资产筹资,县美好办、市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等部门为我村解决便民服务大楼建设资金共计93.5万元。现上丰村便民服务大楼建设缺口资金为42.5万元,请求县财政局给予资金支持。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 篇6

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

  茅坪村位于青山镇西南部,由原茅坪、八河两村合并而成,总面积22.1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组652户2678人, 2015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8696元。茅坪村现有1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所属党员66人。该村被列为2015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

  一、村级公共服务现状

  茅坪村村部修建于2007年,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因建设年代较长,村部房屋地基侵蚀较为严重,墙体出现多处开裂,办公条件比较简陋,加之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现行需要。因面积狭小,为民服务室、党员活动室、金融服务室、综治办、产权交易办公室等场所无法满足日常办公和服务需求。无农民文化乐园、公共停车场、健身广场。迫切需要新建农民文化活动中心。

  二、规划设计情况

  按照县政府批准的《青山镇茅坪中心村美好乡村建设规划》,茅坪村农民文化活动中心选址位于中心村内的中店村民组,占地约10亩,地类为农用地,土地利用规划为村庄建设用地,包括:村办公楼、农民文化乐园、农民文化健身广场、村庄公共停车场、公厕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整体规划,统一建设,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镇村也想利用美丽乡村建设机遇,易地新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规划设计为:村办公楼9间二层约760平方米(其中含有文化乐园用房210平方米),农民文化乐园14间一层约390平方米,停车场(含公交站台)约1500平方米,观看区(含露天舞台)约1500平方米,篮球场约550平方米,羽毛球、乒乓球、健身区约450平方米,树阵广场约800平方米,农耕器具展示区约400平方米,其它绿化面积约800平方米。目前,整体施工图纸设计已完成,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了清单预算,工程总投资424.56万元(见投资预算表),招标时下降10%后,预算为382万元。

  三、筹资方案

  茅坪村农民文化活动中心预算总投资为382万元。计划筹资如下:

  1、老村部拍卖30万元;

  2、扶贫移民局已安排库扶资金50万元,再争取追加30万元,主要用于停车场和文化广场建设;

  3、农民文化乐园(已批) 60万元;

  4、组织部门补助 10万元;

  5、旅游公厕补助约 15万元;

  6、创业人士赞助 20万元;

  7、整合其它资金 17万元。

  8、缺口资金 150万元。

  四、建设方式

  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要求及镇村实际,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确保建设进度和效果。计划7月底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11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迎接上级验收。

  五、请求支持

  请求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给予15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也恳请相关成员单位,给予项目资金支持,以便茅坪村农民文化活动中心能够顺利开工建设,按时竣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