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好议案

李盛老师

  如何写好议案

  一、写好提案的几个原则

  在坚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基础上,应该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1.准确性原则。特别是批评意见,要以理服人,以正确服人。提案中列出的数据和情况必须有根有据,切不可道听途说。要保持一颗平静的人,不要没等说就气冲牛斗,写出提案充满火药味。要客观地反映问题,冷静地思考对待,积极地提出建议。

  2.宏观性原则。要站得高,看得远,想大事,议大事。多抓一些牵动性大,能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的问题,要从关注楼前、门前、眼前,向关注宏观、大事、长远转变。

  3.超前性原则。不人云亦云,能多看出几步棋。办理提案大都是政府职能部门,他们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了解情况,政协提案只有棋高一着,适度超前,才能引起人家的重视。

  4.可行性原则。提建议要量力而行,脚踏实地,特别是一些建设性项目,如果缺乏可行性,办理工作就不但不能落实,而且还要下功夫去答复,给办理部门增加了负担。

  二、写好提案的通常做法

  1.深入学习,武装头脑。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立“学习型”社会,我市政协提出了创建“学习型”政协,政协委员要成为“学习型”委员。通过学习,了解掌握党的政策,了解当前的中心工作。只有任务明确,知识广泛,才能更好地参政议政。

  2.慎选题目。书写一件提案,首先要考虑这件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有一个中心思想。选择提案题目应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难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热点”。题目要求小求准,观点要求深求新,不能过于大。标题要醒目,简短鲜明地表达主题,让人一看就注意,令其非看不可。

  3.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题目确定之后,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不断获得撰写提案的'充足信息。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真实情况,反映各界人士的愿望和呼声,多渠道、多侧面地收集相关信息,把实际情况真正搞深、搞透、搞准确。

  4.认真撰写。撰写提案要讲究方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材料认真分析,精心推敲,力求所提建议和对策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要做到“把紧要话讲出来,把重要的理点出来,把关键的数抠出来”。要开门见山,单刀直入,有话则多,无话则短,不能把提案写成研讨文章,或是说空话,长篇大论,使承办部门不知所云,无法办理。提案内容要充实,既有看法,又有办法;既看病,又开处方。切忌只提问题,不说解决方法,或是只摆现象,不说实质问题。

  三、写好提案的注意事项

  1.一份完整的提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案者——提出提案的委员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写全称并加盖公章)。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沟通情况。

  通讯地址——要写详细,在什么地方、街道或楼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按要求填好,以便承办单位联系。

  联名者——联名提案时,除发起人外其他人填写在这一栏。

  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提案内容——提案内容一般包括两个部分:

  (1)情况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2)建议和解决办法——针对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以上内容是由提案者完成的,缺一不可。另外,还有两项由提案委员会审查提案时填写:

  审查意见——根据提案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

  XX类也是提案分类:如城建类;第X号也就是提案号。

  2.一事一案,切忌一案多事。否则不仅问题讲不清,也无法确定承办单位,不利于提案办理。

  3.书面提案可用钢笔或毛笔,也可用打印件,字迹要清楚。必须提交原件,不能用复印件代替,这也是存档的规定。

  议案范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九八o年和一九八一年先后公布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贯彻对外开放方针,吸收外商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这两个法律在实际执行中日益显示出不够完善,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促进对外开放,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财政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这个草案,国务院已于一九九o年十二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决定提请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国务院对草案又作了一些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送上,请予审议。                 国务院总理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