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范本三篇

刘莉莉老师

  员工守则范本1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九、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十、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员工守则范本2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员工守则范本3

  1、员工入厂时必须凭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计生证和政府要求的其他证件办理入厂手续,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2、行政部审核员工证件的有效性及真实性。凡借用他人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或使用假证件的一律无效。上述行为一经证实,公司有权立即解雇。如有恶意伪造、冒用等情节十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3、员工入厂时,领取工作证一个,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离职时须交回公司。如遗失工作证须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到行政部补办。

  4、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厂区内必须佩戴工作证;上班时间要穿好厂服、并保持整洁。

  5、员工应依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因故不能出勤时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6、员工应按时完成生产指标,如需加班应服从车间主任安排。

  7、员工必须遵守厂规,服从厂方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不得任意怠工。

  8、从事机器作业等具有危险性或不利于健康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防火、环境等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9、员工要注意用电安全,没有电工证的员工严禁进行带电操作。

  10、机械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章操作不听劝告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11、爱护公物及设施,不得私自拿取和损坏公司任何物品和设备。员工毁坏公司任何物品或设备须赔偿,如盗窃公司财物,一经查获,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2、禁止在厂区内(包括宿舍)酗酒、聚赌、打架及有伤风化的行为。

  13、不得在厂区内(包括宿舍)私自持有或藏有任何凶器、有毒、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

  14、严禁在车间或标明严禁吸烟的厂区内吸烟。

  15、员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不准损坏或滥用消防器材设施。

  16、任何人不得侵占公司财物、索受贿赂、包庇坏人坏事、隐瞒事实;若遇不公平待遇,则依公司投诉渠道解决,而不可打击报复。

  17、不准代人打卡,托人打卡,串通他人打空卡。

  18、未经批准,员工不得私自带人进入宿舍及留宿。

  19、严禁带异性在集体宿舍留宿;禁止一切有伤风化的行为及活动。

  20、员工因事辞工应提前20天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辞工申请书>;经部门审批同意辞工后,按照程式交还一切工具及厂服、厂牌后办理离厂手续。

  21、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安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

  以上守则我已谨记并遵守:(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