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

秦风学老师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1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职业病因为有明确的致病因素一般是可以预防的。预防职业病的关键是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发生,减少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常见的预防措施包括工艺措施、工程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卫生保健措施等等。铸造生产中的型砂采用低游离二氧化硅替代高游离二氧化硅的石英砂、水溶性涂料替代酚醛树脂涂料、二甲苯溶剂替代苯溶剂等等。这些措施均较大程度地降低了物料对作业者身体健康的危害,从源头上消除或降低危害的产生,属于工艺措施。矿山破碎过程生产产生的粉尘是导致矽肺病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粉尘的产生从工艺上是难以解决的,多采用除尘系统将粉尘通过除尘器净化除尘;许多噪声设备多采用隔音板将噪声隔离;炼钢系统为防止热辐射对作业工人的健康危害常采用的隔热装置;这些措施均为工程技术措施。如果工艺和工程措施难以实现的情况下,人们往往采用比较被动的防护措施,即危害因素接触者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来减少或降低各类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如佩戴防尘口罩防尘、佩戴耳塞耳罩防噪声、佩戴防毒面具防止毒物接触等。还有一些危害因素,劳动者接触后可能会导致体内某些代谢物质丧失,从而能产生代谢功能紊乱,如劳动者如果接触强高温会导致体内失去必须的盐份,而产生中暑、休克等严重危害,这种情况可采取为接触者适当地补充盐的摄入,从而控制或减少高温中毒的发生,这些措施成为卫生保健措施。

  我国几十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总结出了许多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如“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等防尘“八字方针”,在建国以来的防尘工作中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革”既是革新技术,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使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以低毒粉尘代替高毒粉尘,是防止粉尘危害的根本措施;“水”为湿式作业,采用湿式作业来降低作业场所粉尘的产生和扩散;“密”即密闭尘源,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密闭抽风除尘;“风”是通风除尘,通过合理通风来稀释和排出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护”即个体防护,为接尘工人佩戴防尘口罩来减少粉尘接触;“管”即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防尘的规章制度,定期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教”即宣传教育,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尘工人应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了解生产性粉尘及尘肺病防治的基本知识,使工人认识到尘肺病是百分之百可防的,只要做好防尘、降尘工作,尘肺病是可以消除的;“查”即加强对接尘工人的`健康检查、对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和各级监管部门对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我们在日常生产活动过程中,首先应了解你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哪些健康危害,如何有效地防治这些危害的发生,是保证我们健康、快乐、体面工作的前提和条件。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2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4月25日,安监局和疾控中心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在北国购物广场,疾控中心和安监局的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市民答疑解惑,并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等内容。

  随后,主办方还把宣传活动送到企业。在兴辉陶瓷有限公司设立的宣传点上,有的员工拿到宣传资料后便认真读起来,有的主动走到宣传台前索要宣传材料。

  主办方负责人表示,未来一周,他们将分组深入全旗各危化企业,面对面把相关法律法规送给企业员工。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简报3

  在全国第十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盐边县总工会组织力量,认真开展好系列活动。

  4月27日,县总工会与县安监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在县移民广场举行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关注职业安全健康”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500余份,还向他们详细讲解了尘肺病的预防、鉴定、诊断、治疗等相关知识。

  为使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基层企业,县总工会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分发到各煤矿企业职工手中。同时召开了会议,对贯彻县总工会、县经济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工商联联合会联合转发的《关于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作出了布置,要求各级工会要牵头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平等协商和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并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职业病危害治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